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士亨(17世纪—17世纪),用行,号石虹湖广辰州府溆浦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张士亨为人清敏,在家以孝顺闻名,崇祯八年(1635年)成选贡,十五年(1642年)担任安义知县,在当地修筑城郭、训练乡勇,又剿灭邻县流寇李肃七肃十,恢复社仓法救济饥民,得人民立生祠,号为“张父”。之后他升为九江总制军前江防同知左梦庚带兵南下,士兵鼓噪剽掠,他独自带同粮饷谒见平息乱象;永历时擢任上湖南道参议,署任兵备佥事,国亡后杜门不出,自号“淇围处士”,六年后去世,著有《平寇纪略》、《竹香诗集》[1][2][3]

引用

  1. ^ 跳转到: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传第三十九》:同(田辟)时(永历)湖广司道之可纪者:……张士亨,字用行,溆浦人。选贡。投安义知县,平李肃十乱,兵后修城濠,复社仓,活人无算。迁九江同知,止左梦庚兵。累擢上湖南参议。国亡杜门。
  2. ^ 同治《安义县志·卷六·职官志》:张士亨,湖广溆浦人,选贡,崇正末年知县事,修城郭、练乡勇,长材远略,上台契之。时邻邑李肃七肃十为寇,士亨奉檄剿抚,民赖以安,著有《平寇录》;又左兵南下鼓噪剽掠,监者不能制,士亨单骑馈饷谒经略,兵始戢,随陞总制军前同知。 陈志
  3. ^ 乾隆《溆浦县志·卷十五·人物》:张士亨,字用行,号石虹,崇祯乙亥拔贡,除安义令,仕终九江府江防同知。士亨为人清敏,家居以孝友闻。其宰安义也,为明思宗十四年流贼披猖,土寇窃发,州之旁郡皆陷,士亨多方绥缉,孤城安堵;先是安邑城垣圯,士亨庀材鸠工、完陴浚濠,数月而竣,复社仓法,岁饥全活甚众,民立生祠号为张父。在任三年擢授九江同知,历署兵备佥事,寻以亲老解官,乙酉归里杜门不出,自号“淇围处士”,又六年卒于家,所著有《平寇纪略》、《竹香诗集》。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传第三十九
  • 同治《安义县志》·卷六·职官志
  • 乾隆《溆浦县志》·卷十五·人物
官衔
前任:
张士祥
明朝安义县知县
1642年-1645年
继任:
王国英
前任:
余懋俨
明朝九江府同知
1645年
继任:
聂应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