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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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者,有两种意思:狭义的性工作者是指为他人提供性服务以获得报酬的人,例如妓男与妓女;广义的性工作者则包含在色情产业中表演性行为的人,例如男性色情演员与女性色情演员。
人们从事性工作的原因是多样的,有被以暴力或其他手段“逼良为娼”,有为生计所迫,受阶级压迫,摆脱贫穷,也有为满足自身性需求或物质需求而自愿从事性工作。在社会上,性工作者的种类和名称很多,由于许多传统名称含有歧视意味,当代便有较中性的“性工作者”一词被创造来统称这些人。然而认为性交易是一种暴力与剥削的人则会使用逼良为娼的词。
类型及名称
成年女性卖淫者
一般称为“妓女”,又称“娼妓”、“娼妇”、“婊子”等;广东俗称为“鸡”,“召妓”又称为“叫鸡”,不过大多场合通常叫“小姐”。但是,在《清稗类钞》中已有记载“野鸡”为妓女的一种。[1]而以“鸡”作为“妓”的称号是来自上海方言。[2][3]另外亦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和形式有不同称谓,例如在中国大陆KTV的“三陪”称呼为“小姐”,在桑拿和洗浴中心工作的则多称呼为“技师”。 因人们普遍对性工作者的偏见与歧视,“小姐”在中国大陆某些地方的日常生活中逐渐成为禁忌称呼。由于网络的发展,中国大陆的性工作者,亦称为炮友[极品],所进行的性交易,多称之为探花 寻花 约炮 泻火
成年男性卖淫者
一般叫“男妓”,又称“牛郎”。因广东话俗称妓女为“鸡”的关系,男性性工作者又被称为“鸭”。台湾因为“男妓”、“牛郎”等属于差别用语,多改称男模,但容易与事实上的“男性模特儿”混淆。
现时于日本发展出较为发达的男妓行业,东京最大的红灯区新宿的歌舞伎町一番街,有很多很大的广告牌。广告牌上印有众多牛郎的照片以吸引顾客的光临。牛郎可以有选择地提供性服务。由于行业的竞争非常残酷,导致很多人从事该行业的经历也相当悲惨。其同样是备受歧视的一个群体。
成年跨性别卖淫者
一般称为“三性公关”,蔑称“人妖”。
未成年卖淫者
未成年性工作者,又称雏妓或童妓,指一些借着与其他人发生性行为来赚取金钱的未成年人,原因有部分是被拐卖、被欺骗、赚取金钱、满足性欲或是分担家计。未成年人从事性工作在世界多数国家都属非法。
性行为表演者
性行为表演者是指从事色情演出的演员。一般来说,他们演出的作品除了色情片之外,还有各种成人电视节目和写真集等。
反对性工作者
反对性交易合法化以及支持北欧模式(罚嫖不罚娼,罚中介)的反色情女性主义者、社会女性主义者及基进女性主义者认为,性工作者出卖“性”的同时已经被剥夺身体自主权,贩卖身体并不是一种工作,因此并不会使用“性工作者”一词,改称为“卖性者”或“卖淫者”。[4][5][6]。而且人类的选择多半有环境因素,卖性者也常常是因为贫穷,或阶级压迫与低教育程度从事性交易。因此并不会使用“性工作者”一词,而使用“卖性者”一词取代。
受胁迫者
自愿性工作者
2016年法国禁止购买性服务,但不禁止出售性服务。政策目的是在减少性工作者的数量,然而却遭到的大量的女性抗议,认为法国的政策减少了性工作者的顾客,国际组织表明“没有可靠的证据”显示性工作者与人口贩运有关[7]。国际人权组织宣称为了保护性工作者的权利,有必要废除将性买卖定为刑事犯罪的法律[8]。。
性工作非刑事化,2002年德国通过了《卖淫法》( Prostitutionsgesetz ),将性工作规范为一种服务业,不再受到惩罚。性工作者有权享有社会安全福利(例如健康/失业保险)和劳工退休金。法国于 2016 年修改了有关性工作的立法,然而,性工作者的处境不但没有受到保护,反而恶化了。性工作者被迫在更危险的条件下工作,有些女性认为将性交易定为犯罪就像将堕胎定为犯罪:它并没有减少它,它只会使相关个人变得不安全,让堕胎变成非法活动,堕胎必须寻求密医,反而更不安全[9]。
世界各地现况
中国大陆地区
目前受到政府的严令禁止,在法律上属于违法,但在民间部分地区仍存在"红灯区",或在不正当经营的KTV或酒吧中有分布。中国大部分女性卖淫者,多为17岁至23岁之间人群,以女大学生,模特为主体。由于网络的发展,在大陆的卖淫者,常常利用境外的网站,比如Pornhub,SWAG等,发布招标信息,或自建平台,直接在网上与嫖客进行联系,进行议价和地点的安排,这使得中国大陆的性交易,逐渐地下化,使相关国家机关很难查处。
香港
台湾
日本
欧洲
鉴于有些循非法途径进入欧洲的移民遭“蛇头”扣留护照、被逼卖淫,欧洲联盟将妓女形象印在面值5、10和50欧元的钞票票样上发行(但不做为流通券),以提醒那些企图通过非法途径来欧盟国家工作的人可能付出的代价。[10]
参考文献
引用
- ^ 《清稗类钞・娼妓类・上海之妓》:“沪上地隘人稠,租界屋宇,鳞次栉比。光绪初,大小妓院遂皆集于是,凡三幢两厢之屋,辄有数妓分居,长三、野鸡皆然。……沪上商业中人,于凡营业之未入行者,曰野鸡,轻之之辞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清稗类钞・方言类・上海方言》:“野鸡,雉也,今喻妓之下等者为野鸡,以其随人求合,有类于雉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回・走穷途忽遇良朋 谈仁路初闻怪状》:“ 继之道:‘有一种流娼,上海人叫做野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黄淑英. 叫「性工作」太沉重. 《新社会政策》第14期 (台湾女人连线转载). [2015-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纪惠容. 性交易除罪化能讓女人自由嗎?. 励馨电子报第560期 (励馨社会福利基金会). [2015-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1-08).
- ^ Meghan Murphy, Prostitution is more than a labour rights issue [卖淫不只是劳动人权议题], Al Jazeera, 2014-08-07 [2015-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1)
- ^ France banned the purchase of sex — but not the sale of it. 04/14/2021
- ^ Amnesty International policy on state obligations to respect, protect and fulfil the human rights of sex workers
- ^ Decriminalizing sex work. Marie-Catherine Schaller
- ^ 欧盟将妓女形象印上欧元纸币打击卖淫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2-06-30.
来源
- 书籍
- 高罗佩:《中国古代房内考》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0 ISBN 7-208-00642
- 刘达临:《中国情色文化史》(上下册) 人民日报出版社 2004 ISBN 7-80153-776-9
- 马道宗 主编:《世界性文化史》 光明日报出版社 ISBN 7-80145-584-3/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