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台湾独立运动/存档1

毛泽东和台湾独立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毛泽东1930年代曾表示对其的 支持。2

2、此时毛泽东所参与领导的共产党政权是中国的一个地方 武装政权,蒋中正所领导的南京国民政府代表中国。另外,在帝国主义企图对中国进行分割统治的本质意 图下,1920年代前后曾产生过一股分省自治的思想浪潮, 主张将中国分为若干个自治或者独立的省,在当时的中国有一 定的影响,毛泽东在当时是分省自治思想的支持者之一。 国、共两党在过去都有主张台湾独立的历史,兹就手头上有的 资料加以汇整。 国民党: (1) 根据国民党干部戴季陶(传贤)所说,孙文曾于1914年 向他举出对日本的三个最低限度的主张之一,就是“让台湾与 高丽两民族实施自治”。见1927年2月5日,在黄埔军校戴之以 “孙文与台湾”为题的演讲。既然是高、台并列,就该一视同 仁。 (2) 总理的意思,以为我们必须使高、台的同胞能够恢复独 立自由,才能巩固中国(中华民国)的国防,奠定东亚和平的 基础。见1938年4月1日,国民党临全会蒋委员长演说。 共产党: (1) “我们并不想取回以前属于中国的殖民地朝鲜。但是当 我们在确认中国之失陷领土而独立时,如果朝鲜人期望逃脱日 本帝国的铁所的话,则我们对于他们的独立斗争,将给予热烈 的援助吧。对于台湾,也是同样。”(见司诺 Snow氏著红星飘 扬的中国the red star over china) (2) 毛泽东〈关于日本帝国主义及国内问题〉(毛泽东论文 集,1937,毛亲校过):中国必须要收回华北的。但是这并不 包括以前中国殖民地的高丽在内,反之,等到中国获得完全恢 复土地的时候,高丽人民如果也想要脱离日本的兽欲压迫之下 ,中国当然是要给予他们为独立而斗争的热烈援助。对于台湾 ,也是抱着同样态度。 (3) 毛泽东在列举与中国接嚷的国家时,也将“台湾”入列 。(毛泽东集第七卷,98页,1970)


个人认为以上information真确性存疑, 即便真确亦有选料偏颇问题 建议如下: 1.由wiki community 中有兴趣者查考其实 2.即便属实, 本人认为本文作者曲解孙文, 毛泽东等人之字意, 亦无考虑他们在作出上述说话时的政治现实背景 3.本人相信同时期绝大多数中国人都认为台湾是中国国土, 但本文作者并无列出此事实, 有违wikipedia原则 --LCM 15:33 2004年5月13日 (UTC)

本人以为,在本网站上的任何讯息,只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意志的,都该存疑。HJC 14:16 2004年5月26日 (UTC)

同意,只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意志的,都该存疑
基本上这是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百科全书,所以要特别排斥台湾人的主张!
错!这应该是一本中文的百科全书,我们应该避免中国中心,尽量发表中立的、正确的言论。218.91.61.174 12:37 2005年7月10日 (UTC)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来说,这是一本自由的百科全书
但对台湾人来说,这并不是一本自由的百科全书
--好久没上来了 15:36 2004年5月26日 (UTC)

更进一步来说,只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场的观点,在这里都该被存疑。HJC 02:57 2004年5月27日 (UTC)


1.2.现在的中国青年大概都不看毛选了。被纠到毛病了就说别人曲解。忽然联想到几年前我在和列宁的联邦制和集中制奋战的那当儿,唉!!

3.以"本人相信"做为一种"事实",然后质疑别人未放入这种"本人相信的事实"的做法是不符合原则。

这不叫做不符合中国立场的观点就不是中立的观点,还能叫什么?--Edcat 16:36 2005年1月31日 (UTC)


作为一个维基百科的管理者,我们坚决维护本百科全书的参与者的言论自由,只要他们不违反本百科全书的规定。不论是亲台或亲共的言论,都可以在这里张贴。断没有“只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场的观点,在这里都该被存疑”的这种讲法。--石添小草 04:13 2004年5月27日 (UTC)


那么,我们如果把亲台或亲共,改成亲台或亲中,您也能接受吗?设若您能接受,广大的中国网友也能接受吗?--Edcat 16:36 2005年1月31日 (UTC)


说一套做一套啦,反正你又阻止不了像 Shizhao 那样的人一直删文章。
更扯的是明明就有在台湾发生的事实,都被他以管理员的权力否决了!
前几天我朋友来贴了一个在内政部登记成立不久的台湾国民党也被删除,他很懊恼的说“这是事实啊,为什么他们要否定在台湾的事实!
而我只能说“我也很久没上去用了,毕竟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的管制下,台湾人讲什么也没用,就像 WHO 上的中国官员对我们一样的态度... 2300万人的需要? 谁理你们!
现在能做的只希望台湾岛上的人能认清事实,这是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百科全书,不要让自已再成为中国人的俎上肉。
--好久没上来了 06:17 2004年5月27日 (UTC)

那不是我删的呀。我已经恢复了。其实任何事情在这里如果出现争执,我们可以通过讨论来解决。虽然有时候这个过程会很漫长。--百无一用是书生 (Talk) 07:02 2004年5月27日 (UTC)
可能是我删的. 当时删除的原因请参考对话页, 不知道你觉得这几点质疑是否给于一个管理员有足够的理由删除该条目呢? --心在蛤蟆囤的果酱 07:10 2004年5月27日 (UTC)

对大陆和台湾的参与者:这里完全不是大陆或共产党的百科,这个百科计划的服务器位于美国,大陆想管也管不了,请您们不要老是在这个问题上面oversensitive,不要一出现一些意外的操作就大叫“共产党打压台湾”!难道其他关于大陆的文章一被删除,大陆人就要大喊“台湾打压大陆”?这里删除文章完全不会根据意识形态、政治原因。我们的管理员里面也是有台湾人的(例如Menchi)。请以一个合作和大量的心态来对待这个计划。我们已经在讨论页上就这个问题做个讨论,可是你们为什不来澄清呢?请你们大胆写文章,如果有什么地方您认为是“打压”了台湾,请与我联系。--Samuel (talk) 07:28 2004年5月27日 (UTC)

毛泽东创立的政权从来都是个卖国政权。--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16 2006年2月15日 (UTC)
拜托,您老的言语中不要这么缺乏中立性好么?“从来都是”“卖国政权”等等这些文字,请注意这只是你个人的观点,而WIKI不是你用来表达个人观点的舞台,要表达个人的观点,请去其他的论坛。PhiLiP 13:46 2006年4月15日 (UTC)PhiLiP

维基百科的观点是大家共同塑造的

这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维基百科,台湾人的观点必须靠台湾人自己来表达。管理员也是普通的参与者,他的意见只是他个人的意见,不带表维基百科的观点,维基百科的观点是大家共同塑造的。Shizhao的意见是他个人的意见,我个人不完全同意他的意见。--Mountain(Talk) 06:45 2004年5月27日 (UTC)

新的logo看不到啊?!一片冰心在玉壶 12:42 2004年5月27日 (UTC)

我不认同你所说的话,但我会努力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但是,即使讯息会被对岸的网友们所理所当然的怀疑,但这不是这里的普遍现象,而且是因为他们受到严格的社会控制才会有的误解。所以,即使我也有文章被删的经验,还是希望这里的网友们,不论各位来自民主与非民主的地方,不论是ROC或PRC,都能客观的描述自己的观点。而且,别人不客观,不代表我们也该不客观。

”我不认同你所说的话,但我会努力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HJC 07:19 2004年5月27日 (UTC)

其实台湾在某些范围不是一样也有严格的社会控制吗?只是方式不一样罢了。甚至有人认为从李登辉到陈水扁,对台湾人的洗脑是很成功的。(不是大陆观点,呵呵...)--百无一用是书生 (Talk) 07:38 2004年5月27日 (UTC)
社会控制? 两蒋时代已经过去了,今天的台湾已经是非常的言论自由了。
洗脑? 要不是中国这样在各处打压、贬低台湾,那谁会理那两个人?
倒是你和两蒋蛮像的,只有你的主观是对的,所以删除别人说的,加上你自已的。
--Wikipedia-zh 07:46 2004年5月27日 (UTC)
我觉得“我不认同你所说的话,但我会努力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说得好,希望大家能够共同把维基百科建设好。我个人认为台湾在民主化方面走在了大陆前面。--Mountain(Talk) 07:52 2004年5月27日 (UTC)

至少在台湾还有反对党,至少在台湾可以骂总统是混账,讯息不容易被封锁,选举也是秘密投票而不是举手投票﹔可以设立网站骂政府而不会被关闭﹔相对于北京政权下的中国大陆而言,你觉得谁的社会控制比较严格?

至于您所说的”有人认为从李登辉到陈水扁,对台湾人的洗脑是很成功的。(不是大陆观点)”不晓得是谁的观点? HJC 07:59 2004年5月27日 (UTC)

我觉得这个讨论根本没有意义,对改进这篇文章也没有帮助。对于一些无关的评论无论谁都应该忽略,这样争吵又没有意思。对于Dylm的所谓新图标我也觉得根本就是有挑衅涵义的,这么做无助于维基百科的发展。--Formulax 10:13 2004年5月29日 (UTC)

New Entry

我把之前的文章基本上都换掉了. 换掉的原因很简单, 因为以一个社会和政治运动研究者的角度来看, 之前的文章写得有点莫名其妙. 这个entry是叫做"台湾独立运动," 不管你自己的政治立场是什么, 作者的第一个工作就是去阅读相关文献, 然后"至少"要告诉读者这个运动的梗概应该是什么. 它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它的发展过程是什么, 它的主要运动组织有那些, 它所鼓吹的意识型态是什么, 什么样的人会去参与者这个运动, 它所推行这个运动的手段又是什么.

