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Leslieliu47!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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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Jonashtand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5:56 (UTC)回复

关于您发的电邮

您好,本人致力于改善维基百科,您应该有注意到徐至琦页面上被挂了多个模板,整个条目的内容有许多问题需要改善,因此,若您不希望任何人更改该条目的内容,那请您先阅读维基百科的各大编辑方针,并且务必将条目维基化,使用中立的语气来编写,底下的列表也麻烦整理成方便读者阅读的文字叙述,祝编安。--c.s.l.li.psycho 2022年11月8日 (二) 06:01 (UTC)回复

您好:
我们有符合维基化的条例,而且资料均来自徐至琦官方经纪认证,所有资料都延用已久。
况且徐女士为台湾出赛选美得奖的屡历更不能变更,这事关台湾的荣誉,少ㄧ个字或变更赛事/头衔,均为我方带来困扰与损失(公众名誉/商业价值)
我方有权悍卫并追溯。
谢谢理解,谢谢配合。--219.71.172.144留言2022年11月8日 (二) 06:07 (UTC)回复
再次提醒,所有条目请以中立的观点撰写,公正地表述一个主题的不同观点。建议您先阅读这个这个,并且这边出于善意提醒您,单纯将不中立的描述改为中立客观的描述并不会造成贵公司的损失,也完全没有损害到贵公司的名誉,将列表改为文字叙述也不会造成贵公司权益受损,关于这个部分建议贵公司可以参考中华民国刑法中的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希望您能理解本人所要表达的意思,也希望您能将该页面整理成符合标准的条目,祝编安。--c.s.l.li.psycho 2022年11月8日 (二) 18:57 (UTC)回复
Pcycho您好:徐至琦女士的维基百科,绝无您说的“不中立、不客观”,相反的,绝对中立客观属实。
现附上2大极具公信力的媒体:
(1)理财周刊20周年庆庆刊,徐女是是该庆刊的深度报导人物
https://www.moneyweekly.com.tw/ArticleData/Info/%E7%90%86%E8%B2%A1%E5%91%A8%E5%88%8A/50674/?fbclid=IwAR0fZw_Gm7g9oA-rh0Auq1xbv1HMNJxajJxLXkpygZ2Fqm6KULC70adWjhc
(2)中国“官媒”-中国网(全球版)
徐至琦女士,被刊登在该日的首页,面向全球读者。
(中国网,是中国的官媒,非民间媒体,报导人物内容,均需经过官媒级别的勘察,极具公信力。)
http://t.m.china.org.cn/convert/c_lF8OwPOh.html--219.71.172.144留言2022年11月8日 (二) 19:18 (UTC)回复
您似乎误解了本人的意思,不是说那些内容无来源,而是叙述不够客观。举个例子:“这是一颗红色的苹果”和“这是一颗漂亮的红色苹果”,前者是客观描述,后者是不客观描述。本人从头到尾都没有要讨论来源的意思,内容属实没错,但描述请注意一下,若您还是认为这样的描述很中立的话,本人也懒得再讲了,您把底下的列表整理一下让读者方便阅读就好。--c.s.l.li.psycho 2022年11月8日 (二) 20:31 (UTC)回复
中国官媒-中国网,关于徐至琦女士的深入报导,
不确定在台湾能否看见。
http://t.m.china.org.cn/convert/c_lF8OwPOh.html--219.71.172.144留言2022年11月8日 (二) 19:23 (UTC)回复
  您好。我们欢迎您的编辑,但若您与您在维基百科上所写的人、地点、公司有紧密关系,您可能有利益冲突。有关冲突极可能影响编辑的中立性。我们要求您:

此外,维基媒体基金会使用条款要求必须在进行有偿编辑时公开申报您的雇用者、客户及所属机构。您必须遵守有偿编辑方针所列事项,并不要作出任何为宣传或曝光任何人事物的编辑,否则您可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谢谢。

