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买回协议
附买回协议(英语:repurchase agreement、repo、RP,也称为附买回协定、附买回交易,回购协议、卖出回购或正回购)是货币市场的一类金融商品[1]。在附买回交易中交易双方同意债券持有人卖出债券后在未来约定日期回购债券。回购价格必须高于卖出价格,两者之间的差异由回购利率(repo rate)决定。原先购入债券的一方为贷款人,卖出债券的一方为借款人,利用其债券作担保获取固定利率担保贷款。
附买回协议相当于现货销售和远期合约的组合。在现货销售中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货币,债券则被合法转让给贷款人作为交换。远期合约保证了借款人付清贷款以及贷款人退还债券。远期价格和现货价格之间的差异即贷款利息,而远期合约的结算日期即附买回交易的到期日。
类型与相关产品
附卖回协议
与附买回协议相反的交易方式为附卖回协议(reverse repo),也称为附卖回交易、买入返售或逆回购。如果说附买回协议是卖方角度的回购协议,附卖回协议则是买方角度的回购协议。
买断式回购
买断式回购或售出/买回(sell/buy back)包含了即期出售证券和远期买入证券两项交易。买断式回购(售出/买回)和经典附买回协议(即质押式回购、classic repo)之间存在一些差异。首先,附买回协议是单项交易而售出/买回是两项交易(售出和买回)。其次,买断式回购不需要特别的法律文书而附买回协议通常要以主协议(例如GMRA)为依据,正因如此,买断式回购的风险也较附买回协议为高。在买断式回购交易中,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不易从法律上追取按揭品。再次,买断式回购期间的息票利息会付给证券买入方,需从买断式回购到期时所交付的现金中扣除。在附买回协议中虽然证券买入方收到息票利息,但是息票利息需立即付给证券出售方。
买入/售回(buy/sell back)相当于附卖回协议。
证券借贷
证券借贷的原因是出于其他一些目的,比如回补放空的仓位,而需要暂时性地获取证券。借出证券的一方会收取费用。证券借贷所依据的协议不同于附买回协议。
但中国大陆的回购交易与台湾的附买回交易仅有名称上相同,实际交易模式上,中国大陆的回购交易与台湾的证券借贷较为相似。
参考文献
- ^ Risky debt use on repo market hits 2008 levels. 金融时报. 2012-02-03 [2012-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9)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