是并不是一个容易的题目, 说真话, 因为既存文献不算真的太多, 这是一个基本上"低度发展"的学术研究题目(这一点我很肯定, 我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少数几个在做这个研究的人之一).

如果前述的目标都达成了, 我们想要对这个运动发表一些comments的话, 那我们那时候再来做. 再说, 我也觉得之前之版本的一些内容, 根本就不用放在这个entry里面. 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这个运动的不赞成, 那不是废话吗? 所有的人都会知道的啊. 这就好像你在描述反堕胎运动的时候, 你不去描述这群人到底为什么要反堕胎, 反而一直在说明支持堕胎的人为什么要反对他们. 这不是很奇怪吗? 如果有人真的有兴趣做这个工作的话(其实我是做过, 我一直很注意中国方面对台独运动的研究, 也出版过论文), 那我们可以再用别的entry (比如说"中国学者眼中的台独运动")来讨论这个题目.

我这个entry还没写完, 不过, 因为我实在觉得之前的版本写得很差, 所以就急忙把它换掉了. 这个留言如果有冒犯的地方, 请大家多原谅. 我已经快24个小时没闭眼睛了, 因为急着要把这个entry写完. 但是却一直还没完成. 是眼睛真的累啦(笑). 欢迎大家的意见. --wdshu|阿呆 04:05 2004年10月17日 (UTC)

这个前面大半部分似乎不属于独立运动吧

日据时期的话,应该属于民族运动;蒋氏时期的话,应该属于民主运动。追述其雏形尚可,但作为主要部分似乎不太合适。--zhouxiao 14:46 2005年1月20日 (UTC)


又来了。那我们可以这样下个注解:所有的统一运动都是侵略运动。 --Edcat 16:26 2005年1月31日 (UTC)

你错了,如同欧洲目前的统一过程来说,或东德西德的统一过程来说,就是“民主和平”的统一,不是侵略。--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29 2006年2月15日 (UTC)

引文不适合删改

有匿名朋友更改以下字句:

其后,郑成功征服台湾,割据荷、西殖民者所占领的土地,同时又将中国的封建制度介绍到台湾。

这是引自陈芳明(1994)的字句, 原文重点在于说明台湾共产党政治大纲中"台湾民族"的概念, 不适合在文字上作修改. 谨此. --wdshu|阿呆 14:09 2005年5月5日 (UTC)

台独之于堂吉珂德

就好像堂吉珂德把大风车想象成怪兽,台独也不断把中国大陆想象并摸黑成怪兽,并每每以反对怪兽的英雄自居。可是,大陆不是怪兽,只是为两岸人民磨面的风车。如果堂吉珂德不“充满想象力”地冲上去,风车永远都不会伤害到他。台独和大陆的关系,也是一样。--Pashan (留言) 23:59 2005年6月5日 (UTC)

Pashan, "唐吉珂德对风车"的譬喻,与其说是描述台湾独立运动人士对中国的想像,其实应该是中国对台湾独立运动的想像吧;仔细追究的话,台湾独立对中国百利而无一害。 不过这里应该不是讨论这些的地方,我个人认为不要再就此一议题进行这一类讨论。 -Avatarxs-


如果台湾与大陆在恢复中华民国,三民主义,正体字的情况下统一,我想大部分人口是汉人的台湾独立运动人士会减少吧。台人是第一批抗日的中国人。还有二战中不只台湾有被炸,大陆上的日占区也有被盟国所炸。台湾人是汉人(except the aborigines),以前是大明遗民,现在是中华民国遗民。

台湾人不见得都是汉人,也有与中国毫无关系的南岛原住民。Koika 13:50 2005年11月12日 (UTC)
但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台湾人都是汉人。中国大陆人也不见得都是汉人,但不会把所有少数民族说成“与中国毫无关系”。只能说南岛原住民与中国大陆基本无关系。说毫无关系也过于片面,因为大陆有台湾原住民的后裔。涓生 13:03 2006年1月17日 (UTC)
恢复中华民国,三民主义,正体字的情况下统一 说梦话。一枝08:59 2005年12月2日 (UTC)
方才删除引言的‘台毒’非中立字眼。建议各位网友尊重一下原页面创始者winertai 05:02 2006年1月17日 (UTC)

我认为统一应是中华民国、三民主义,民主自由统一全中国。是简体字或繁体字倒不是关键,让14亿人重新学习繁体字、让所有大陆书籍变成繁体字是个在经济、文化、政治上都极不可行的方案。--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40 2006年2月15日 (UTC)

民主和平的统一对两岸来说是最好的

  1. 有统一的大市场,利于经济。民主的大陆将有巨大的内需经济发展将极大的带动台湾的发展(想想如果大陆还是六十年代的样子,两岸没有经济往来,台湾哪能得到这么大的贸易顺差?)
  2. 可以资源共享(教育、军事、资讯)

我是中国大陆人,人赞成统一,但必需是在大陆民主的前提下统一。如果在大陆没有民主的情况下用武力统一,我也坚决反对!--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35 2006年2月15日 (UTC)

台独支持率

感谢涓生提供更新的资料,不过个人认为,以中立的立场来看,还是要在台独支持比率上,给些较大的range,尤其我加入此论述条目的基本架构的必非只有现在的这个‘时间点’。 www.chinanews.com.cn/n/2003-11-10/26/366838.htmlwinertai 01:26 2006年1月18日 (UTC)

我也认为支持台独(包括缓独)的人在一些调查中要多于25%(某一时间点),但暂时还没有看到过达到40%这样的资料,所以想了一下就删除40%了。我引用了陆委会的调查,比媒体调查的偏向度要低一些。同时可以强调年龄方面的差异,不同的年龄层的支持率也是不同的。

另外,还有一些民调可以作为参考,比如“台湾人”的认同率。三种不同的认同(自己是台湾人,自己既是台湾人又是中国人,自己是中国人)可以反映心理倾向。以前看过媒体在报道中引用这个认同的民调,可是现在暂时没找到。其他反映台独支持比率的民调还有:两岸关系定位;现状是什么的概念定位;是否认同“九二共识”;等等。补充空间还很大。涓生 01:49 2006年1月18日 (UTC)

抱歉,刚才打开看了你给的链接,确实如此。40%可以作为依据。涓生 01:59 2006年1月18日 (UTC)
方才回复以前的文章,因为既然有2005年底的资料,实在不必再赘述1996年的。winertai 20:47 2006年2月1日 (UTC)
2006年2月10日的最新民意调查结果为:57%受访者赞成维持现状、16%赞成独立、17%赞成统一[1]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18 2006年2月15日 (UTC)

建议对台独分子做一些统计学上的分析

有必要详细台独问题的由来和不同时期的性质。包括说明一下近些年来一些台独分子搞的去中国化教育,成效如何,脆弱性又如何。另外,对现在的台独分子做一些统计学上的分析相信也会很有趣,包括背景,包括性格,包括经历,比如哪些受过皇民化教育,哪些像李登辉一样曾经改名换姓,哪些像陈水扁一样肚皮脸皮厚得可以经过一个子弹的滑落或者沽名钓誉、出尔法尔的政客。台独分子是如何产生的,背后的支持势力,包括和日本右翼等等的关系,也值得考察。台独分子逻辑也可分析一下,我认为会是很有趣的,比如如果“台湾族”像蒙古族一样出一个被蒙古族奉为大英雄的成吉思汗(当然成吉思汗是一个残暴的武力征服者,如果不是通过这种方式),这个“台湾族”英雄把大陆置于台湾共和国的版图之内,是否这些台独分子会很不喜欢这个“台湾族”英雄?抑或“台湾族”要对大陆族实行种族殖民统治到你们祖辈的土地上重新繁殖?抑或台独分子会很不乐意台湾共和国拥有太大的版图或者说拥有台湾以外的土地而把大陆的土地让给倭人?要是这样的话,先把金门、连江、太平岛、澎湖脱离中国(中华民国),让他们独立或者把他们送给另外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好了。是否台独分子会说,要送也要送给我们的皇民倭人,怎会送给汉人? --Wikiqebia 10:39 2006年2月13日 (UTC)

恕我说一句,您这些关起门来自己想像的东西一点意义也没有,甚至连台湾不少支持统一的人士都看不下去,请检视一下自己的资讯来源。--59.121.165.65 16:01 2006年2月13日 (UTC)

向台湾支持独立的“本省人”请教

大陆福建还有数千万也说和你们一样语言的人,他们是不是你们的同族?如果“不是”,他们和你们有什么区别?如果“是” ,你们为什么不宣称福建和台湾都是你们的地盘?为什么不建立一个“台湾福建共和国”?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24 2006年2月15日 (UTC)