根据Wikipedia:列明来源#网页任何没有标明可靠参考来源的编辑内容均有可能被其他编辑移除。此时阁下可以试着找出参考来源并加入条目,然而根据WP:IINFO,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故本人已将条目的琐碎细节移除,请见谅。--Sean0115 2022年11月9日 (三) 11:01 (UTC)回复
虽然不确定您会不会回来这里看,但如果您有看到的话,咱想说咱是觉得如果一直沟通无效的话,干脆直接提G11让其他人一起处理((您辛苦了--c.s.l.li.psycho 2022年11月9日 (三) 12:50 (UTC)回复
谢谢指正。我们已在增补可靠来源的新闻资料。--219.71.172.144留言2022年11月9日 (三) 12:56 (UTC)回复
  欢迎!感谢阁下参与维基百科并对本百科作出贡献。维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所以请阁下撰写文章时能理解维基百科的核心方针,减少个人的见解,确保所作修改有据可寻,让维基百科变得更好。祝编安!谢谢!
根据WP:NPOV#对人类作品的评价观点,“一些关于艺术品、艺术家以及其他创作性主题(如音乐家、演员、书籍等)的维基百科条目,往往在描述过程中充满热情,但这并不适合于一本百科全书。”或许这位艺人从阁下的个人意识层面视角而言是一位尤为重要的人物,但是此处是维基百科,编写维基百科不只是满腔热血就可以一蹴而就的,希望阁下可以将条目当中的语气措辞,诸如导言当中的“ㄧ(一)夕爆红成为炙手可热的新进女星”和“力挺慈善公益”等语句进行中立化处理。以及条目当中除导言之外的章节内容均过于琐碎,在“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的宏观框架下,本人会在此留言送出之后将这些内容移除。
若阁下在改善条目的过程中有足够的可靠来源支持先前写入的内容的真实、可靠、中立性,也欢迎阁下重写章节,但需要注意:维基百科的所有内容均允许他人编辑,而除非有确凿、真实、可靠、独立来源的证据证明,“因为荣誉的变更会带来困扰”这一观点也纯属无稽之谈。
希望阁下可以遵照维基百科的方针进行条目编写,祝编安。--Didaictor留言2022年11月9日 (三) 15:08 (UTC)回复
均有“确凿、真实、可靠、独立来源的证据证明”这些新闻都已存在已久,网上也有照片。
但年代久远,许多当年的照片已无法找到。
但报导之媒体含概全台湾的主流媒体、权威型理财杂志、甚至与中国的官媒,
所以公信力、真实度,绝对充份。
但确实您说的“叙述中性化处理”,可接受的,
(只能说是媒体充满热情)所以我们如数写上。
谢谢。--219.71.172.144留言2022年11月9日 (三) 15:16 (UTC)回复
你好:ㄧ夕爆红成为炙手可热的新进女星”和“力挺慈善公益”等语句进行中立化处理,我们可接受。
虽然这均是来自媒体报导的文字,我们只是复制贴上。
但为了能避免继续争端,我们可接受,谢谢。--219.71.172.144留言2022年11月9日 (三) 15:20 (UTC)回复

File:徐至琦 雅虎搜寻榜.jpeg的档案授权许可问题

 

感谢您将File:徐至琦 雅虎搜寻榜.jpeg上传至维基百科。我注意到您有提供一份有效的授权条款标志,但没有证据证明该档案的创作者同意以该标志所示的授权条款释出。

如果您是这份多媒体的著作权唯一持有者,但先前已在别处(尤其是在网络上)发表过,请您:

  • 初次发表该作品的网站,标示同意以CC-BY-SA或其他可被接受的自由授权条款(请参考这份列表)释出;或是
  • 使用与原始发表处有关连的电子邮件地址,寄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声明您对该作品的所有权,以及同意以自由授权条款释出这份作品。您可以在这里找到一份授权信的范例。如果您完成了这个步骤,请在这份档案的描述页面增加{{VRT pending}}以预防被管理员删除。

如果您不是这份作品的唯一创作者,请询问创作该档案的人,依照上述两项步骤之一进行许可验证流程;如果该档案的所有者已经以电子邮件传送授权许可给您,请将该邮件转寄至[email protected]

如果您认为这份多媒体档案符合非自由内容的使用范畴,请增加{{non-free fair use}}或列于Wikipedia:档案著作权标志/非自由授权的标志以及一份使用依据,标明将要使用本档案的条目名称。请参考Wikipedia:档案著作权标志,当中列出了您可以使用的著作权标志。

