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守刚(1965年8月),男,山东利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山东省滨州农业学校毕业,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1]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2]

生平

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共青团山东省东营市委副书记、书记,团省委副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等职务。2006年2月任中共山东省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0年11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部长,同年12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3]2017年11月,转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4]。2021年11月,出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5]。2023年8月,孙守刚因对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中共中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6]

参考文献

  1.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名单. 新华网. [2012-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16). 
  2.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网易. [2018-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7). 
  3. ^ 山东省新一届省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简历(图). 中国经济网. 2012-05-29 [2023-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0). 
  4. ^ 长安街知事. 河南省委常委孙守刚出任河南省委统战部部长. 澎湃新闻. 2017-12-08 [2023-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9). 
  5. ^ 中国经济网. 孙守刚任河南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资料库. [2021-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9). 
  6. ^ 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孙守刚因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被问责. 新华网. 2023-08-29 [2023-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8).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陶明伦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
2017年12月-2021年11月
继任:
王东伟
前任:
李群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宣传部部长
2010年11月-2017年11月
继任:
王清宪
前任:
贾万志
中国共产党济宁市委员会书记
2006年2月-2010年11月
继任:
张振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周霁
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2021年11月-
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