英格兰的盎格鲁萨克逊白人与美国人也相同语言啊,为何两百多年前不要一起建立“美丽间盎隔掳共和国”?民族自决因素哪有那么简单。还有,这里不是论坛勒,您在条目上的更动,个人觉得实在对维基没啥贡献。每回看到其他网友为了您在台独中华民国的更动,花那么多心力“回复”实在于心不忍。winertai 03:52 2006年2月15日 (UTC)
要知道:每个wikier的改动都可能被别人改掉,这再正常不过了。你把我所有的改动都看过了么?我有很多改动现在还留在“台湾独立运动”和其它条目上,你不满意可以去改掉啊。任何一个wikier的改动未必是最好的,只要其的改动是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或讨论并改善某些条目,就是有益的。而且正如你自己所说:你的话不过是你“个人觉得”而已。你可以针对某个具体条目来说明改动是否合适,但如果你想搞“人身攻击”来针对“我”的话,只能说明你的无知与无德。没想到你这么关心我。另外,我想问问美国成立时国际社会的准则和现在相同吗?那时民主还不是世界的普遍原则,只有极少数国家是民主的,美国是用“武力打败”英国人独立的,如果台湾想如同和美国一样独立,就只能用“武力打败”大陆而独立。如果你以几百年前的标准衡量现在,你不觉得荒唐吗?至少“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宪法都规定“中国领土包括大陆和台湾”,所以任何决定两岸状态的公投都必需由两岸人民共同决定。台独的人连自己的宪法都不遵守,那么就算制定了新宪法他们也一样可以遵守。另外我要提醒你:要分清“中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人民”这几个概念,很多台独者就喜欢把这几个概念绑在一起攻击。我要清楚表明一点:我是大陆人,我反对中共,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我承认“中华民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权,我承认“中华民国宪法”,我反对大陆在不民主化的前提下武力解决台湾问题。如果真是在大陆民主化、大陆人有投票权的情况下公投的结果是台湾独立,我也坚决支持。但台湾人不能在趁大陆人被中共剥夺投票权的情况下来“公投”,因为这就等于台湾人和中共共同剥夺了大陆人对台湾问题投票的权利。--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36 2006年2月15日 (UTC)
你说的很多东西都是老梗了,首先,中华民国宪法没有规定固有疆域,你的前提就错了;再者,所谓的由大陆和台湾共同公投,不知道出于何种政治理论,如果有一天中国想要统一印度,大概会有人说要由中国和印度共同公投,那可就妙了。对了,提醒一下,印度人快要比中国人多了。--未命名 06:15 2006年2月15日 (UTC)
中华民国宪法:"第四条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第九十一条监察院设监察委员,由各省市议会,蒙古西藏地方议会,及华侨团体选举之。其名额分配依左列之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民国领土内之土地属于国民全体。”台独人士没看过宪法吗?台湾的土地也属于大陆人民,大陆的土地也属于台湾人民。--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31 2006年2月15日 (UTC)
似乎不是一句话可以和你讲得通的,请参考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释字328号解释及解释理由书。--未命名 08:49 2006年2月15日 (UTC)
根据“三权分立原则”,订立宪法不是法院和法官的职责,所以在[::::::你说的那个“释字328号”[2]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不应由行使司法权之释宪机关予以解释”,所以“释字328号”根本没有对这个领土做任何说明,简单的说,就是法院认为:“法院无权管这事”。所以根本就不用考虑“释字328号”,基本可以当之不存在。但从宪法来看,“中华民国”领土包括西藏和蒙古在内的大陆领土。
我对于你其他问题没什么兴趣,不少地方充满了你自己的想像,不过这个问题简单回答你好了,实际上大法官解释就是有宪法的效力,订立宪法是不是他的职责已经不重要了(关于这件事可以扯很远),而大法官的意思就是,有关固有疆域,是政治问题,其实也是事实问题(也就是说,不是一个人关起门来在网络上打嘴炮自爽就可以解决的),而说到底会这么解释,也是因为宪法没有规定固有疆域。你用“可以当之不存在”来当做消灭问题、转移焦点、回避你曾说过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中国领土包括大陆和台湾”这个错误前提的方法,实在不怎么可取。
事实上,比较可取的做法就是直接扣一顶“释字328号时的大法官是李登辉提名,所以是李的同路人”这种帽子,讨论也比较省事,免得尊兄这么慷慨激昂打得这么多字,我都替你累了。--未命名 16:58 2006年2月15日 (UTC)
法院已经说明了:“国家领土之范围如何界定,纯属政治问题;其界定之行为,学理上称之为统治行为,依权力分立之宪政原则,不受司法审查。”、“不应由行使司法权之释宪机关予以解释”、“本件声请,揆诸上开说明,应不予解释。”,这就是法院的终极态度:“法院无权进行领土的界定”。见[3]。而宪法中明确规定领土包括西藏、蒙古在内的大陆领土:“第九十一条监察院设监察委员,由各省市议会,蒙古西藏地方议会,及华侨团体选举之。其名额分配依左列之规定:”。相信如果你小学国文及格的话就一定能看懂。--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1:37 2006年2月16日 (UTC)
另外我再警告台独分子:如果胆敢用“剥夺大陆人投票权的方式进行公投独立”,那么大陆人完全可以在台湾购买土地,这些大陆人和台湾反对独立的人士就可以“剥夺其它台湾人的投票权的方式进行公投独立”,宣布其拥有的土地为领土成立无数个“一人国”。这样的“一人国”只要成立一个,就能让“台湾国”成立的逻辑完全破灭,如果“台湾国”敢用武力镇压“一人国”,那么中国就可以武力镇压“台湾国”!如果这个“一人国”在海边,那么“一人国”就拥有“国际法”规定的200里的“领海”;如果“一人国”在机场边那么台湾的飞机就不能飞越其领空!只要“一人国”储存几年的粮食和水,就不怕“台湾国”经济制裁!如果“台湾国”敢用武力镇压“一人国”,那么中国就可以武力镇压“台湾国”!那么。这不是“想像”,而是反对台独的人士可以轻易做到的。--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1:53 2006年2月16日 (UTC)
既然台独人说“台湾前途只有台湾人能公投投票,大陆人无权投票”,那么我再做个假设,假如中共将台湾北部占领了,剥夺了台湾北部人民的投票权,这时有群台湾南部的人成立了“南台湾独立党”要公投南部台湾的独立,成立“南台湾共和国”,但这个投票的前提是不许北部台湾的人民投票,你觉得北台湾人民会答应吗?如果"住民自决"被滥用,台北市民可以投票成立“台北国”而不许台湾其它地方的人投票,台南人可以成立“台南国”,还可以有“台中国”、“高雄国”...... 如果按照台独人的逻辑“一个地方要独立,只能本地人投票,其它地方无权投票”成立了“台湾国”,那么如果台湾有个小村子地下发现了大量的金矿,本来这个金矿是全“台湾国”的财产,而小村子立刻宣布独立,只许本村人投票,结果100%通过,成立“小村国”,宣布金矿是“小村国”的财产,你认为台湾其它地方的人能同意吗?--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57 2006年2月15日 (UTC)
这是很正常的,你大惊小怪了吧,超出你向来所接受资讯的理解程度了吗?请深思国家存在的意义。倒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前提会跑出中共将台湾北部占领?--未命名 06:15 2006年2月15日 (UTC)
这当然不正常!小村是在国家基础上建立的,享受国家给予的国防、教育、医疗、公路的待遇,这些都是按原有宪法才能得到的,结果这个小村一有了金矿就要独立,那么岂不是等于把全体国民都给玩弄了吗?台湾能在二战脱离日本殖民统治,是全中国(包括大陆人民)死亡几千万人与日本作战为代价换来的!当然不能台湾有的民主制度就忘了为你们的自由、为了“中华民国”而死的几千万人!如果不是大陆人对日本作战,台湾现在还生活在日本的独裁统治下,正是日本战败了,日本才民主化的。所以台湾现在的一切不是与大陆无关,正是因为有大陆人民、“中华民国”的牺牲才有台湾人今天的民主自由。现在大陆的中共独裁,那是中共的武力强迫,不是大陆民众的意愿。另外,如果不是内战时期“中华民国”的军民(当然包括大陆人)根据“中华民国宪法”殊死与共产党作战,台湾现在岂能有自由?中华民国军队与共产党作战使用的资源也是大陆的资源(兵源、能源、矿产、医疗系统、教育系统、工厂),换句话说:“中华民国依据宪法,用大陆的人民和资源保卫了台湾人民的自由”--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42 2006年2月15日 (UTC)
再说一下,如果你认为一个村可以宣布独立,那么如果我在台湾买下一块一亩的土地,这土地上只有我一个人住,那么我宣布成立“一人国”,我自己公投,100%通过,台湾政府是否也应同意我的领土独立呢?--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1:24 2006年2月15日 (UTC)
我只是心肠软了点,“于心不忍”,哪敢给您人身攻击呢?您老尽量动手改,我没意见。只是再度提醒您,您那些效忠中华民国的宣示在维基是不太适宜的,这里既不是中华民国移民署,更不是论坛。winertai 06:05 2006年2月15日 (UTC)
我不想移民台湾,我只希望大陆民主化。如果要移民也有更好的去处,而不是那些整天“本省人”歧视“外省人”、“台湾人”压迫“外劳”的地方。最关键的是,如果不是中共用枪抢走了大陆人民的权利,大陆人民现在全都是“中华民国”公民,大陆也许比台湾经济好的多,台湾人整天想移民大陆呢。所以,某些人不要自以为是“台湾人”就高人一等,只不过你们比较幸运生活在民主环境中罢了。 美国是世界最强大的国家,美国人对别国的人也没这么强的歧视。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22 2006年2月15日 (UTC)

再请教台独人士

如果说现在你们不想和大陆统一的重要理由是大陆是独裁,台湾人不想生活在独裁之下,那么如果大陆民主化,你们独立的理由是什么呢?请看我的个人页面,我坚信三到五年内中共会倒台。另外,请问台独人士,你们反对的是“中共”还是“大陆人民”?如果你们反对中共,那么你们就有十多亿中国人民做盟友去反对七千万共产党员,如果你们反对的是大陆人民,那么你们就有十三亿敌人。

我认为应加入“台湾独立运动的法理依据”这一项,我认为这一条非常重要。我还找不到什么法理依据,请台独人士提供。比如国际法、中华民国宪法,联合国法案或其它法案之类的,台独人士总不能连一点法理依据都找不到吧?

