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惟清(韩语:이유청/李惟淸,1459年—1531年),字直哉,朝鲜王朝文臣。本贯韩山李氏。
1480年(成宗11年)通过司马两试,1486年文科及第。历任司宪府持平、司宪府掌令、司宪府执义、同副承旨、右副承旨、右承旨。他与申用漑、成希颜、柳顺汀、金诠、南衮、权钧、郑光弼、高荆山、沈贞、金谨思、金克愊等勋旧派大臣关系亲密,后历任承旨、大司宪、户曹参判、黄海道观察使、京畿道观察使、知中枢府事、工曹判书、同知成均馆事、刑曹判书等职。他在己卯士祸中参与对赵光祖一派势力的肃清,后历右参赞、左参赞、右议政、左议政等职。
1527年(中宗22年),领中枢府事。1531年(中宗26年)卒,谥恭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