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丹旭
费丹旭(1802年—1850年),字子苕,号晓楼、偶翁、环渚生、三碑乡人、长房后裔,晚号偶翁,乌程县三碑乡(今浙江湖州)人[1]。
画家费珏之子。嘉庆六年(1802年)生。丹旭深得家传,于坡石、流水、杂草等无不得精到,尤擅绘仕女。秦祖永《桐阴论画》曰:“补景仕女,香艳中更饶妍雅之致,一树一石,虽未能深入古法,而一种潇洒之致颇极自然。”,与改琦并称“改费”。画风有“改派”和“费派”之称。道光四年(1826年),为了养家糊口,开始了出外鬻画谋生,因家贫长年寄食于汪远孙、蒋百煦等豪富之家,绘画以供人玩赏。道光二十四年蒋光煦在别下斋刊印《阴猎文图证》一书,插图共八十七幅,全出自费丹旭一人之手。晚年感悟人生如寄,自号隅翁,另有环赭生、三碑乡人等号。道光三十三年(1850年)卒。友人辑其诗词为《依旧草堂遗稿》。有子费以群。[2]有孙费有容。
作品
注释
参考书目
- 汪曾唯:《费丹旭传》
- 黄涌泉:《费丹旭年表》,《中国历代画家大观:清(下)》,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