看看魁北克的状况: “1998年8月20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即使魁北克省多数人同意,魁北克省也无权在没有获得联邦和其他省份认可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脱离加拿大独立。1999年12月,联邦政府又提出“清晰法案”,授权下议院审核所有省级公决的议题,以决定它是否明确。法案还特别指出,如果公决的议题只要求选民授权省政府谈判主权独立而不让选民对他们是否愿意脱离加拿大直接表态,那么就是“不明确议题”。依此法案,1980年和1995年的全民公决的议题都是不明确的,因而其投票结果无效。2000年3月,“清晰法案”在国会通过。至此,魁北克独立的危机基本上得到了控制。”[4]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0:43 2006年2月15日 (UTC)

Shizhao ,请说明为什么不允许加入“台湾民主化后台湾独立的法理依据”这一节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2:33 2006年2月15日 (UTC)
维基百科不是原创研究--百無一用是書生 () 13:14 2006年2月15日 (UTC)
你要么不回答,要么用个“原创研究”这么个莫名其妙的话来搪塞。我已经给出来源了。必需要说明台独是否有法理依据。事实是:没有法理依据。如果有的话,请台独人士提供。--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3:37 2006年2月15日 (UTC)
请Shizhao说明下面的内容不能加入条目吗?

国际法上,一个国家的一部分是没有权利举行可以改变国家主权领土的公投的。1960年联合国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联合国第1514(XV)号决议)规定:,只有前殖民地国家享有自决权,可以通过公民投票取得独立。台湾如今不是殖民地,台湾根本不具备、不存在所谓“公投独立”的问题。参见[5]

1960年的《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规定:“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个国家的团结和破坏其领土完整的企图都是与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和原则相违背的。”

1970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还为防止“民族自决权”被滥用作了专条规定。它规定:“民族自决权”原则,“不得解释为授权或鼓励采取任何行动,局部或全部破坏或损害在行为上符合上述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及自决权原则并因之具有代表领土内不分种族、信仰或肤色之全体人民之政府之自主独立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统一。” 参见[6]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4:07 2006年2月15日 (UTC)

感觉没问题,这个说法既然有处处,那就不是原始研究,可只阐述一方观点恐怕与正式方针NPOV不符,我想我们应该把“支持“台湾独立”的法理依据”一段补齐后再行添加。这样可以防止对此观点持异议用户强行删除——编辑战双方没有对的一方,都是错误的,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学习第一|有事找我 14:23 2006年2月15日 (UTC)
你认为不NPOV的根据是“假设支持台湾独立的法理依据”,但如果根本就没有呢?不管有没有“支持台湾独立的法理依据”,“反对台湾独立的法理依据”都是NPOV的。--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2:16 2006年2月16日 (UTC)
就是这样。你看看下面已经有人提出了,这根本算不上什么法理问题。看看怎么样才能包容两方的观点吧,另外建议你不要再打编辑战了。看看那些编辑历史,就两个人再重复着添加删除的动作。--学习第一|[[User talk:Refrain|有事找我] 04:01 2006年2月16日 (UTC)
如果你觉得“支持台湾独立不需要法理依据”,你可以把“支持台湾独立的法理依据”删除,但不能把“反对台湾独立的法理依据”删除,你“不讲法”,但你不能阻止别人讲“法”!而且联合国法典就是最中立的法典,你能找到更中立的吗?!--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50 2006年2月16日 (UTC)

独立运动是政治运动,根本不需要法理依据

试图通过法理依据来驳倒独立运动是迂腐的“法律主义”的做法,世界很多国家都分裂了,哪里需要什么法理依据?这是政治! --鸟甲 03:01:12 2006年2月16日 (UTC)

