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士奇
惠士奇(1671年—1741年),字天牧,一字仲孺,晚号半农,人称红豆先生。江苏吴县(今属苏州市)人。清朝翰林、经学家。
惠士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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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翰林院侍读 | |
籍贯 | 江苏吴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天牧,一字仲孺,晚号半农 |
出生 | 康熙十年(1671年) 江苏吴县 |
逝世 | 乾隆六年(1741年) 江苏吴县 |
亲属 | (父)惠周惕 (子)惠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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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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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惠士奇为惠周惕之子。晨夕奋志读书,尝于人群坐中背诵《封禅书》,不遗一字。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戊子科江南乡试第一名举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联捷己丑科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翰林院编修,历官侍读学士,曾典试湖南。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出任广东学政,提倡经学,有弟子苏珥、何梦瑶等。累官至侍读。
雍正五年(1727年),惠士奇因“入对不称旨”,被罚修镇江城,[1]散尽家产,最后资金不足而停工,被削籍归里。
乾隆元年(1736年),免除修城欠款,诏召士奇进京,先入八旗通志馆充纂修,是年夏天,诏开三礼馆,被列入纂修名单,次年,复官侍读,在三礼馆专修《仪礼义疏》。乾隆五年,以老病告归,乾隆六年(1741年),三月二十二日卒于家。杨超曾为其撰写墓志铭。《清史稿》有传。[2]
著作
后代
注释
- ^ 惠士奇〈祭从兄端明先生文〉一首道及自身遭遇“天子曰:吁!汝德不类,与朕所闻,前后相背,髡为城旦,轻令赎罪”。
- ^ 《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八·儒林二》:(惠周惕)子士奇,字天牧。康熙五十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两充会试同考官。圣祖尝问廷臣,谁工作赋,内阁学士蒋廷锡以王顼龄、汤右曾及士奇三人对。五十七年,孝惠章皇后升祔礼成,特命祭告炎帝陵、舜陵。故事,祭告使臣,学士以上乃得开列,士奇以编修与,异数也。五十九年,充湖广乡试正考官,寻提督广东学政,以经学倡多士,三年之后,通经者多。又谓:“校官古博士也,校官无博士之才,弟子何所效法?”访得海阳进士翁廷资,即具疏题补韶州府学教授,部议格不行。圣祖曰:“惠士奇所举,谅非徇私,著如所请,后不为例。”
雍正初,复命留任。召还,入对不称旨,罚修镇江城,以产尽停工削籍,乾隆元年,复起为侍读,免欠修城银,令纂修三礼。越四年,告归,卒于家。 - ^ 弟子杨超曾谓其为学“大抵以经为纲领,以传为条目,以周秦诸子为左证,以两汉诸儒为羽翼。信而好之,择其善而从之,疑则阙之。遐搜博考,极深研几,无所不通,无所不贯”。(杨超曾,〈翰林院侍读学士惠公墓志铭〉,清人钱仪吉纂编,《碑传集》,卷64,上海书店编,《清碑传合集》第1册,页 605)
- ^ 《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八·儒林二》:士奇盛年兼治经史,晚尤邃于经学,撰易说六卷,礼说十四卷,春秋说十五卷。于易,杂释卦爻,以象为主,力矫王弼以来空疏说经之弊。于礼,疏通古音、古字,俱使无疑似,复援引诸子百家之文,或以证明周制,或以参考郑氏所引之汉制,以递观周制,而各阐其制作之深意。于春秋,事实据左氏,论断多采公、谷,大致出于宋张大亨春秋五礼例宗、沈棐春秋比事,而典核过之。大学说一卷晚出,“亲民”不读“新民”。论格物不外本末终始先后,即絜矩之不外上下前后左右,亦能根极理要,又著交食举隅三卷,琴笛理数考四卷。
- ^ 《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八·儒林二》:子七人,栋最知名。
参考书目
- 《惠氏宗谱》
- 王应宪:《惠士奇“罚修镇江城”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