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墀(1537年—?),字朝卿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邹墀
大明湖广按察使
籍贯浙江绍兴府余姚县民籍
字号字朝卿
出生嘉靖十六年(1537年)十月二十三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管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举人
  • 隆庆二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浙江乡试第七十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戊辰科三甲八十四名进士[1][2]。授刑部主事,升郎中。万历九年(1581年),任福建泉州府知府[3]。擢升福建副使,万历十六年(1588年)七月升本省右参政,迁广东按察使,二十一年五月升江西右布政使,七月进左布政[4]。以考察降调河南右参政,二十八年九月升湖广按察使、整饬苏松地方兵备。

家族

曾祖父邹冕,曾任训导;祖父邹鹄,曾任州同知;父亲邹大纪。母吴氏。慈侍下。兄邹誉。弟邹坦、邹坤[5]

参考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学曾等纂,《道光晋江县志·卷之三十四·政绩志》:邹墀,余姚人。隆庆戊辰进士,万历九年由刑部郎出知泉州府。约饬廉隅,暮金不入。旦坐堂皇,吏抱牍次第受署。浣手奉法,独煦濡苍赤,务期成就安全。两造至前,片言立决,事毕即遣归农。涤除烦苛,为诸邑令倡。宦宗巨室,接之以礼,至遇事直枉,则毫无假贷。虽有势如山,弗能夺。暇时校阅诸生差次才品,择茂异者加意诲督之。士斌斌争自濯磨。监司欲澌流凿渠,兴穷乡水利。民咸谓河流随潮上下,稍旱即海咸乘之。下流既分,上源弗给,沃壤且变为斥卤。而主者力排异议,蜂厉畚锸。墀博采舆论,驰白巡抚赵公,檄下立止之,万户称庆。五载迁本省巡海副使,复升参藩,擢广东廉访使。泉民建生祠祀之,勒石纪焉。节《田亭草》,参《梅谷集》。
  4. ^ 钦定四库全书《江西通志·卷四十七》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丘浙
泉州府知府
万历九年-万历十三年
继任:
贡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