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江武(1958年1月),黑龙江双城人,汉族,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南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一级高级检察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安徽地区代表。

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后分配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主任科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办公室主任,经济审判第一庭庭长,副院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10年1月,转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同年3月兼任副检察长。2013年1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3年3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1]。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

参考文献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薛江武.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1). 
  2.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新网. [2021-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机关职务
前任:
崔伟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3年1月—2021年1月
继任:
陈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