没错,有很多国家分裂了:美国是靠战争打败英国独立的,但台湾想靠战争打赢大陆来独立吗?蒙古是靠苏联背后军事支持和欺骗中华民国独立的,但美国军事支持台湾独立吗?--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11 2006年2月16日 (UTC)
如果台湾不讲法,那么你们为什么要公投“改变宪法”?你们无非是想得到宪法的法理支持而已!编辑战是不是由我开始的,shizhao不给理由的删除了我的改动,而我的所有改动都给出了充足的理由。如果要停编辑战,必然是shizhao停止它毫无根据的行为。如果“联合国法典”都不中立,那么shizhao和鸟甲你们说什么是中立的?!--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14 2006年2月16日 (UTC)
另外我再警告台独分子:如果胆敢用“剥夺大陆人投票权的方式进行公投独立”,那么大陆人完全可以在台湾购买土地,这些大陆人和台湾反对独立的人士就可以 “剥夺其它台湾人的投票权的方式进行公投独立”,宣布其拥有的土地为领土成立无数个“一人国”。这样的“一人国”只要成立一个,就能让“台湾国”成立的逻辑完全破灭,如果台独不需要法理依据,那么“一人国”的成立也不需要法理依据!如果“台湾国”敢用武力镇压“一人国”,那么中国就可以武力镇压“台湾国”!如果这个“一人国”在海边,那么“一人国”就拥有“国际法”规定的200里的“领海”;如果“一人国”在机场边那么台湾的飞机就不能飞越其领空!只要“一人国”储存几年的粮食和水,就不怕“台湾国”经济制裁!如果“台湾国”敢用武力镇压“一人国”,那么中国就可以武力镇压“台湾国”!那么。这不是“想像”,而是反对台独的人士可以轻易做到的。--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23 2006年2月16日 (UTC)
另外,台独分子为什么要以“台湾国”名义加入联合国?无非是想寻求其独立的法理依据而已!所以鸟甲说台独不需要法理依据是荒唐的说法!鸟甲先生,请不要在给出可信服的理由前再删除联合国的法典,否则只会让别人觉得你很“不可理喻”。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37 2006年2月16日 (UTC)
如果你真的认为“台独不需要法理依据”,那么你就在条目上写上“台独不需要法理依据”有什么不可呢?是不是觉得“台独不需要法理依据”很没面子?还是觉得“台独不需要法理依据”是很无耻的说法?还是觉得“台独不需要法理依据”很不中立?如果你自己都觉得“台独不需要法理依据”不中立,那么你为什么要说出来?如果都不是,那么就在条目中写上“台独不需要法理依据”!--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40 2006年2月16日 (UTC)
谁说争取独立一定要用武力?苏联分裂、捷克斯洛伐克分裂不都和平成功了?这些分裂显然不是殖民地独立,是否都违反联合国的国际公约?就算违反又怎么样?再说一遍:不要用“法律主义”的方法来讨论“政治问题”。也不要用公投、修宪这种国内(或者岛内,随便你怎么说)法律主义来证明国际法律主义的合理性。你可能是学法律的,思维受到了定式的影响。 --鸟甲 05:59:18 2006年2月16日 (UTC)
苏联宪法中给予了加盟共和国脱离联邦的权力(宪法条文中给予了加盟共和国自由脱离苏联的权利。参见[7]),但“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都不允许国家分裂!--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06 2006年2月16日 (UTC)
"苏联的国号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而不是“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表明其政体形态是邦联制而不是联邦制。由列宁领导制定的1922年12月30日苏联成立宣言和条约,以及1924年1月31日由苏联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根本法(宪法)》,均确认各联邦主体加盟共和国的主权国家地位和自由退盟权利。列宁等俄共(布)领导人之所以主张苏联宪法赋予各加盟共和国主权国家地位和自由退盟权,是因为他们相信社会主义代表了各民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和根本利益,社会主义制度将很快消除民族压迫和岐视现象,很快实现各民族平等和自由,比起美国、瑞士等资本主义联邦制国家,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更加民主和自由。在他们看来,虽然在宪法中作了规定,今后决不会出现民族要求自决和分离,加盟共和国退出苏联的可能性。"[8]--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3:37 2006年2月16日 (UTC)
您的“法律主义”天真劲头又来了。您真的以为苏联分裂的成功是因为那个法律条款?再说一遍,合理性高于合法性。而且,捷克呢?南斯拉夫呢?埃塞俄比亚呢?蒙古呢?您还是回到现实中来吧。 --鸟甲 06:23:34 2006年2月16日 (UTC)
你如果非要说到“合理性”,那么“台湾不可能以战争方式打败中国军队独立”是不是“事实”?有没有合理性?“南斯拉夫”的事已经在下面说了,而关于捷克、南斯拉夫、埃塞俄比亚、蒙古的历史你如果你不懂就先去看看历史,不要什么都不懂却来问我,如果你把世界所有国家的名字都拿来说一遍,难道我还要给你上一年的历史课?还是台独分子“回到现实”吧,你们不可能独立的!无论是从法理上还是从军事上你们都没有独立的可能性!--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34 2006年2月16日 (UTC)
您说得太对了,台湾不公投,还不就是以为你中共武力威吓吗。这和国际法没关系。要是有一天,中共武力威胁解除了,公投就是水到渠成的,这也和国际法没关系。蒙古是自己公投的,中国人民没参加,不过蒋介石政府同意蒙古自己公投,这就是一个十足的现实政治的例子,将来台湾完全可以走蒙古模式,你大陆也照样听从台湾人民选择就行了,别妄图一块参与投票。至于历史,你自己先去看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怎么独立的,再来给我上一年历史课。--鸟甲 06:41:28 2006年2月16日 (UTC)
中国统一不仅有武力,还有法理。而台湾既无武力又法理能让其独立。呵呵,台独者是不是非常的郁闷啊?--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45 2006年2月16日 (UTC)
台独分子根本不吃你“法理”这一套,法都是维护统治者利益的,历史上哪次起义是合法的?而且,我坚信,以后台湾人民不用武力,照样能赢得独立。将来民主化的中国,一定能承认台湾的自决权。--鸟甲 06:50:32 2006年2月16日 (UTC)
你以为大陆民主化你们就能独立吗?看看“看看魁北克的状况: “1998年8月20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即使魁北克省多数人同意,魁北克省也无权在没有获得联邦和其他省份认可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脱离加拿大独立。1999年12月,联邦政府又提出“清晰法案”,授权下议院审核所有省级公决的议题,以决定它是否明确。法案还特别指出,如果公决的议题只要求选民授权省政府谈判主权独立而不让选民对他们是否愿意脱离加拿大直接表态,那么就是“不明确议题”。依此法案,1980年和1995年的全民公决的议题都是不明确的,因而其投票结果无效。2000年3月,“清晰法案”在国会通过。至此,魁北克独立的危机基本上得到了控制。”[9]--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7:23 2006年2月16日 (UTC)
不过我同意台湾拥有自治权,就如同美国的每个州、每个市、每个镇所拥有的自治权一样,不仅台湾要有“自治权”,大陆的每个省、每个市、县、乡、村都要有自治权。“自治权”不等于“独立权”,中国和平民主统一后新宪法可以两岸一起讨论,是用联邦制(无退出联邦的权力)还是邦联制(有退出联邦的权利)。那时我会投“联邦制”一票。台独人士可以投“邦联制”一票。如果实施“邦联制”,那么根据新宪法,你们就有“独立公投”的合法性,如果台湾人大多数同意独立,那么就是合法的独立。--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7:29 2006年2月16日 (UTC)
您是个十足的法律主义者,对政治一窍不通。完毕。 --鸟甲 07:39:10 2006年2月16日 (UTC)
你对政治如此精通,不去竞选2008年的总统却整天来wiki和我这个无名小卒辩论,真是太委屈你了。--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2:47 2006年2月16日 (UTC)
既然你对历史如此无知,我就再给你上一课:“1991年5月19日,克罗地亚进行独立公投。在塞族人的抵制下,独立一方以绝对优势胜出。6月25日克罗地亚宣布独立。克塞二族之间立即爆发流血冲突,美国、欧盟等多方进行调停亦无果。1991年12月19日,塞族地区正式成立塞尔维亚克拉伊纳共和国。该共和国控制克罗地亚与波黑边境的塞族地区。武装冲突一直持续到1995年。该年8月,克罗地亚政府军占领了塞族共和国大部分地区,12月各方签署代顿和平协定,冲突正式结束。”。 想不靠法理独立,可以啊,打一仗吧。--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47 2006年2月16日 (UTC)
再给你讲讲历史:“1991年6月25日,斯洛文尼亚正式宣布独立。南斯拉夫随即派兵向斯洛文尼亚宣战” 想不靠法理独立,可以啊,打一仗吧。--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50 2006年2月16日 (UTC)
可惜啊,南斯拉夫打输了,他们领导人如果早料到会打输,还会死皮赖脸地打仗?而且,您以为南斯拉夫出兵是因为捍卫法理?打仗和是不是违反“法理”毫无关系,符合您所谓法理的独立照样回招来宗主国的武力镇压,阿尔及利亚越南不都是例子么?结果怎么样,不照样是独立成功了么?所以,制约独立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最没用的因素就是您所谓“法理”了。您别再这么钻到法律条文里去,拿着鸡毛当令箭。唉…… --鸟甲 06:57:49 2006年2月16日 (UTC)
连我也赞成打南斯拉夫!因为南斯拉夫当时是独裁政权!独裁政权一定会出兵的。告诉你,如果现在美国要打中共,我也支持!打倒中共那么大陆人民就有自由了!可是理性的角度是:现在不能打,会死很多无辜的中国大陆人、美国人、台湾人。但事实是,如果现在台湾独立,中共就是会打台湾的,尽管我反对武力解决台湾问题,但我不是国家军委主席。所以台独人士现实点:维持现状,等待2010年中共自己垮台吧。--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7:05 2006年2月16日 (UTC)
话又说回来,如果中共垮台,那么台独还有什么理由呢?所以某些急独的人恐怕也期望中共不倒台,这样他们就有理由搞台独了。--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7:08 2006年2月16日 (UTC)
我现强调一次:中国统一目前是“法理”“军事”都在“统一”这一边,你不要只强调“军事”。如果不是南斯拉夫内部搞独裁,相信也不会这么多人想独立。如果不是中共搞独裁,也不会有这么多台湾人想独立。所以“统独”之争最根本不在于“军事”,也不在于“法理”,而在于“是否民主”。所以台湾人首要的事是帮大陆人民打倒中共,向大陆传播九评和其它民主信息,而不是和中共开战。如果台湾真能打赢中共我倒是很高兴的事。“中华民国”武力消灭中共“统一中国”也是个很好的结果。--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7:15 2006年2月16日 (UTC)
我都无话可说了,我想,咱们说了这么多,人家台湾朋友可能只是觉得很可笑。唉。--鸟甲 07:34:20 2006年2月16日 (UTC)
中共将在2010年前倒台:

我相信中国会在三至五年内民主化,我的信心来自于:

  1. 苏共倒台始于退党潮:如苏联最大的乌拉尔汽车制造厂,在1989年还有9072个党员,到1991年1月,只剩1646个党员,其中还有300个人不交党费。从1989年1月到1991年1月,苏共党员由19487822人降至16516100人,足足减少了290万人。如在切良斯克地区,1986年有6000人入党,1989年为750人,1990年81人,1991年仅有4人)。到1990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1/5车间党组织、1/2的党小组或解散、或停止了活动。[10]
  2. 中国目前也有大规模的退党潮
  3. 苏共倒台始于经济崩溃
  4. 中国经济将在2008年崩溃,中国经济崩溃将导致中共倒台[11][12][13][14][15]

并号召所有希望中共独裁政权尽快倒台的人广为传播这些消息。 所以我希望:两岸维持现状,等到2010年中共倒台再用选票决定统独吧。--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7:48 2006年2月16日 (UTC)

  1. 中共=中国共产党#

我反对统一,我指的是独裁,非正统文化,共产制度,加上武力的统一 为啥?台湾目前处于以当时国父 孙中山先生所带领的之革命军牺牲生命所换来的和平民主 中共改变了从魏晋南北朝到现在的,传统的繁体中文(在下个人认为:繁体中文=传统中文=繁体中文, 观点不同者请见谅并赐教)我个人认为简体字(根本不算字)根本就破坏了六书造字法则! 我们台湾有个真实的笑话: 有一对英国夫妇来台湾旅游, 参观文物展时 我国(台湾~中华民国)的一位清大教授也在那边 当那位教授在念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时 那对英国夫妇大惊失色,说: {你在念那篇文章吗?} 那位教授说: {只要是台湾人,以及说写繁体中文,你就会看的懂啊!} 以下省去...... 看到没? 只有繁体中文配的上称为{中文} 也比简体字有美感 至于独裁 不用说~连自由都没有 <<九评>>说的好 可恶的共产党 欺骗我们这些炎黄子孙.... 。--idfstar 20:49 2006年5月18日 (UTC)

强烈驳斥"独立运动是政治运动,根本不需要法理依据"的说法

台独者不需要法理,凭什么不允许反台独者引用“联合国法典”?如果你们真不不需要法理,就别公投“制宪”、别加入“联合国”、别用护照、却别国别用签证、连宪法都不要!--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56 2006年2月16日 (UTC)

