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应选(1546年—1598年),字众甫,号明斋,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人,灶籍,明朝政治人物。

方应选
大明中宪大夫福建按察司副使
籍贯直隶松江府华亭县
字号字众甫,号明斋
出生嘉靖二十五年四月十九日
逝世万历二十六年戊戌春
配偶娶曾氏,继娶胡氏,俱赠封宜人
亲属(子)春荣
出身
  • 万历元年癸酉科举人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进士

生平

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科应天府乡试第二名,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十三名,登二甲第二十名进士[1][2]。选授冀州知州,十四年丁母王夫人忧,十七年起补汝州,二十年擢兵部职方司员外郎,二十二年奉命典福建乡试,二十三年转武选司郎中,甫一月,特简擢山东按察司永平兵备副使,本年冬改福建提学副使,二十五年秋以病请告,次年春准告归,不久卒,年五十四。

家族

曾祖方辅,号味梅公;祖父方鹏,号养拙公;父方柱,号月汀公。母王氏。弟应遴、应遇[3]

参考文献

  • 唐文献《中宪大夫福建按察司副使明斋方公洎元配曾宜人继胡宜人合葬墓志铭》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