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养
罢养是指一个家庭在领养了子嗣之后跟养子或养女终止领养的关系。在过去,由于领养或过继主要是为了宗庙的延续,所以被过继的儿子一旦没有子嗣,可能会被领养的家庭罢养,而要回到原生的家庭去。在户籍记录上,罢养者的名字只要在户籍册上用双删除线删除,再补上“罢养”字句即可。
历史上罢养的例子
朝鲜王朝之延龄君(연령군,1699年-1719年)与妻子商山郡夫人金氏无子,所以先后收养了商原君及洛川君(낙천군)为子。不幸二人亦不育,故被罢养。后来朝廷又为其追认后嗣恩信君,恩信君又有养子南延君,南延君的孙子是朝鲜末代君主朝鲜高宗。
外部链接
- 朴齐纯,(1909年),内部训令第39号:民籍法执行心得,首尔大学奎章阁韩国学研究院。(朝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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