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元
曹元(1449年—?),字以贞,直隶含山县人,太宁前卫官籍,明朝政治人物。成化乙未进士,正德间官至大学士。
曹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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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 | |
籍贯 | 直隶含山县 太宁前卫官籍 |
字号 | 字以贞 |
出生 | 正统十四年(1449年)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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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早年出身国子生,中顺天乡试第九十六名举人。成化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进士,授工部主事。弘治十五年(1502年)迁山东左布政使。正德二年(1507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兼甘肃巡抚,改陕西巡抚,次年,召为兵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随后代替刘宇为兵部尚书,兼督团营,加太子少保。其将校迁除,均听从刘瑾命令。正德五年,拜为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刘瑾被诛后,其上疏请罪,词极哀,诏许致仕,言官交劾,罢黜为民。曹元无子,病中自作墓志铭,叹道:“我死,谁铭我者!”[1]
家族
曾祖曹赟,赠都督佥事。祖父曹忠。父曹深,前教授[2]。
延伸阅读
[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十四》,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三百〇六》,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6):曹元,字以贞,大宁前卫人。柔佞滑稽,不修士行。举成化十一年进士。授工部主事。正德二年累迁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分守中官张昭奉命捕虎豹,元以军士出境搜捕,恐启边衅,上疏请止,不从。改抚陕西。逾年,召为兵部右侍郎,转左,寻代宇为尚书兼督团营,加太子少保。将校迁除,皆惟瑾命。元所入亦不赀。五年拜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元与刘瑾有连,自瑾侍东宫,即与相结。及瑾得志,遂夤缘躐至卿相,然琐刺无能,在阁中饮酒谐谑而已。瑾败,元即日上疏请罪,词极哀。诏许致仕,言官交劾,黜为民。元无子,病中自作墓志,叹曰:“我死,谁铭我者!”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
相关条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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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郝志义 |
明朝山东左布政使 弘治十五年-弘治十八年 (1502年-1505年) |
继任: 欧信 |
前任: 刘宇 |
明朝兵部尚书 正德三年-正德五年 (1508年-1510年) |
继任: 胡汝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