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一裕(?—?),清朝湖北汉阳人。

雍正初年,以买官担任知县,担任江南清河知县。不久迁任山西知府。乾隆年间,擢拔为云南巡抚。乾隆二十二年,一裕向云贵总督恒文建议制造一金炉上贡,恒文不敢不答应。恒文派人前往民间,以贱价收购黄金,“私饱已囊,篮簋不饬。”。郭一裕乃疏劾恒文贪污,列款五罪。乾隆下令刑部尚书刘统勋与贵州巡抚定长审查,证实情节属实。皇帝赐恒文自尽,郭一裕被发往军台,云南布政使、云南按察使一并被革职,史称金炉案。后,准以输金赎罪,授河南按察使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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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39》,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书目

  • 《清史稿》列传一百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