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光宇(1879年—? ),字道亨湖南浏阳人。清末民初政治人物、法学家。

生平

雷光宇早年是湖南时务学堂学生。1903年8月,雷光宇自费留学日本,入弘文学院。后来他肄业日本东京法政大学,主张君主立宪。此后他为国民宪政会会员,并参加宪友会湖南支部、辛亥俱乐部湖南支部。他曾作为山东代表参加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1][2]1913年6月16日他任山东教育司司长。[3]1921年9月至1922年6月,任交通大学北京学校主任。[4]1922年他被北洋政府任命为南洋大学校长,但未到任。

著作

  • 雷光宇 编译,商法商行为,天津:丙午社,1907年
  • 彭兆璜,雷光宇,民法财产:物权,1905年

参考文献

  1. ^ 俞江,近代中国的法律与学术,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60页
  2. ^ 宋教仁集·第2卷,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610页
  3. ^ 郭卿友主编,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志,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0年
  4. ^ 北京交通大学. bjtu.edu.cn. [2024-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