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直(1686年—1758年),本名元真象山愚村,后因避名讳,改名为元直,山东高密人,清朝官员。

生平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李元真考中癸巳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编修。李元真在翰苑之时,与孙嘉淦谢济世陈法交,以古义相互勉励,又“四君子”之称。雍正帝胤禛即位,为避名讳,改名李元直。

雍正七年(1729年),李元真考选四川道监察御史。屡次上书,敢于直言,雍正帝虽不快,但嘉其直言,将广东进贡荔枝赐之。

雍正八年(1730年),奉命巡视台湾,疏请增加养廉银以杜绝馈赠。不久因直言得罪巡抚,被以“干预行政”之名弹劾降级。次年(1730年),李元直告老还乡,不再从仕,家居二十余年而卒。后来,御史李慎修亦有直声,与李元直并称“山东二李”。京师称元直为“戆李”,慎修为“短李”。《清史稿》有传。[1]

参考文献

  1. ^ 《清史稿·卷三百零六》:高密李元直为御史在其(李慎修)前,以刚直著。慎修与齐名,为“山东二李”。京师称元直“戆李”,慎修“短李”。
    元直,字象山。康熙五十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编修。雍正七年,考选四川道监察御史,八阅月,章数十上。尝历诋用事诸大臣,谓:“朝廷都俞多,吁咈少,有尧、舜,无皋、夔。”上不怿,召所论列诸大臣大学士朱轼、张廷玉辈并及元直,诘之曰:“有是君必有是臣。果如汝所言无皋、夔,朕又安得为尧、舜乎?”元直抗论不挠,上谓诸大臣曰:“彼言虽野,心乃无他。”次日,复召入,奖其敢言。会广东贡荔枝至,以数枚赐之。未几,命巡视台湾,疏请增养廉、绝馈遗,并条上番民利病数十事。台湾居海外,巡视御史至,每自视如客,事一听于道府。元直悉反所为,时下所属问民疾苦。欲有所施措,督抚劾其侵官,遂镌级去。家居二十馀年,卒。世宗尝曰:“元直可保其不爱钱,但虑任事过急。”又尝谕诸大臣曰:“甚矣才之难得!元直岂非真任事人?乃刚气逼人太甚。”元直晚年言及知遇,辄泣下。初在翰林,与孙嘉淦、谢济世、陈法交,以古义相勖,时称四君子。及嘉淦总督湖广,治济世狱,徇巡抚许容意,为时论所不直,元直遂与疏焉。
  • 《清史稿》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前任:
夏之芳
巡视台湾监察御史(汉)
雍正八年(1730年)上任
继任:
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