哟嗬,你们反复阻挠台湾人民在联合国的代表性,现在又搬出联合国的“法”来了?!你们的法根本不适用于台湾,就算适用人家也可以置之不理。联合国的法如果不合理,就是恶法,恶法横行之处,百姓即向往无法。呵呵 --鸟甲 06:02:47 2006年2月16日 (UTC)
你如果不满意联合国,你可以不加入嘛。台湾想加入联合国,就承认了联合国的权威性!--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07 2006年2月16日 (UTC)
联合国从来没有说要管得着国内的政治运动。国内的武装政变、人民起义、地方分离运动都不属于联合国的管辖范围。请正面回答:南斯拉夫分裂,是非法的么? --鸟甲 06:13:52 2006年2月16日 (UTC)
联合国在非州这么多国家的维和活动难道不是依据联合国法典吗?--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21 2006年2月16日 (UTC)
说到南斯拉夫:“2003年2月4日,南斯拉夫联盟议会两院分别以多数票表决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从而标志著塞尔维亚和黑山这个国家正式宣告成立,南斯拉夫联盟从此不复存在。2006年塞尔维亚和黑山将决定是否还是维持目前的单一国家,还是分裂为两个独立的国家。” 也就是说国家的分裂的决定,最终是“全国的代表进行投票表决的”,不是“塞尔维亚”或“黑山”单独一个进行的投票决定的!另外,塞尔维亚和黑山也没最终分裂,2006年他们将进行全国性的投票决定,而不是“地区性”的投票!--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21 2006年2月16日 (UTC)
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的独立都是单方面宣布的。天哪。--鸟甲 06:32:18 2006年2月16日 (UTC)
别说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美国也是单方面宣布独立的,可人家有军事做后盾,台湾可以吗?你不想讲“法”,又没武装独立的能力,想独立不就是在讲笑话吗?--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41 2006年2月16日 (UTC)
您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归根到底,还不就是强权就是真理么。我早承认您有强权,您有导弹,这才是硬道理。所以我们台湾人民还不是忍着。那您就坦率点,别再拿着法律来下人了好不好。法律是吓不了人第,不过就是为你们的强权披上一层遮羞布而已。我不怕你的遮羞布,我怕你遮羞布底下的东西。您老人家这么痛恨中共,不还是在继续作顺民?为什么啊,您的心态和台湾人民是一样的,为什么就不能互相理解呢?--鸟甲 06:46:53 2006年2月16日 (UTC)
“中国统一的主张”不是“强权就是真理”,而是“既有真理又有强权”,台独者是“既无真理又无强权”!我赞同统一,而且是民主的统一,如果台独者趁大陆民众被共产党剥夺了投票权的情况下单方面独立,就是和中共共同犯罪!如果全国投票的情况下允许独立,那么我也坚决支持。如果中共武装统一台湾,连台湾人的投票权也剥夺,我也反对!反对的程度比对台湾宣布独立的程度还高!所以我的观点是:维持现状,以后通过全中国投票决定统独,并且我会投票统一。但是如果在大陆也民主化后,经投票结果是“统一”,而台湾有些人还是坚持独立,我就主张武力解决,如同美国内战一样!--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54 2006年2月16日 (UTC)
如果投票90%台湾人要求独立,大陆90%要求统一,如果这时候台湾不接受你的结果,如果这时候你还要求武力解决,那我看您就是疯了。从分裂到统一,要求的平等合意!!我不跟你说话了,再说也是浪费。 --鸟甲 08:08:10 2006年2月16日 (UTC)
首先驳斥你的错误:大陆要求统一的比例远大于90%,另外,台湾要求独立的人现在不过百分之十几,绝大部分都是要求维持现状。你大概没听说过美国内战中民主的美国用武力镇压南方军队统一美国这事吧?你大概没听说过民主的英国用武力镇压要求独立的爱尔兰共和军吧?另外我告诉你一件的事实:如果大陆民主化,台湾人中要求台独的人的数量会急剧减少,要求统一的人数会急剧上升。你不信?走着瞧。另外,你可能有点误会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大陆民主化后总会有一小部分台湾人要求独立,如果他们的人数不能达到全台湾的50%,他们就会要求台湾南部独立。如果他们连台湾南部都达不到50%,他们就会要求台南市独立,如果只剩李登辉一个人要求独立,李登辉就会要求他家的一亩地独立成“李登辉国”。对这种人,如果他们敢武装独立,就只能武装镇压!加拿大已经说即使多数魁北克人民同意独立,也不能在未经过其省同意的情况下独立,如果这时魁北克还是要违反宪法而武装独立,那相信加拿大就只能武装镇压了。而且,我已经说过前提:两岸人民共同投票,大陆人民有权投票,无论从中华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联合国法典、还是军事力量来说,大陆人民都有权投票。至于咱俩谁疯了,只要看看谁“认为宪法可以不遵守却要建立一个宪法”、是谁“认为可以不遵守联合国法典却想加入联合国”、是谁“不懂民主原则:想要公投,却先排除部分有投票权的人”、“不想守法,却没有足够抗法的武装力量”就知道是谁疯了。如果你们想公投却排除大陆这些有投票权的人民,那么你们还不如先把台湾所有蓝营和中立的全排除然后再公投,那就肯定能公投独立啦!所以现在辩论的关键问题就是:大陆人民有没有在台湾独立公投中的投票权?如果有,那么公投结果是统一而有些人还想武装独立,那就只能武装镇压。现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中华民国宪法、按联合国法典来说,大陆人民都有权在统独问题上投票。如果绿人不想讲“法”、大脑里没有宪法、没有联合国法典、没有民主原则,那么我想请问,他们脑里有什么?这些人才是疯了呢。--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2:44 2006年2月16日 (UTC)
要想统一,就要政治谈判,妥协、让步、互利,这样才能赢得台湾人民的尊重,您在这儿大喊“违法”,反而引起台湾人民的反感。也是不讲政治的表现。总之,别拿法律吓别人,这没用。现在台湾人民不公投,说白了,就是因为中共武力威吓,而不是什么法律问题。我劝您还是别浪费时间了,还是好好学学江泽民前主席的“三讲”。 --鸟甲 06:19:09 2006年2月16日 (UTC)
我同意“政治谈判,妥协、让步、互利”。但台湾不进行“政治谈判,妥协、让步、互利”就单方面宣布独立,这就是我反对的!另外,如果你认为“法律”是用来“吓别人”的,只能说明你的无知和无X。--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24 2006年2月16日 (UTC)
要不我怎么说您缺乏政治头脑呢。法律主义的确会使人特别难于妥协,以为规则是什么凌驾于现实权谋、压力之上的东西。台湾人民凭什么让你大陆13亿人加入进来一起投票?人家不愿意,你抬出一个法律,没用。国内法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国际法也不过是国家斗争的工具,都是为了维护既定国际关系制定的,体现的是国际保守势力的影响。您别把这太当回事儿了。您不就是想说我无耻么,不用打X。我告诉您,我的提法根本不是什么新鲜货色,马克思他老人家早就这么说了。 --鸟甲 06:32:18 2006年2月16日 (UTC)
“台湾人民凭什么让你大陆13亿人加入进来一起投票?”???无论凭“中华民国宪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是“联合国法典”,13亿人都有权投票。我倒反问你:你“凭什么不让大陆人投票”?你们一无法理依据、二无军事优势!醒醒吧!--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38 2006年2月16日 (UTC)
您别忘了,现状就是台湾在事实上独立,是你要求要统一,不是人家要求要独立,因此,统一必须要“双方自愿”。和台湾打交道,最重要的一点也是要“平等待人”。您抬出法理,有什么用?求求您还是别谈法理了,您那法理是以势压人,台湾民心都让您这种法律主义言论给毁掉了。将来中国民主化了,一定会承认台湾人民自己的自决权。别想着台湾90%赞成独立,你中华人民共和国90%赞成统一,你就可以欢天喜地去登陆台湾了,照样不可能!人家还是不让你来。唉。--鸟甲 07:31:20 2006年2月16日 (UTC)
你据说的“台湾现状”并不全面。台湾现状是“事实上独立,法理上统一”。我的观点是“维持此现状,大陆民主化后再统一”,不是“马上统一”。台湾也有很多人和我一样的观点。台湾支持独立的只有百分之十几,而大陆支持统一的人也远高于90%。你如何定义“自决权”?如果是指脱离联邦的权利,那么要看宪法规定中国是“联邦制”还是“邦联制”。而不是你我个人决定,不是中共,不是国民党,也不是民进党。--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7:44 2006年2月16日 (UTC)
跟您说不通,咱俩使用的不是同一种语言。我的意思已经表达得足够清楚了,不再重复。 --鸟甲 08:03:10 2006年2月16日 (UTC)
真是难为你了,和我辩论了几千字、被我把你所有的论调都驳得体无完肤后,你才发现咱俩用的不是一种语言,我对你的智商的敬佩真是“有如涛涛江水,连绵不绝;又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啊。再告诉你一件事:我用的是中文。如果你不知道你用的是什么语言,那么我告诉你:你用的也是中文,不是日语。--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2:56 2006年2月16日 (UTC)
唉,真是无聊.首先,那个精神党员,老是预设大陆民主化这个前提,那就等真正民主化再说嘛!如果连最自由的网络都会被管制,那还有什么民主?再来,在一言堂的言论控制下,90%以上的大陆人都赞成统一没什么好意外的.如果北京对自己的统治有信心,干嘛不敢解除网络控制.在台湾最大的两个新闻媒体都不敢让老百姓看了,民主?还差著远哩.还有啊,精神党员是自己封的,国民党愿不愿意还不知道哩,老是搞这种一厢情愿的事,就像反分裂法一样.唉,真亏了乌甲可以跟你辩这么久,两边的认知完全不一样,有结果才怪哩15:09 2006年2月16日 (UTC)15:09 2006年2月16日 (UTC)
你的“马甲”不少啊,shizhao,鸟甲,胡桃夹子,呵呵。不过谁是谁的马甲都不重要,关键是能否说出道理。网络控制、媒体控制这些事是中共干的,不是我干的,你用这个攻击我是没用的。还有,《中国国民党征求新党员办法》第二条规定“凡中华民国国民年满十五岁以上,信仰三民主义,愿遵行本党党章及党员守则者,得依规定申请入党,经本党许可后为本党党员。大陆地区反对共产制度,认同三民主义,志愿与本党共同致力国家统一者,均视为本党之精神党员,精神党员有向组织提出兴革意见之权。”。我也同意你的观点:统独问题“就等真正民主化再说嘛!”。“维持现状”,大陆、台湾、美国的主流观点就是这样。--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5:45 2006年2月16日 (UTC)


