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志强(1958年10月16日),中国演员歌手。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16岁时拍摄了第一部电影《创业》,随后在《小字辈》、《夕照街》 、《月到中秋》、《顾此失彼》等影片担任主演。1979年被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监禁4年。1985年10月,被减刑两年提前出狱。其演唱的歌曲有《愁呀愁》、《铁窗泪》、《钞票》、《心声》等。[1]

迟志强
出生 (1958-10-16) 1958年10月16日66岁)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汉族
语言汉语
教育程度初中毕业
职业演员歌手
活跃时期1970年代至今
机构国龙联盟
刑事指控流氓罪
刑事处罚有期徒刑4年
刑事状况已出狱

入狱

迟志强在1980年代初期的中国大陆地区,已成为家喻户晓的当红明星。据迟志强后来自述,迟志强到南京拍摄影片《月到中秋》时,“八九个男孩和女孩经常在一起玩,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跳贴面舞,看内部小电影”。在期间,迟志强认识了一位比自己大10岁的离了婚的女子,并且和其糊里糊涂的发生了关系。他们经常在一起跳舞,而那时的风气还不允许跳舞,特别是他们还喜欢听邓丽君的《甜蜜蜜》,而邓丽君的歌在当时却是被称为“靡靡之音”。其后,迟志强被邻居告发乱搞男女关系、跳光屁股舞等等,而实际上迟志强他们只是跳贴面舞。1983年10月,正在在河北拍摄电影《金不换》的迟志强被警方拘捕。当时南京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取证后,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刑事责任,只要求电影厂内部处理。1984年5月6日,《中国青年报》刊出《银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记迟志强从堕落到犯罪》一文,称迟志强有强奸、轮奸等“流氓罪行”。由于迟志强名气大,随着媒体的不断曝光,将此事添油加醋的传播出去,引起了全国人的关注,并且还激起了不明真相者的民愤。最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有期徒刑四年。迟志强一案,所有涉案人员均按“流氓罪”论处。[2][3]

监狱歌曲

迟志强出狱后,因演唱系列监狱歌曲而再次广为人知,如《铁窗泪》等。但后被证实,迟只参与了歌曲中的念白和封面拍摄,制作人只是利用其名气,真正的原唱为翟惠民吉林人)[4]

参考文献

  1. ^ 57岁“囚歌之王”迟志强近照曝光 登台献唱“铁窗泪”. [2022-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7). 
  2. ^ 迟志强:一场运动和舆论的落网者. news.sina.cn. 2008年11月7日. 
  3. ^ 1984年迟志强因流氓罪被判刑始末. [2021-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2). 
  4. ^ 迟志强:“囚歌”不是我唱 翟惠民:周亚平一手导演(图). 新京报. 2008年11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5月11日).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