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德惠

中華民國第3任考試院院長

莫德惠(1883年4月16日—1968年4月17日),柳忱满族莫塔哈利氏[1]吉林省双城县(今属黑龙江)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早年为清朝警察出身,曾任总统府资政光复大陆设计委员会副主委、考试院长行政院政务委员副总统候选人、国大代表国民政府参政会主席团主席,其两位孙子都是中华民国国军军官

莫德惠
Mo Teh-hui
《民国之精华》中的莫德惠
 中华民国第3任考试院院长
任期
1954年9月1日—1966年9月1日
总统蒋中正
前任贾景德
继任孙科
 中华民国行政院政务委员
任期
1949年3月21日—1949年6月12日
行政院院长何应钦
 中华民国第1届国民大会代表
任期
1948年3月29日—1968年4月17日
选区哈尔滨市
 中华民国第2任农工总长
任期
1927年10月3日—1928年6月3日
前任刘尚清
继任废除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883年4月16日
 大清西域新疆统部
逝世1968年4月17日(1968岁—04—17)(85岁)
 中华民国台北市
籍贯吉林双城
《最新支那要人传》中的莫德惠

生平

早年事迹

莫德惠1883年4月16日生于新疆其父的军营中。其父明海,1870年从左宗棠平定陕甘回乱,参与收复新疆之役。以军功晋佐领。1875年举家迁入吉林双城。

1906年考入天津北洋巡警学堂,毕业后分配吉林省警察厅任西局局员,旋即升任西局局长。1910年调任哈尔滨警务局滨江巡警局局长。1912年冬,莫德惠以社会贤达被举众议院议员,这是他跻身民国政坛的发端。

北洋时期

1914年袁世凯解散国会,莫德惠受奉天都督张锡銮之邀出任双山县知事并兼理司法,成绩裴然。1918年出任清理吉林官产处处长,继为吉林永衡官钱银号监理官,清查土地局会办、财政部顾问,吉林省公署顾问,奉天省公署咨议,吉林省依兰道道尹。

1921年与在吉林剿匪的张学良相结识,1923年促成联合反对曹锟贿选,得到张作霖倚重,出任奉天财政厅长代理省长、北洋政府农工部总长。

统一时期

1928年6月皇姑屯事件中,随张作霖返奉专车遇险负轻伤。张学良主政东北后,出任东北保安、政务、外交等各委员会委员。东北易帜前夕,衔命赴日折服田中不干涉易帜成功,为张的密切合作者之一。

中东路事件发生后,他被委派为东三省铁路公司理事长兼督办,以中国方面首席代表身份赴莫斯科参加中苏谈判。谈判取得成效[2],后因九一八事变,协议夭折。

1937年1月7日,东北元老莫德惠、刘哲往见张学良,张认为西北战端将起,有违其“兵谏”之初衷;称中央军进入潼关系何应钦主谋,促莫、刘二人往见何应钦劝阻用兵;张并致函杨虎城称,“此事仍有转圜办法,切盼勿发生战事”[3]:5332。抗战时期,1937年任国民政府国民参政会主席团主席。1945年10月任东北宣慰使、东北救济会副会长。1946年任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7年,任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任政府宪政督导委员会会长,亦曾在1948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中角逐副总统一职,同年被蒋中正聘为首批总统府资政

在台期间

1949年随政府转进台湾,同年3月21日起任行政院政务委员。1954年8月任考试院院长达12年。任内曾着手改革考试制度与技术,推行职位分类,倡导考用合一,创办、改进公务员保险制度等。1966年5月转任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学良被幽禁大陆期间,莫德惠曾多次探望过张学良。张学良到台湾后,莫依然是张家的常客。

1968年4月17日,莫德惠逝世于台北,终年85岁。编订有《双城莫德惠自订年谱》。

参考资料

  1. ^ 翁福祥. 台灣滿族的由來暨現況. 中华民国满族协会. [2017-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2). 
  2. ^ 高拜石 正中书局版 <新编古春风楼琐记>(廿四) P70起
  3. ^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ISBN 9787101079982. 

外部链接

   中国北京政府
前任:
王永江
奉天省政府主席
1926年—1927年
继任:
刘尚清
前任:
刘尚清
农工总长
1927年10月 - 1928年6月
继任:
(废止)
   中国国民政府
前任:
贾景德
考试院长
1954年9月 - 1966年8月
继任:
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