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内容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1940年完成,全书分为叙论、礼仪、职官、刑律、音乐、兵制、财政、附论等八章,论述了隋唐时期礼仪、职官、刑律、音乐、兵制、财政诸制度的渊源流变。[1]
陈寅恪在该书中指出隋唐制度有三源,“一曰(北)魏、(北)齐,二曰梁、陈,三曰(西)魏、周。”陈寅恪认为,前两源的影响是主要的,第三源“实较微末”。
在《礼仪》章中首先阐述了北魏、北齐源流,着重考证了“王肃北奔与北朝文物制度之关系”。更举“隋志明言(牛)弘等之修五礼悉以东齐仪注为准”,作为“有隋一代礼制之大源”的证据。
在《职官》章中强调:“寅恪此书主旨在说明唐代官制近承杨隋,远祖(北)魏、(北)齐而祧北周者,与周官绝无干涉。”
在《刑律》章,作者认为北周刑律“强摹周礼,非驴非马,与其礼仪、职官之制相同……故隋虽受周禅,其刑律亦与礼仪、职官等皆不袭周而因齐,盖周律之矫揉造作,经历数十年而天然淘汰尽矣。”
在《音乐》章,作者意在阐明,“唐之胡乐多因于隋,隋之胡乐又多传自北齐,而北齐胡乐之盛实由承袭北魏洛阳之胡化所致。”不要“误以为隋唐胡乐悉因于北周也”
在《兵制》章,主要论证府兵制并不是“一贯不变”的。陈寅恪以隋代为断线,将其分为前期和后期进行考证。此制度诚然是西魏、北周一源对隋唐影响巨大,但作者强调“高齐文化制度影响于战胜之周及继周之隋者至深且巨,府兵制之由西魏制而变为唐代制即在此时期渐次完成者也”。
在《财政》章,考证唐代中央财政制度之江南地方化与河西地方化的过程。陈寅恪指出唐代财政制度原来自北朝系统,尤其受河陇地区影响较深。唐代对西北实行积极政策,东北实行消极政策,所以“此河湟地方传统有效之制度实有扩大推广而而改为中央政府制度之需要。此即前所谓唐代制度之河西地方化也”。当唐代经济发展超越北朝限度,“达到南朝当时之历程时,则其国家财政制度亦不能不随之以演进。唐代之新财政制度……实则本为南朝之旧制……取用此旧日南朝旧制之保存于江南地者而施行之,前所谓唐代制度之江南地方化者,即指此言也”。[2][1]
目录
一 叙论
三 职官
四 刑律
五 音乐
六 兵制
七 财政
八 附论
评价
顾颉刚认为“隋唐五代史的研究亦以陈寅恪先生的贡献为最大,他撰有《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册,《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一册。二书对于唐代政治的来源及其演变均有独到的见解,为近年史学上的两本巨著。”[3]
当代学者指出:“中国学者关于唐代的断代史专著出现稍晚,20 世纪 40 年代才由陈寅恪的两部名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和《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奠基,却因此一开始就起点很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