统一只能实行平等合意原则,大陆不能拿人数来压倒台湾

有些人总以为中国是统一的,台湾非要分裂出去,这不过是有些人意淫的想法。台湾的情况恰恰相反,分裂是现状,统一才是改变现状,所以台湾问题根本不能类比魁北克、爱尔兰。统一模式必须要适用的是两相情愿。想让大陆的13亿人一起来投票?想得美!如果台湾多数人民反对统一,中国要是胆敢以民主名义动用武力,那就是十足的该死政府。英国北爱尔兰之所以还没独立,就是因为那里的新教徒人数占优,向着英国,否则早象南爱尔兰一样独立了! --鸟甲 15:20:54 2006年2月16日 (UTC)

你不是说不辩论了吗?怎么又来辩论了?“台独者”都像你这么“言而无信”吗?民主的原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你连这都不懂就想搞“公投立宪”?你睡醒了吗?你要搞清楚,现在台湾的现状是“事实上是独立政权,但法理上与大陆是一个国家”。台独分子是要搞“法理台独”,可偏偏台独在法理上就站不住脚。美国、大陆、台湾主流民意反对的是“单方面改变现状”,而不是反对“改变现状”,只要双方都同意,就可以改变现状。如果大陆在民主化之前“以民主名义动用武力”,我坚决反对。但如果大陆民主化后,民主投票的结果是统一,但台湾少数人还是想独立,那么这种动武就和美国内战或英国镇压北爱独立一样“以民主名义动用武力”,我是支持的。--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5:40 2006年2月16日 (UTC)
少数服从多数要看你会不会数数,中国13亿人,联合国大会上也只能投1票。关键要看,两岸统一问题,究竟是对等实体的谈判,还是混到一起算人头。你要是谈法理,根本连统一都不用讲了,因为你在法理上就已经统一了,你还投什么票啊,投票行为本身就是违反你的法理的。将来两岸一旦开启谈判,必然互相对等承认,那时候你的法理自然就找不着了。你的“双方都同意”,说得更明白点,就是要大陆同意、台湾也同意,台湾不同意,连你的捆绑投票法都不会被实行! --鸟甲 15:48:29 2006年2月16日 (UTC)
台湾不是联合国成员,所以不能使用联合国的投票规则。历史上所有的统独投票都是“一人一票”,“一个政府一票”荒唐之极。没错,在法理上(中华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联合国法典),台湾和大陆就是统一的,你总算承认了。你要澄清“要大陆同意、台湾也同意”中的“大陆”和“台湾”是指什么,大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还是“大陆人民”?台湾是指“中华民国政府”还是“台湾人民”?“同意的标准”又是什么?“投票”不违法,但“剥夺部分有投票权的人民而进行的投票”是违法的。台独者剥夺大陆人的投票权而进行统独公投就是违法的。--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35 2006年2月17日 (UTC)

搞笑,民主本来就是一场绑架游戏。某某人当选总统时,不支持它(指他或她)的人大喊:"支持那人当总统不要用多数来压制少数。"Desatan 23:27 2006年6月5日 (UTC)

两岸统一问题只能“一边一票”,不能“一人一票”

台湾人决定台湾一边的那一票,大陆人决定大陆一边的这一票。不能两岸人头混到一起投票。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鸟甲 15:52:42 2006年2月16日 (UTC)

先请精神先生正面回答:大陆和台湾是不是对等的谈判对手?--鸟甲 15:55:55 2006年2月16日 (UTC)

请你先将你所谓的“对等”明确定义,并且明确说明“以什么标准衡量‘对等’”,这样我才能回答。如果“对等”是指“法律”上,请指明是哪个“法典”;如果“对等”是指“军事”上,明显无“对等”可言;如果“对等”是指“人数”,13亿与2300万更无对等可言。

另外,我有些问题已经问过你许多次了,你没有有一次回答,甚至不敢侧面接触:

  1. 你凭什么说大陆人民没有统独问题的投票权?凭中华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联合国法典?军事力量?
  2. 如果依台独者的悖论:“台独者可以剥夺大陆人依宪法、联合国法典而拥有的投票权而独立”,那么“一个台湾人为什么不可剥夺‘其它台湾人依台湾国宪法而拥有的投票权’而宣布成立‘一人国’”?--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22 2006年2月17日 (UTC)
还有,你已经向我的观点靠近了。昨天你说“只有台湾人有权投票决定台湾的统独问题”,今天又说“两岸一边一票决定台湾的统独问题”,估计明天你可能就会说“两岸一人一票决定台湾的统独问题”了,依你前面“决定不和我说话却又来和我辩论”这个“言而无信、出尔反乐”的表现来说,完全可能,呵呵。依中华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联合国法典,“两岸一人一票决定台湾的统独问题”。而且这样不会产生“台湾的某个人有权剥夺其它台湾人的投票权利而自己一个人公投成立‘一人国’”这种荒唐的“悖论”。--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57 2006年2月17日 (UTC)
删除所谓法理依据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中文维基没有这种“论坛式文字”前例,尤其您前列正反两边论述皆不符合维基中立原则。我强烈要求您停止这些论坛式的辩论。1.您可举出除了您贡献之外,有哪条目出现“法理依据”等论述?如果您这样写下去,不承认基督的人也要写基督不成立的法理依据?不承认法轮功的人也找几个报导来写法轮功不成立的法理依据?不承认国民党的人也来写个不承认国民党的法理依据?那维基不是大乱。2.如果您不认同我说法,您可以私下用民主方式来问问维基人,您这些在此的谈论是否合乎维基礼仪?投票吧..,如果投您票的人多,您自是可以继续在此占版面说话,如果反之,请stop!!!。winertai 14:44 2006年2月18日 (UTC)

stop!!!!我已经警告过了,再辩论下去要被视为添加破坏资讯。--Theodoranian|虎儿 =^-^= 04:21 2006年2月17日 (UTC)

维基百科不是论坛

请停止在维基宣扬个人的政治理念。不要在这边打这种口水仗,台独份子的意见也好、统一分子的意见也好,要呈现在条目中的东西才有必要在这边讨论。除此之外,个人的政治信仰、想法、建议,都不应该在此发表,请循其他管道,谢谢。如果再继续添加与条目无关的东西(无论是台独运动、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我要开始视为对维基百科的破坏开始给予警告了!--Theodoranian|虎儿 =^-^= 16:15 2006年2月16日 (UTC)

是shizhao(鸟甲)删除了我在条目中“有关台独的联合国法典”的部分,才引起了有关法典的辩论,所以辩论是与条目紧密相关的。--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25 2006年2月17日 (UTC)
只澄清一点,Shizhao不是鸟甲。还有,我对偏离主题的辩论表示道歉。 Orz --鸟甲 17:24:33 2006年2月17日 (UTC)

怎么有中共何时倒台、投票等等问题的出现呢?后面讨论已经完全偏离内容而成为论坛式的辩论。我在此要求双方冷静下来,并且认清维基百科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吵架。--Theodoranian|虎儿 =^-^= 04:24 2006年2月17日 (UTC)

既然你如此“公正”,请将下面“污辱”我的言论删除,并向他提出正式的警告。--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4:42 2006年2月17日 (UTC)

我已向User:中美友好提出警告。--Theodoranian|虎儿 =^-^= 03:37 2006年2月19日 (UTC)

什么是独立?

青少年吸父母的奶水是独立, 美国独立脱离英国统治也是独立. 在各位急着跳进去讨论台湾独立于中共的统治之外这议题时, 可以先参考陈光兴所著的亚洲独立的问题 还有日本的电影BR大逃杀2.

独立的正面意义在于脱离奴役, 自己决定自己的前途和命运. 1930年代还有高度理想性的中国共产党, 当然支持台湾共产党要脱离日本帝国而独立. 若大陆网友不喜欢现在的共产党但坚持一个强大的中国的话, 该思考的问题不在于现在的共产党和1930年代支持台湾脱离日本帝国奴役及殖民的共产党有什么不同, 而是要思考, 中国在当今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是不是很多举动愈来愈像1930年代的日本帝国, 而台湾是不是被迫想要逃离? 同样的, 台湾若真的独立于中国之外, 是否真的独立了呢? 还是受限于美国?

因此, 我恳求各位, 详读这让我感动的一段, 是由有反省力的日本战后学者竹内好所写, 而两岸有志之士所推荐的:

今天,我们所需要做的是,国民大众齐心合力,为确立独立的目标而提出国家之理想。我们应当关怀的不是纠缠于法律的、政治性的独立之名义,而是支撑著这些名义的实质性的独立,我想,或许该称其为文化的独立吧。明治以来,日本的国家形成之主流精神,只重视独立的外在形式,不去反省它的实质内涵,结果失败了。在国际政治中,被承认为是独立国,被称为是一等国,于是便得意洋洋起来,今天看来,那并不是真正的独立。明治时代教养人今天可能还在把战前的日本视为独立国家的典范,然而,我不承认那是典范。那时的日本,看上去好像是按照自己的自我意志在行动,实际上并不然。不管是否有意识,总之,不过是被国际上的帝国主义所操纵,盲目地充当了帝国主义的炮灰而已。名义上独立,而实际上乃是别人的奴隶。今日的被占领乃是顺理成章的结果,并非是因为战败才失掉独立的。我们这一代人,通过自己的切身体验懂得了这一点。(竹内好,〈国家的独立和理想〉,《近代的超克》,孙歌等编译,北京:三联,2005,279-80)

Hanteng 02:05 2006年3月18日 (UTC)

一个中国国民党神经党员

嗬嗬,rt 中美友好 03:40 2006年2月17日 (UTC)

中国国民党党员鸟甲是不是要用公民投票来解决?

