存货
存货(英语:inventory)又称库存,这一概念的认定与该公司之营业范围有关,凡企业为了营业活动所购买或制造的商品,才能计入存货科目中,否则必须计入其他的资产科目中。企业存货具体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定义存货为,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存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1]
存货数量
造成存货数量不一定等于真正的存货数量的原因:
- 在途存货
- 寄销品
- 附买回合约之销货
- 代管商品及自用品
存货成本的决定
存货成本是指存货到达可供销售的状况下,一切合理且必要的支出。有4种处理方式:
存货的两个重要指标
存货周转率和存货周转天数是衡量企业存货管理水平高低的两个重要指标。这两个指标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是企业管理的非常重要的内容。通常,存货周转速度越快,说明企业的存货管理能力越高,这样,企业的变现能力和盈利能力也随之提高。
存货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销售成本 平均存货
平均存货= 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 2
存货周转天数
存货周转天数= 360 存货周转次数
存货的评价
存货的评价系指正确且合理的评估存货价值。唯有适当的存货评价,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正确反映存货的资产价值,并在损益表上正确表达损益数字。存货的价值,首先需先知道存货的数量及单位成本,将两者加以配合计算,即可得到存货的总价值。
- 国际财务报导准则(英语: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存货评量采用成本法或者净现值法(英语:net realizable value, NRV)孰低原则。
- 美国会计准则(英语:US 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US GAAP):除非该公司采用后进先出法或者零售存货法(英语:retail inventory methods),否则其存货评量同样采用成本法或者净现值法孰低原则。
其中净现值法表示预期销售价格减去销售成本和完工成本,而零售存货法按照存货成本与零售价格的比率估计存货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若净现值低于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价值,那么存货将进行减值处理,减值部分计入利润表中的收入损失;在国际财务报导准则中,若如果净现值后来又高于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价值,存货价值可以重新调整来,但最高不超过原来减值前的价值;而在美国会计准则下,一旦存货减值,就不能够重新调整回来。[2]
持有存货的原因
因为持有存货可能需要花费成本且管理不易,因此存货控制需考量以下这些因素
- 许多情况存在显著的不确定性:像是供应的数量与品质、供应商的成本以及运送时间等
- 前置时间:即使没有发生需求或供应上的不确定性,却会由于运送的前置时间而必须持有存货
- 运输公司提供的规模经济:鼓励公司运输大量的品项,因而持有较多的存货。
- 顾客需求的非预期改变:顾客需求一直都是难以预测的。近几年来,顾客需求的不确定性由以下原因而增加
- 愈来愈多产品具有较短的产品生命周期,这也表示顾客需求的历史资料无法取得或有所限制
- 市场上存在许多竞争产品。由于产品项目的多样化,要预测特定产品的需求变得更加困难。
相关资料
参见
- ^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kjs.mof.gov.cn. [2019-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6).
- ^ CFA Institute. CFA Program Curriculum 2022 Level I, Volume 3. 2021: 74. ISBN 195015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