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金龙 (清朝)
生平
其家世代以租垦荒山维生,生活困苦。道光十一年(1831年),朝廷下令“山田升科”,引起瑶民不满,赵金龙与常宁县瑶人赵福才等人合谋策反,利用宗教组织群众,在湖南、广东、广西边境秘密组织反清队伍,并派人到广东连州筹办硝药、铁砂,制造枪炮。十二月底,在江华两河口发动起起事反清,称金龙王,改元金龙元年,联络广西富川、广东连南瑶民,扩大队伍,攻城杀官。湖广总督卢坤调集两湖官军进行围剿,在武水瑶山被赵金龙军击败,卢坤被降职,戴罪立功。次年二月,率部在池塘圩再次击败清军,杀湖南提督海凌阿和宝庆协副将马韬等,当时有歌谣:“金龙出大洞,海马(海凌阿、马韬)归池塘”。继夺取湖南兰山、宁远、新田、常宁、兴宁、桂阳、武冈、江华及广东乳源、连南和广西富川、贺县等地瑶、汉百姓纷纷响应,众至万人,势力扩及三省边境十余县。三月,清廷调集两湖、两广、贵州等五省兵力镇压,命户部尚书禧恩亲临督阵。赵金龙率义军据守常宁县洋泉镇,力战而死[1][2][3][4]。
参考
- ^ 《中国历史大辞典·下卷》
- ^ 《中国民族史人物辞典》
- ^ 黄鸿寿. 清史紀事本末平傜之役. 维基文库 (中文).“宣宗道光十一年,冬十二月,湖南江华傜人赵金龙,聚众焚掠两河口。傜为苗族之一,所居皆山峒,自成村落。在湖南者为衡、永、郴、桂四州郡界,与广东之束州、广西之全州,均跨五岭之脊。民傜杂处,傜性戆鸷,不与汉民交通,汉民每欺侮之,党连官役,以肆其虐待。凡遇诉讼,官为裁判恒左,袒汉民,以是傜僡积怨。适楚粤之天地会中人,屡劫夺傜寨牛谷,傜无所愬,于是江华县之锦田乡傜人赵金龙,倡言复仇。使常宁傜赵宁牙,纠广东散傜三百余,合湖南九冲傜,都六七百人,焚掠两河口。杀会徒二十余。县令林先梁、游击王俊,率兵役由黄竹寨往掩其巢,格杀男妇十四,生擒傜卒五,余皆逃散。”
- ^ 壬辰瑶变、会党与地方官府——以张锡谦《平瑶日记》为中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于2024年7月25日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