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壮语:Gvangjsih Bouxcuengh Swcigih Yinzminz Cwngfuj),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省级地方行政机关和自治机关。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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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席 | 蓝天立(壮族,区党委副书记) |
副主席 8 | 许永锞(常务,区党委常委) 卢新宁(女,区党委常委) 许显辉 廖品琥 眭国华(女,无党派) 杨维林(兼区公安厅厅长) 谭丕创 胡帆(兼区财政厅厅长) |
秘书长 | 钟得志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组织上级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省级人民政府 |
行政级别 | 正省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
下级机构 | |
办公厅 | 1 |
组成部门 | 23 |
直属特设机构 | 1 |
直属机构 | 12 |
部门管理机构 | 5 |
联络方式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
实际地址 | 南宁市民生路2号 |
对外官网 | www |
沿革
1949年10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发起广西战役。11月22日,占领广西省省会桂林市。12月4日,占领南宁。12月14日,占领镇南关。1950年2月,在南宁成立广西省人民政府,张云逸为首任主席。1958年3月5日,广西省改为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钦州、廉州再度从广东省划入广西。1965年10月12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广西僮族自治区改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1968年8月26日,经中央批准,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77年12月,重新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78年,自治区人大决定,将自治区成立纪念日定为12月11日,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全广西、右江苏维埃和红七军成立的日子相一致。
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1]:
-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 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 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 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 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 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置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2个,部门管理机构5个[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组成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能源局牌子;科学技术厅挂外国专家局牌子;工业和信息化厅挂中小企业局牌子;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直属特设机构
直属机构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乡村振兴局由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大数据发展局挂中国-亚细安信息港建设办公室、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部门管理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管理。
-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由自治区司法厅管理。
-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管理。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管理。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管理。
直属事业单位
(参事室挂文史研究馆牌子。)
派出机构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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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国人大网. 2022-03-12 [2022-03-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0).
- ^ 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4).
外部链接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