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顺福
陈顺福(1927年—1951年6月29日),中国共产党员,山东省阳谷县人,上海春晖中学毕业,战后来台以陈平身份从事地下工作以及担任交通员,同时还化名郑耀东、任敦崧、陈春晖,后来因苏艺林案判处死刑,1951年6月29日枪决于台北水源路刑场[1]。
陈顺福(陈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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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27年 中华民国 浙江省杭县 |
逝世 | 1951年6月29日 中华民国台北 | (23—24岁)
籍贯 | 浙江省杭县 |
国籍 | 中华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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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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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陈顺福,1927年生于浙江省杭县,上海春晖中学毕业, 第二次国共内战时化名陈平来台,在台北市金刚橡胶厂任职,透过于凯的介绍在花莲孙玉林所开的泰丰碾米厂担任出纳。
孙玉林曾加入共产党,1948年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先后派遣朱芳春(化名于非)、萧明华、周一粟等多名特工赴台发展组织。于非接受李克农指示与孙玉林取得联系,在宜兰礁溪温泉区与老同学苏艺林及于非碰面,孙玉林开始参与中共中央社会部在台地下组织运作。
1949年10月,陈平加入于非的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吸收孙清河加入共产党,并成功策反在空军医院的安学林加入组织,担任交通员,将重要机密地图等送回天津,并带回中共中央社会部李克农之两项指示与九大任务,主要是搜集海陆空军情报,策反将领阵前起义、动摇争取官吏加入、成立武装和登陆接应点等[2][3]。
1950年2月于非遭当局锁定,萧明华、于凯、孙玉林相继被逮捕,其中于非所办之读书会成员孙清河被保密局列为污点证人,陈平为共党工作之情况被孙清河供出[3],1950年5月19日陈平由花莲警局传唤到案。 1951年7月全案侦查进入后续收网阶段,调查局在香港新闻天地周刊刊登整刊的特稿,以李克农照片为封面,标题中共社会部首领李克农的潜台组织已被一网打尽[2]。
陈平与同案苏艺林、刘维杰、周一粟、安学林、张庆、严明森、田子彬、孙玉林、白静寅、徐毅、余熙、葛仲卿、谭兴坦、林振成、简桂生、马学枞、李学骅共18人被判处死刑,1951年6月29日枪决于水源路刑场。
纪念
2013年10月,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陈平铭刻于纪念碑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追认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4]。
参考资料
- ^ 国防部军法局. 藝林等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1-04-17~1959-03-26 [2021-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 ^ 2.0 2.1 莫桦. 破獲中共格柏烏潛台組織案. 香港: 新闻天地周刊. 1951-07-10.
- ^ 3.0 3.1 国防部后备司令部 台湾省保安司令部 台湾警备总司令部. 蘇藝林等嫌疑筆錄 孫玉林自述.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0-05-04~1962-12-27 [2021-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 ^ 陈辉. 中共臺灣隱蔽戰綫千余名烈士尋踪紀實. 新华澳报. 2021-04-10 [2021-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