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煌琅
蔡煌琅(Tsai Huang-liang,1960年7月5日—),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民主进步党籍,生于南投县埔里镇茄苳脚,现任台湾车辆公司董事长、中华轨道车辆工业发展协会理事长、财团法人中华航空事业发展基金会董事,曾任六届立法委员(交通委员会召集委员)及行政院体育委员会副主委,亦曾参选南投县长失利,2016年因淡出南投政坛多年而连任立委失败后,结束30年民代生涯。
蔡煌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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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3-8届立法委员 | |
任期 2008年2月1日—2016年1月31日 | |
选区 | 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法委员选举区 |
任期 2005年2月1日—2005年6月13日辞职 | |
继任 | 许荣淑 |
选区 | 全国不分区选举区 |
任期 1996年2月1日—2005年1月31日 | |
选区 | 南投县立法委员选举区 |
行政院体委会副主委 | |
任期 2007年6月8日—2008年1月31日 | |
南投县议会第12-13届议员 | |
任期 1990年3月1日—1996年1月31日 | |
选区 | 第五选举区 (埔里镇、国姓乡、仁爱乡)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台湾南投县埔里镇 | 1960年7月5日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民主进步党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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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简介
蔡煌琅于20岁出头偶然于台中市光复国小,听到党外政治人物康宁祥的演讲,启蒙其政治意识因而投入政治运动。
经历
1982年,成为许荣淑的助选员。
投入政党
1986年,民主进步党成立后,蔡煌琅便加入民进党。
参与镇民代表与县议员的选举
1986年,当选埔里镇民代表。
1990年,当选南投县议员,并兼任民进党南投县党部主委,全力扩大地方组织。
参与立法委员不分区提名
1995年,蔡煌琅接受民进党提名,因民进党得票数够,首次晋级成为南投县选举区的立法委员,并且于1998年、2001年与2004年,连续三届获得政党提名而获得连任。
2005年蔡煌琅获得民进党提名参选南投县长;同年6月13日,蔡煌琅辞去不分区立法委员一职,其职位由许荣淑递补。原本在绿稍大于蓝的基本盘下,蔡煌琅入主县府应不成问题,但未获提名的时任县长林宗男决定脱党竞选连任,激烈的内斗下导致过半的泛绿选票几乎平分,而亦有两组候选人的泛蓝阵营则在多次征战县长的林明溱于选前宣布支持国民党提名的时任南投市长李朝卿而使得票源重新集中,南投因此由绿翻蓝;这关键性的落败使得曾在南投执政两届的泛绿阵营自此无法立足且各派系相互扞格,中国国民党坐收渔翁之利后,在入主中央的前国民党籍县长吴敦义操刀下更是雪上加霜,逐步改变地方生态,泛绿阵营自2005年以来均未能于县长选战中拿下过半选票,2008年更失去所有县内区域立委席次,近年已成为泛蓝阵营的优势选区,除了一路执政至今,同时囊括两席立法委员席次。直到2023年南投县第二选举区立法委员缺额补选由蔡培慧击败林明溱才打破此魔咒。
担任民进党党职
2006年担任民进党文宣部主任,同年九月,担任民进党副秘书长。
从事政务官公职
复任民进党不分区立法委员
2008年,蔡煌琅担任民进党不分区立法委员。
2013年7月,蔡煌琅于立法院临时会提案修正《军事审判法》第一条之适用范围,让现役军人在非战时犯罪的案件回归到一般司法机关审理。[1]
2016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民进党提名蔡煌琅在南投县第二选举区转战区域立法委员、寻求连任,但非过去经营较深的南投县第一选举区;而这也是蔡煌琅于2005年县长选举落败而无法延续绿色执政后,相隔10年再次于南投参选,但过去选举的地方恩怨使得选情在当时民进党声势极佳的状况下,依旧落后于同样寻求连任的中国国民党立委许淑华。最终仅获56,237票,无缘连任。
选举纪录
年度 | 选举届数 | 选举区 | 所属政党 | 得票数 | 得票率 | 当选标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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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 第三届立法委员选举 | 南投县立法委员选举区 | 民主进步党 | 43,688 | 19.76% | ||
1998 | 第四届立法委员选举 | 30,071 | 12.47% | ||||
2001 | 第五届立法委员选举 | 57,700 | 23.34% | ||||
2004 | 第六届立法委员选举 | 全国不分区选举区 | 3,471,429 | 35.72% | |||
2005 | 第十五届南投县县长选举 | 南投县 | 83,503 | 30.33% | |||
2008 | 第七届立法委员选举 | 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法委员选举区 | 3,610,106 | 36.91% | |||
2012 | 第八届立法委员选举 | 4,556,424 | 34.62% | ||||
2016 | 第九届立法委员选举 | 南投县第二选举区 | 56,237 | 43.35% |
第七届立法委员任期出席纪录
2008年2/1~3/26院会应出席15次,委员会应出席19次,总计34次,缺席18次。
2008年4/1~4/30院会应出席4次,委员会应出席13次,总计17次,缺席0次。
注脚
- ^ 蔡煌瑯將提案 軍人犯罪司法審判. [2013-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28).
- ^ 蔡煌瑯明任台車公司董座:貫徹國車國造. [2017-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28).
外部链接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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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行政院 | ||
前任: 黄启煌 |
体育委员会副主委 2007年6月8日—2008年2月1日 |
继任: 郭正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