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继芳(1528年—1592年),字克肖,号岱宇山东青州府益都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山东乡试举人,隆庆四年(1570年)授桐城县知县,万历元年(1573年)调青浦县知县,十三年(1585年)升延安府知府,十七年(1589年)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十九年(1591年)宁夏巡抚党馨因拖欠粮饷、冬衣,催逼军兵上交屯田赋税,被宁夏军士怨恨,二十年(1592年)宁夏副将哱拜有反叛迹象,石继芳请增兵设防,尚未齐备,哱拜已反,党馨与石继芳被杀[1]

家族

高祖石瑛;曾祖石铭;祖父石存仁;父石琚。兄石继节。

参考文献

  • 冯琦《陕西按察司副使石公继芳墓志铭》
  1. ^ 《明人传记资料索引》1021:石继芳,字克肖,号岱宇,山东益都人。嘉靖三十四年举人,知桐城县,峻洁忠厚,桐民肖像祀之。升知延安府,会宁夏副将哱拜有叛萌,继芳请增牙兵以备之,事未集而难作,遂以身殉,年六十五。

相关条目

官衔
前任:
周芸
明朝桐城县知县
1570年-1572年
继任:
李尚默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吕调音
明朝青浦县知县
1573年—万历年间
继任:
熊汝器
(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