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驻华大使馆
立陶宛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立陶宛语:Lietuvos Respublikos ambasada Kinijos Liaudies Respublikoje),简称立陶宛驻华大使馆(立陶宛语:Lietuvos ambasada Kinijoje),是立陶宛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外交代表机构。馆址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18号京润水上花园A-18[1]。
立陶宛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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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tuvos Respublikos ambasada Kinijos Liaudies Respublikoje | |
概要 | |
类型 | 大使馆 |
地点 | 中国北京市 |
地址 | 朝阳区霄云路18号京润水上花园A-18 |
坐标 | 39°57′38″N 116°27′48″E / 39.96044°N 116.4632°E |
启用 | 1995年12月12日 |
使馆信息 | |
馆务辖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缅甸、蒙古国、泰国、越南 |
所属部门 | 立陶宛外交部 |
大使 | 空缺 |
临时代办 | 曼特维达斯·贝克舒斯(Mantvydas Bekešius) |
网站 | |
cn | |
地图 | |
历史沿革
1991年9月14日,立陶宛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1995年12月12日,立陶宛驻华大使馆正式开馆。
2021年11月21日,中国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要求双方将大使馆改为代办处,但立陶宛外交部并未配合将大使馆降格为代办处。
历任大使
另见
参考资料
- ^ 立陶宛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3-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