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虎(1940年6月),男,安徽金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

生平

1963年北京工业学院化工系毕业,高级工程师,9月参加工作。196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至1998年3月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1998年4月至9月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9月起任中共吉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省长。1999年2月在吉林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当选为省长。2004年10月,洪虎卸去中共吉林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吉林省省长,退居二线。

2005年2月被任命为第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8年,担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

家庭

父亲洪学智为解放军上将。

参考文献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洪虎.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12). 
政府职务
前任:
王云坤
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长
1999年2月-2004年10月
继任:
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