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宾于
孟宾于(?—?),字国仪,号玉峰叟。连州(今属广东)人。[1]
本籍太原,先祖贬谪于连,落籍连州。早年丧父,事母以孝闻。[2]后晋天福九年(944年)进士及第,五举始第。[3]楚王马希范聘为零陵(今湖南零陵)从事。楚亡,随马氏归降南唐。起为水部员外,授丰城(今江西境内)主簿,再迁淦阳县令,曾因赃罪入狱,后被李后主特赦。[4]宋太宗太平兴国中期,归老连州,[5]不久卒,年八十七,一说八十三。[6]著有《金鳌集》,已佚。《全唐诗》存其诗八首。有子孟归唐。
注释
- ^ 马令《南唐书》、《江南野录》卷八均作湖湘连上人。
- ^ 《江南野录》卷八:“孟宾于,湖湘连上人。少修儒学,早失其父,事母以孝闻。长好篇咏,有能诗名。天祐末,工部侍郎李若虚廉察于湘沆,宾于以诗数百篇自命为《金龟集》献之,大为称誉。”
- ^ 王禹偁《孟水部诗集序》
- ^ 《诗话总龟》卷二十六:“后事李后主为滏阳令。因抵法,当死。会昉迁翰林学士,闻在缧绁,以诗寄宾于曰:‘初携书剑别湘潭,金榜标名第十三。昔日声尘喧洛下,近来诗价满江南。长为邑令情终屈,纵处郎曹志未甘。莫学冯唐便休去,明君晚事未为渐。’主见其诗而宥之,复官。”
- ^ 《诗话总龟》前集卷五引《雅言系述》
- ^ 《江南野史》卷八谓八十余,孟法师碑作八十三,《唐才子传》卷十说七十余。陈尚君《全唐诗补编》记八十三。
参考书目
- 《南唐书》卷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