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府(1452年—1526年),字孔脩,号南山,浙江绍兴府上虞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潘府
大明太常寺少卿
籍贯浙江绍兴府上虞县民籍
字号字孔脩,号南山
出生景泰三年(1452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逝世嘉靖五年(1526年)六月
配偶娶谢氏
出身
  • 成化二十二年丙午科举人
  • 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丙午科浙江乡试第十名举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联捷丁未科会试第四名,三甲第七十五名进士[1][2]。出知长乐,有惠政。迁南兵部主事,超拜广东提学副使,以母老乞归。嘉靖初升太仆寺少卿致仕,二年(1523年)五月改太常寺少卿致仕。卜居南山逾二十年,辟南山书院,聚徒讲学[3]

家族

曾祖潘宗玘;祖父潘𬤇;父潘旻,母杨氏。具庆下。兄杰、佩、傅、弟潘应[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6–258. ISBN 978-7-307-07043-1. 
  3. ^ 《浙江通志》:潘府《理学见闻录》字孔修,上虞人。自为诸生,读濓洛书,慨然有志圣贤。成化丁未进士,宪庙賔天,敬皇哭临二十七日,礼官请易服,府毅然抗疏劝行通丧,剀切数千言,有援皇明祖训沮之者,府不聴,衰绖待罪。礼部侍郎倪岳独赞决之,定议注三年不鸣钟鼓,不受朝贺。出知长乐,有惠政。迁南兵部主事,陈军民利病七事。孔庙灾,上内修外攘以谨天戒疏,又上救时十要,多见采纳。超拜广东提学副使,奉母以往,考校严明,士习大振。以母老乞归。嘉靖间致仕,卜居南山逾二十年,辟南山书院,聚徒讲学,修正五经四书传注及周程四子之集,凡二十馀种。所著素言士类竞传诵之。卒年七十三,特赐祭葬,以能翊赞敬皇之孝出特典云。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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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朝献征录·卷之七十》,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明史卷二百八十二》,出自《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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