如果您曾经上传过其他档案,也请记得检查您是否有提供著作权持有者同意以您所列出的授权条款释出之相关证据。您可以在上传纪录中找到您曾经建立的档案。缺乏授权许可证据的档案,将会在被标记快速删除5日后进行删除,请参考快速删除F4准则的描述。敬请阅读维基百科的档案使用方针,如有任何问题,可以在互助客栈求助分区提问。感谢您。--Wcam留言2022年11月9日 (三) 16:42 (UTC)回复

2022年11月

  在模板所提及的问题未获得解决或者未于编辑摘要中列明理由前,请勿移除维基百科条目中的维护性模板。阁下所进行的移除并不具建设性,故已被回退。敬请合作。 Mafalda4144留言2022年11月9日 (三) 18:53 (UTC)回复

File:徐至琦 雅虎搜寻榜2010年.jpeg文件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上传的文件“File:徐至琦 雅虎搜寻榜2010年.jpeg”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文件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上传文件,但请先看看非自由内容使用准则文件使用方针

某些问题图片或许可以通过添加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解决。请参与档案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著作权IRC聊天频道--Wcam留言2022年11月9日 (三) 18:57 (UTC)回复

封锁通知

 
由于违反Wikipedia:有偿编辑方针#本地替代方针,您已被永久禁止编辑某些页面(徐至琦)。
如果您认为有合理的理由可获解封,请阅读封禁申诉指导,然后在讨论页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an|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注册账户使用匿名身份在讨论页申诉,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您用作申诉的账户亦会被封禁。 Xiplus#Talk 2022年11月10日 (四) 02:58 (UTC)回复
你好Xiplus:

 
此用户的禁制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请解封我的账号,因为我们是她的经纪公司方,拥有徐至琦的证件、多种资料。但我也会配合维基百科的规定,不加赘词、仍只提供具公信力的大型主流媒体、或财经专业媒体之报导。而实际上,徐已隐退演艺圈长达8年,是低调的企业人,身负所有企业家的该有的社会责任,需注重商誉名誉,所以她已多年没有娱乐相关的新闻。所以基本上,维基会增加新内容的概率虽然很低,但需保存符合目前她公众形象与屡历的维基百科以供民众查阅。我方不能被封禁,以免遭恶意网友的诽谤与破坏却无法处理;我们是能最及时发现的公司方,能用最简单的方式修改解决,我们也不会想用司法途径的!毕竟以前已多次诉诸法院,虽然她均胜诉,但劳民伤财都是不愿意发生的,恳请理解并解封,谢谢~~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禁制、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禁制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禁制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禁制,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申诉理由未能推翻封禁理由或令封禁理由消失,且封禁无误。
  处理人:Tiger留言2022年11月10日 (四) 04:33 (UTC)回复

--经纪公司留言2022年11月10日 (四) 04:02 (UTC)回复

根据Wikipedia:有偿编辑方针#本地替代方针,请在Talk:徐至琦提出对该页面修改的建议,谢谢。--Xiplus#Talk 2022年11月10日 (四) 02:58 (UTC)回复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再次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推翻之前的决定并接受这位用户的封禁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未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推翻之前的决定。
  私信申诉,不存在有偿编辑,利益冲突不在原先封锁理由之内,撤回我原先的封锁。
  处理人:Xiplus#Talk 2022年11月10日 (四) 07:12 (UTC)回复


