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敦(1370年—1431年),字仲厚山东东昌府堂邑县(今山东省聊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以诗经中癸酉科山东乡试举人[1],入太学。会试下第。后授户部主事。历升浙江衢州府知府,有惠政。永乐初年,因连坐受累被征,当地百姓百余人伏阙乞留,不得。廷臣均称赞其廉正,于是召为监察御史。出为河南左参政,调陕西。永乐十六年(1418年),因胡濙举荐,擢礼部右侍郎兼太仆寺卿,巡抚顺天。永乐二十年,督北征兵饷[2]

明仁宗即位,因丧礼不周,降太仆寺卿,升为户部左侍郎,兼詹事府詹事。宣德二年(1437年),晋户部尚书。宣德六年(1431年),卒于任[3]

参考文献

  1. ^ 《明名臣琬琰录·卷十八》
  2. ^ 明史》(卷157):郭敦,字仲厚,堂邑人。洪武中,以乡举入太学,授户部主事。迁衢州知府,多惠政。衢俗,贫者死不葬,辄焚其尸。敦为厉禁,且立义阡,俗遂革。禁民聚淫祠。敦疾,民劝弛其禁,弗听,疾亦瘳。在衢七年。永乐初,坐累征,耆老数百人伏阙乞留,不得。后廷臣言敦廉正,召补监察御史。迁河南左参政,调陕西。十六年春,胡濙言敦有大臣体,擢礼部右侍郎兼太仆寺卿,偕给事中陶衎巡抚顺天。二十年督北征饷。
  3. ^ 明史》(卷157):仁宗即位,以大行丧不斋宿,降太仆卿。旋进户部左侍郎,兼詹事府少詹事。宣德二年进尚书。陕西旱,命与隆平侯张信整饬庶务当行者,同三司官计议奏行。敦乃请蠲逋赋,振贫乏,考黜贪吏,罢不急之务,凡十数事。悉从之。岁余,召还。在部多所兴革,罢王田之夺民业者,令民开荒不起科。建漕运议,民运至瓜洲、仪真,资卫卒运至京。民甚便之。敦事亲孝,持身廉。同官有为不义者,辄厉色待之,其人悔谢乃已。性好学,公退,手不释卷。六年,卒官,年六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