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源懃(?—1792年),彰化元长庄人,居于布屿堡埔姜仑庄,附生。清朝官员,因平定林爽文事件有功而被补为通判,他所居住的埔姜仑庄也被赐名为“褒忠”。

生平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林爽文事件爆发,张源懃与其亲人召集乡勇反抗。翌年福康安海兰察率师入台平乱,张源懃招募数千名乡勇随军征讨,收复诸罗,攻克斗六门,破获林爽文大里杙的据点,并率领军队搜索大小半天山、集集埔等处,平定北路,前后生擒347名天地会党人。叙功时,赏戴花翎,以通判补用。之后随军南征,收复凤山县,枋寮等处,擒获146名党人,平定南路。赏换花翎,加五品顶戴,以通判补用,其兄张明义则获授州同之官位,其弟、侄子均从九品候选。因其协防有功,朝廷便赐张源懃所居之埔姜仑庄为“褒忠”,即今云林县褒忠乡,有“褒奖忠义”之意。随后保送引见,补授江南安庆府通判。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八月赴任;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染病卒于任内[1][2]

参考资料

  1. ^ 林洋港、李登辉、邱创焕、连战、宋楚瑜、高裕仁、邵恩新、刘裕猷、陈孟铃、陈正雄、张丽堂、林丰正、涂德锜、谢金汀、陈进兴、林衡道、江庆林、谢荣聪、谢嘉梁 (编).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九:人物志、人物傳篇、人物表篇》.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1998: 第141页. 
  2. ^ 張源懃. 国家图书馆 台湾记忆. 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