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助产士管理局
香港助产士管理局(英语:The Midwives Council of Hong Kong),是根据香港法例第162章《助产士注册条例》,于1999年9月30日成立的法定机构。香港助产士管理局前称助产士管理委员会,助产士管理委员会在1910年《助产士注册条例》首次制定时被命名。其后因应《1997年助产士注册(修订)条例》将助产士管理委员会改名为助产士管理局。目的是为社会提供具最高专业水平及操守的助产士。现任主席是李丽贤博士。 [1]
香港助产士管理局 The Midwives Council of Hong Ko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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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营机构 | |
主席 | 李丽贤博士 |
部门资讯 | |
成立日期 | 1999年9月30日 |
法律基础 | 第162章《助产士注册条例》 |
类型 | 法定机构 |
总部 | 香港香港岛湾仔皇后大道东182号顺丰国际中心1楼 |
联络资讯 | |
网站 | 官方网站 |
职责
香港助产士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 为任何符合助产士资格而有意注册的人士进行注册;
- 根据《条例》规定,就注册目的而认可助产士训练课程;
- 釐定根据《条例》所举行的注册考试的标准,并负责举办该等考试;
- 根据《条例》规定,对助产士行使规管及纪律处分权力。
组成
根据《助产士注册条例》,管理局由以下人士组成:
- 卫生署护士总监(卫生署护理服务的首长)
- 卫生署助产士监督
- 一名由卫生署署长提名,从事香港公职服务的注册助产士
- 一名由香港大学提名的注册医生
- 一名由香港中文大学提名的注册医生
- 一名由医院管理局提名的注册助产士
- 由提供助产士训练学校的每间医院各提名一名的注册助产士
- 由香港助产士会提名的3名注册助产士
- 2名业外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