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传
胡传(1841年—1895年8月22日),原名守珊,字铁花,号钝夫,大清安徽省徽州府绩溪县上庄村人,清朝官员,曾任台湾台南盐务提调、台东直隶州代理知州。其幼子为民国学界泰斗胡适。
胡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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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台东直隶州知州既镇海后军统领 台湾民主国(1895) | |
籍贯 | 安徽省徽州府绩溪县 |
族裔 | 汉族 |
原名 | 胡守珊 |
字号 | 铁花、守三(字),钝夫(号)、铁汉(混号) |
出生 |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 大清安徽省徽州府绩溪县上庄村 |
逝世 | 光绪二十一年 1895年8月22日 (53—54岁) 大清福建省泉州府同安县厦门 |
墓葬 | 台湾台北胡传博物馆 |
配偶 | 冯氏、曹氏、冯顺弟 |
亲属 | 长子胡嗣稼、次子胡嗣秬(胡绍之)、三子胡嗣秠、长女、次女、三女、幺子胡嗣穈(胡适)[1] |
著作 | |
《台东州采访册》 《台湾日记与禀启》 |
生平
家业茶商,家道殷实。1858年通过上海县试,1859年松江府试中试,遭逢太平天国之变,元配冯氏罹难,后续娶曹氏。胡铁花亦协助督办团练,以抵抗太平军。
1868年入上海龙门书院,师从刘熙载。而后五次参加乡试皆未中举人,遂放弃科举之途,前往中国东北宁古塔,结识宁古塔副都容山和宁古塔边务钦差大臣吴大澂,后受吴大澂推荐,走上仕途,担任五常厅抚民同知,因丁忧守丧回乡。后追随吴大澂,先后前往海南、协助治理黄河,及办理江苏税务。此一期间,续娶冯顺弟,即胡适生母。
1891年,奉调台湾担任“全台营务处总巡”,考察台湾防务,随后又担任台南盐务总局提调兼办安嘉总馆,办理台南盐务。期间将妻儿接至台湾,故胡适幼时亦曾在台湾生活。
1893年,代理台东直隶州知州,兼统镇海后军各营屯,任职期间大力整顿军纪,曾尝试严禁鸦片但成效不彰。
1895年大清于甲午战争战败并割让台湾予日本,清廷真除其知州职务并将其召回。胡传先将家眷送回内地,自身继续留在台湾,辗转于东部山区及台南之间意图继续抗日;同年7月因脚气病病情严重恶化终于弃守内渡,8月于厦门病逝。胡适回忆录称:“我父亲在台东办后山的防务,电报已不通,饷源已断绝。那时他已经得脚气病,左脚已不能行动。他守到闰五月初三日,始离开后山。到安平时,刘永福苦苦留他帮忙,不肯放行。到六月廿五日,他双脚都不能动了,刘永福始放他行。六月廿八日到厦门,手足俱不能动了。七月初三日他死在厦门,成为东亚第一个民主国的一个牺牲者!”[2][3]
著作
胡传著作有《台东州采访册》及《台湾日记与禀启》。其中记载:“台湾自议开山以来,十有八年矣。剿则无功;抚则罔效;垦则并无尺土寸地报请升科;防则徒为富绅土豪保护茶寮、田寮、脑寮,而不能禁凶番出草。”又说“埔里所属有南番,有北番。南番归化久,初亦不兹事。北番出,则军民争杀之;即官欲招抚,民亦不从……。民杀番,即屠而卖其肉,每肉一两值钱二十文,买者争先恐后,顷刻而尽;煎熬其骨为膏,谓之‘番膏’,价极贵。官示禁,而民亦不从也。”这些记载,记下了台湾原住民因为反抗官府所保护的富绅土豪侵占其领域夺取山林资源,而对汉人出草猎首,遭到汉人报复性的杀害,最后竟然食其肉的历史。
纪念
拜其子所赐,胡传是历任台东知州中知名度最高的一位,台东现有旧站前铁花路及鲤鱼山忠烈祠旁“清台东直隶州州官胡铁花纪念碑”作纪念。
参考文献
参见
外部链接
前任: 管元善 |
台东直隶州知州 1893年上任 |
继任: 张仪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