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指关于民事实体法的基本规定,原则上适用于所有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一般都设有总则编,如中华民国民法总则编[锚点失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1]
参考文献
- ^ 王, 泽鉴. 民法总则(增订版). 民法总则.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602页 [2017-04-03]. ISBN 756202073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4).
民法总则,指关于民事实体法的基本规定,原则上适用于所有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一般都设有总则编,如中华民国民法总则编[锚点失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