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合甫大毛拉·沙得尔阿吉
牙合甫大毛拉·沙得尔阿吉(1903年—1986年10月25日),维吾尔族,新疆阿图什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界人士、官员。[1][2]
生平
1945年到1956年,从事商业活动。[2]1950年抗美援朝开始后,据1951年10月份不完全统计,乌鲁木齐工商界捐献了可购买4架战斗机的钱款,其中牙合甫大毛拉·沙得尔阿吉捐献了可买一辆汽车的钱。1952年,阿图什发生水灾,喀什市工商界人士牙合甫大毛拉·沙得尔阿吉捐献出6000元人民币用于兴建平房80间,安排了部分灾民。[3]
1956年参加公私合营。此后历任喀什市百货公司副经理,喀什市政协副主席,喀什市工商联副主任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联第一、二届常委,第三、四、五届主任委员,全国工商联第三、四、五届常委,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第四届常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第二届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五届政协副主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