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胤
张佳胤(1527年—1588年),字肖甫,号泸山,又号崌崃山人,四川重庆府合州铜梁县人,明朝文人、政治人物。嘉靖戊戌进士,万历间累官蓟辽总督。天启间,追谥襄宪。
张佳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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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兵部尚书 | |
籍贯 | 四川重庆府合州铜梁县 |
字号 | 字肖甫,别号居来山人 |
谥号 | 襄宪(天启时追谥) |
出生 | 嘉靖六年(1527年)七月初五日 |
逝世 | 万历十六年(1588年) |
配偶 | 向氏 |
亲属 | (子)叔琦、叔珮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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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由县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十五名举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庚戌科会试第八十二名,第三甲第一百八十三名进士。授河南滑县知县,有强盗假装锦衣卫,企图勒索张佳胤,反被张所制服。擢户部主事,改兵部职方司主事,迁礼部郎中。以风霾考察,谪陈州同知。历迁山西蒲州知州[1]。
嘉靖四十三年八月升河南按察司佥事,四十四年七月调云南提学佥事。隆庆元年二月升广西左参议,三年六月升河南副使,四年十一月升陕西布政司右参政兼佥事、管理粮饷,五年五月升山西按察使。
隆庆五年(1571年)十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等处地方、总理粮储提督军务。万历二年二月被劾,调任南京衙门,回籍听用。
万历四年起任南京鸿胪寺卿,四月升南京光禄寺卿,十二月升为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等府兼提督紫荆等关,丁母忧归。七年(1579年)六月以原官巡抚陕西地方,八月改巡抚宣府,九年四月升兵部右侍郎。十年三月杭州东西二大营发生兵变,殴打巡抚吴善言,张佳胤继任浙江巡抚,定马文英、刘廷用之乱。十一年八月升兵部尚书协理京营戎政,九月又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总督蓟辽。十三年五月加太子太保,闰九月召回兵部理事,赐一品诰命。十四年十二月被弹劾乞休,遂准致仕归。万历十六年(1588年)病卒,赠少保。天启初,谥襄宪。《明史》有传[2]。
著作
张佳胤工诗文,为明代文坛“嘉靖后五子”之一。有《崌崃山房集》。[3]
家族
曾祖张迥、祖张曰巽、父张文锦。母沈氏,封太恭人。重庆下。兄宗胤;弟锡胤[4]。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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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周景柱《蒲州府志·卷之六》
- ^ 《明史·卷二百二十二》:张佳胤,字肖甫,铜梁人。嘉靖二十九年进士。知滑县。剧盗高章者,诈为缇骑,直入官署,劫佳胤索帑金。佳胤色不变,伪书券贷金,悉署游侥名,召入立擒贼,由此知名。擢户部主事,改职方,迁礼部郎中。以风霾考察,谪陈州同知。历迁按察使。
隆庆五年冬,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安庆兵变,坐勘狱辞不合,调南京鸿胪卿,就迁光禄。进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道闻丧归。
万历七年,起故官,巡抚陕西。未上,改宣府。时青把都已服,其弟满五大犹桀骜,所部八赖掠塞外史、车二部,总兵官麻锦擒之。佳胤命锦缚八赖将斩,而身驰赦之,八赖叩头誓不敢犯边。后与总督郑洛计服满五大。入为兵部右侍郎。
十年春,浙江巡抚吴善言奉诏减月饷。东、西二营兵马文英、刘廷用等构党大噪,缚殴善言。张居正以佳胤才,令兼右佥都御史代善言。甫入境,而杭民以行保甲故,亦乱。佳胤问告者曰:“乱兵与乱民合乎?”曰:“未也。”佳胤喜曰:“速驱之,尚可离而二也。”既至,民剽益甚。佳胤从数卒佯问民所苦,下令除之。众益张,夜掠巨室,火光烛天。佳胤召游击徐景星谕二营兵,令讨乱民自赎。擒百五十人,斩其三之一。乃佯召文英、廷用,予冠带。而密属景星捕七人,并文英、廷用斩之。二乱悉定。帝优诏褒美。寻以左侍郎还部,录功,加右都御史。
未几,拜戎政尚书,寻兼右副都御史,总督蓟、辽、保定军务。以李成梁击斩逞加努功,加太子少保。成梁破土蛮沈阳,复进太子太保。召还理部事。叙劳,予一品诰。御史许守恩劾佳胤营获本兵,御史徐元复劾之,遂三疏谢病归。越二年卒。赠少保。天启初,谥襄宪。 - ^ 《明人传记资料索引》528:张佳胤(1527-1588),字肖甫,号崌崃山人,四川铜梁人。嘉靖廿九年进士,万历间官浙江巡抚,定马文英、刘廷用之乱,官至太子太保总督蓟辽尚书兼都御史,年六十二卒,谥襄宪。佳胤尝与王世贞诸人唱酬,为嘉靖七子之一,有崌崃山房集。
-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进士登科录》:军籍,治《易经》,年二十四岁中式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八十三名进士。七月初五日生,行二,曾祖张迥、祖张曰巽、父张文锦。母沈氏,重庆下。妻向氏。兄宗胤;弟锡胤。由县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十五名举人,会试中式第八十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