我是没办法说服此人,要怎么解决,是不是大家来投票? --鸟甲 03:34:20 2006年2月19日 (UTC)

有关“反对台湾独立的法理依据”乙节

由于已经回退超过三次,请进行编辑战的双方在此同一标题下说明坚持加入及坚持删除的理由。请注意,任何超出以上范围的辩论将可能被删除,并请不要开新的标题,最后请注意不要把这个当成是辩论,我只是请双方陈述自己的理由。--Theodoranian|虎儿 =^-^= 03:35 2006年2月19日 (UTC)

我的理由都在我的编辑简述里说得很清楚了,请您参阅编辑简述。--鸟甲 03:37:18 2006年2月19日 (UTC)
1.我找不出维基有所谓“反对xxxx的法理依据”的类似论述,因其不够中立。2.在此条目添写此论述的维基网友,不但不够中立,也在相对的“赞成台湾独路的法律依据”论述时,加入“反对台独”文字。...‘有人认为:“独立运动是政治运动,根本不需要法理依据”。但此观点被质疑:如果不需要法理依据,为什么还要公投“制宪”?为什么还要加入联合国?’(详见本条目历史档)这种于“支持标题下书写反对意见”的论述有何理由可以存在?winertai 05:40 2006年2月19日 (UTC)
我说那两节(中华民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台独运动是相关的,这是事实。但某些人不知何故总是把它们删除。这两节是不是抵触台独,这应由读者去判断,而不是由某些编辑来定论。Desatan 23:23 2006年6月5日 (UTC)

恕我直言,你们在这里讨论的问题,没有一个是同本条目有关系的

台独是不是堂吉诃德、民主统一还是共产统一、和平统一还是武力统一、台湾国还是中华民国、本省人还是外省人、台独是老鼠过街还是众望所归,这些乱七八糟的跟本条目有什么关系?

要写本条目,只要搞清楚以下的问题就行了,而对错是非是不包括在内的:

第一,有没有人要求台湾独立?

第二,谁要求台湾独立?他们的代表人物有哪些?

第三,他们的具体诉求是什么?为此他们采取了什么行动?相对应的,其他人针对他们的行动采取了什么应对措施?

第四,他们的行动达到了什么效果?

--Heroyog 05:24 2006年2月24日 (UTC)

十分中肯,这是百科全书,个人的价值判断必须谦逊一些,将曾经发生过的过程加以叙述,真有无法协调处,正反俱陈就是了。阿脚 13:06 2006年3月11日 (UTC)

同意。--3dball 20:28 2006年3月15日 (UTC)

坦白说刚看到这条实在觉得很不公平,以5.1来说,只陈述反对台独的而不讨论赞成的法理基础,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 实在令人遗憾210.200.105.232 19:04 2006年4月1日 (UTC)

确实,如果此条目加入“反对台独运动的法理依据”,却不能有“赞成台独运动的法理依据”,实在太不中立了。明明有很多赞成方面的资料可以使用,却只能显示反对的。Chwu 08:54 2006年4月19日 (UTC)

关于无关条目内容的两段文字

举其中一例:

「中華民國憲法」有關台獨的條款
由於「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其領土包蒙古西藏在內的大陸領土:
   * 「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 「第九十一條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其名額分配依左列之規定」。
   * 「第一百四十三條 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
所以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之規定: 變更領土及憲法之投票理應由包括大陸和臺灣在內的所有人民共同投票才有效。


这样的论证属于原始研究,而且结论违反中立性,另外这三条条文和台独运动条目的关系微乎其微,没有添加的需要。如果想表达大陆官方的政治立场,请直接写明,而非以原始研究的方式做出违反中立的定论。--阿儒 | 这里泡茶 00:29 2006年6月6日 (UTC)

补充:在下、user:fdcnuser:alltonight的商议下,
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这段没有说明中华民国的领土范围究竟包含哪些部分
监察院设监察委员,由各省市议会,蒙古西藏地方议会,及华侨团体选举之。其名额分配依左列之规定----->蒙藏委员会至今仍在 但不代表目前的中华民国有两地治权
中华民国领土内之土地属于国民全体---->国民全体的定义 各家说法不一
所以依照中华民国宪法之规定: 变更领土及宪法之投票理应由包括大陆和台湾在内的所有人民共同投票才有效。--->这是结论
所以依照联合国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规定: 变更领土及宪法之投票理应由包括大陆和台湾在内的所有人民共同投票才有效--->这也是结论
请参考WP:NPOVWP:NORzzz....很困 "Press" my name and Wake me up inside 00:36 2006年6月6日 (UTC)
"关系微乎其微",这只是您个人的观点吧。你还是承认这是有关系的。既然有关系,为什么要把它们删除?您不但删除原始结论,而且删除相关条款,这不但是违反中立,而且有破坏之嫌。如果你想表达台独的立场,请直接写明,而非破坏。Desatan 00:43 2006年6月6日 (UTC)
    • 根据蝴蝶效应,台湾独立支持者与反对者的祖先都是非洲人,所以台湾独立运动与非洲有关系,你是认为这样写才没有破坏之嫌啰?--阿儒 | 这里泡茶 00:53 2006年6月6日 (UTC)
例子无需泛举,就事论事。那些条款和结论都是与台独相关的,我认为关系很大而不是很小。我不赞同关系没有或者微乎其微的说法。上面的一些仁兄的说明"关系微乎其微的论证"可以“某些人士认为”方式的写进条目,但不是由你们来决定这种关系就是没有或者就是微乎其微而把它们删除。你们的行为有违中立原则,而且是在破坏。Desatan 01:03 2006年6月6日 (UTC)
我很就事论事,可视你又说不出关系为何,所以只好引用蝴蝶效应啰。我帮你做更浅显易懂的解释,何来违反中立之说?--阿儒 | 这里泡茶 01:13 2006年6月6日 (UTC)
关系是显而易见的:台湾独立就是中华民国领土变更,而上述条款涉及中华民国领土变更。当然具体关系多大,应由读者来判断,而不是某些编辑。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那段文字直接关系台独,这种关系并不是很小或者没有,某些人为什么把它们删除?维基并不是让你表达自己的观点,你们不能把你们的观点强加在读者身上。这有违中立,而且你们的行为是破坏行为。Desatan 01:21 2006年6月6日 (UTC)
显而易见的,你根本没搞懂台湾独立运动是什么,所以才说他跟中华民国宪法的变动有关。至于读者判断,我就是名读者,当然有权对没根据的原始研究提出质疑。台湾独立运动根本不会承认中华民国宪法对台湾的适用性,中华民国宪法也没表明台独是不合法的,如果你还要说显而易见这种说法解释你所谓的“关系”,我也只能用蝴蝶效应解释这层关系了。最后我跟台独运动没啥瓜葛,你也不用再帮我增加关系了,至于谁是破坏,不是你说就算。---阿儒 | 这里泡茶 01:27 2006年6月6日 (UTC)
显然,你对中立的概念理解有差。你的逻辑混乱,纯粹的读者不是指编辑,你的判断不能代替读者判断。台独运动不承认适用性并不是所有读者不承认,中华民国宪法与台独的关系如何也不是由某些编辑决断。你们凭一已之见随便删除有用的论述,这是不折不扣的破坏行为。Desatan 01:45 2006年6月6日 (UTC)
说来说去,你还是没做出任何解释,而是一昧的说他人不中立。既然如此,我还是要用蝴蝶效应解释你所谓的关系了。至于阁下的中立,还是先放在百度比较适合吧!--阿儒 | 这里泡茶 06:43 2006年6月6日 (UTC)

“依照中华民国宪法之规定: 变更领土及宪法之投票理应由包括大陆和台湾在内的所有人民共同投票才有效。”这是一个错误的论述,中华民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大陆人或台湾人或台湾人加大陆人谁可以投票决定领土。你可说根据某些法律条文,因此推论出一些结果,但不能因此说该法律有“规定”如何如何,这是最简单的事实问题,这是法律适用、涵摄的结果,而非法律文义的本体。再者,根据这些列举法条,也只能推论出应由包括西藏或蒙古等地在内的人共同投票,而在文义上与台湾无直接的关系。--Theodoranian|虎儿 =^-^= 07:55 2006年6月6日 (UTC)

看来诸位的理解力十分偏差,这不是来证明中华民国宪法抵触或不抵触台独,而是说你们无权替读者做决断,如此几位就是违反中立原则,而且是破坏。几位总是想将自己的意见强加在读者身上,这就是最大的不中立。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不再说了,一解开保护,我还是会添上去的。Desatan 10:05 2006年6月6日 (UTC)

以中国大陆为据点之台独运动的代表性人物

是否可加“以中国大陆为据点之台独运动的代表性人物”? 中国的盘古乐团曾于台湾魂演唱会上力挺台湾主权独立, 和专程去台参加二二八“Say Yes To Taiwan”活动. 目前受中国通缉. 24.87.7.121 13:50 2006年6月26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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