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我华
生平
张我华早年赴日本留学,毕业于明治大学法科。留学期间,加入中国同盟会。归国后,历任吉林法政学校教员、上海《神州日报》记者。[1]
1913年(民国2年),当选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参议院议员。是年二次革命之际,以嫌疑在北京被捕,押往天津,1914年4月才释放[2]。1917年(民国6年)护法运动中,张我华参加孙文(孙中山)的护法军政府,担任大元帅府咨议。1918年2月,任大元帅府参议。1924年(民国13年),任参议院秘书长。翌年,出任全国烟酒事务署署长。[1][3]
1928年(民国17年),参加南京国民政府,任外交部条约委员会委员。翌年10月,升任外交部常务次长。1930年(民国19年)4月,调任内政部常务次长,兼任外交部条约委员会副会长。同年12月,暂时代理内政部部长。1932年(民国21年),辞去各职,迁居安徽省宣城。[1][3]
参考文献
中国(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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