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越直隶州,清代设置的直隶州。
旧隶贵州省粮储道。顺治初,因明为平越军民府。康熙十一年(1672年),改平越卫为平越县,附郭。二十六年(1687年),省“军民”字为平越府。嘉庆三年(1798年),降直隶州,省平越县。领县三:瓮安县、湄潭县、馀庆县[1]。评价:冲,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