谢谢理解与信任,绝非有偿编辑。并会学习维基的用法与制度。--经纪公司留言2022年11月10日 (四) 07:17 (UTC)回复

2022年11月

 
由于进行法律威胁,您已被永久封禁
如果您认为有合理的理由可获解封,请阅读封禁申诉指导,然后在讨论页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注册账户使用匿名身份在讨论页申诉,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您用作申诉的账户亦会被封禁。 Mys_721tx留言2022年11月15日 (二) 21:28 (UTC)回复
{{unblock| 您好:我刚已通知徐关于本人账号被封禁的事。
(1)徐本人已于刚刚(民国111年11月16日晚8时许)在其官方粉丝团发文,暗指“破坏者”才是需受到封禁的名单,而非我。
(2)发文来看,认为其维基“曾”被大量删除破坏其公众认定之职称、重点经历,疑似构成侵权,带给她困扰与产生不可预期的损失(虽后来已经2位资深维基人与我的重新编辑,已合乎维基方针,但我今日被你封禁了)
(3)我绝无法律威胁用户(sean0115), 而是善意提醒+解释若疑似触法的案例给该维基人知道。并证实本人确实是徐熟识的人,她亦快速于其粉专发文置顶,我绝非键盘侠。
(4)请核实,并将我解封,谢谢。 现附上徐之官方粉专https://www.facebook.com/Alina.fans }}
--leslie留言2022年11月16日 (三) 13:10 (UTC)回复
{{unblock|
您好:我刚已通知徐关于本人账号被封禁的事。
(1)徐本人已于刚刚(民国111年11月16日晚8时许)在其官方粉丝团发文,暗指“破坏者”才是需受到封禁的名单,而非我。
(2)发文来看,认为其维基“曾”被大量删除破坏其公众认定之职称、重点经历,疑似构成侵权,带给她困扰与产生不可预期的损失(虽后来已经2位资深维基人与我的重新编辑,已合乎维基方针,但我今日被你封禁了)
(3)我绝无法律威胁用户(sean0115), 而是善意提醒+解释若疑似触法的案例给该维基人知道。并证实本人确实是徐熟识的人,她亦快速于其粉专发文置顶,我绝非键盘侠。
(4)請核實,並將我解封,謝謝。PS.請查閱徐本人之FB官方粉絲團 徐至琦 藝人企業人 }}
--leslie留言2022年11月16日 (三) 13:14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您好,并无法律威胁,绝不存在。我已说过,我是徐小姐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的打工仔(非律师)维护她的维基是无偿编辑,基于喜欢她并陈述其事实而编辑。实际上,徐本人已于她的官方粉丝团公开说过这件事(其公证的事实如选美成果、重点演艺代表作、重点经商历程被大量删除,徐产生恐惧于困扰)此行为确实涉及侵权,但我绝对无“威胁”,而是“善意提醒”。维基有法律责任,我亦多次表达“徐目前没动作”,并“解释”法律案例给该维基人了解,也是不希望对方不知法而触法的好意,何来威胁? 所有成熟的人都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有善意提醒他人法律相关常识(哪怕都在键盘后)维持高知识水平善良风气,而不是默视他人行为疑似触法但不告知。我再重申,这是“善意提醒”绝非“威胁”。说真的徐不缺钱,真要提告早已动作,她对网民们包容,耐心观察其心态来意,并要求我耐心解释给该位维基人听。--leslie留言2022年11月16日 (三) 08:15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申诉理由及相关讨论已过时。
  处理人:Tiger留言2022年12月10日 (六) 01:02 (UTC)回复
绝无威胁,而是善意提醒。我亦是徐本人与该维基人沟通的渠道,总比她本人在她的粉丝团回复那几位维基人的脸书来的洽当。因为该粉丝团有11万粉丝,亦有记者们在内潜水,若她回应了并被其它网民(or记者)看见,或洽巧遇到记者“缺稿”,可能会上新闻,可能该几名维基人就被网民肉搜而影响正常生活。徐小姐的善心苦心细心,从此可见。--leslie留言2022年11月16日 (三) 08:23 (UTC)回复
您好:我刚已通知徐关于本人账号被封禁的事。
(1(徐于刚刚在其官方粉丝团已发文,暗止“破坏者”才是需受到封禁的名单,而非我。
(2)发文来看,认为其维基“曾”被大量删除破坏其公众认定之职称、重点经历,疑似构成侵权,带给她困扰与产生不可预期的损失(虽后来已经2位资深维基人与我的重新编辑,已合乎维基方针,但我被您封禁了)
(3)我绝无法律威胁,而是善意提醒+解释若疑似触法的案例给该维基人知道。并证实本人确实是徐熟识的人,绝非键盘侠。
(4)请核实,并将我解封,谢谢。--leslie留言2022年11月16日 (三) 10:54 (UTC)回复
你还是在威胁维基人,这样是要怎么解封,拿提告来要求维基百科解封,不要说维基人欺负你,也不要说什么欺负新手,在你第一次法律威胁的时候我就郑重的告知过你会有什么后果了(Special:Diff/74536165),为什么就是不听...维基百科有自己的一套的处理方法,你可以去学习这点我也告诉过你了(Special:Diff/74540447)你就是不听...--~~Sid~~ 2022年11月16日 (三) 14:06 (UTC)回复
补个连结Special:Diff/74536214。--~~Sid~~ 2022年11月16日 (三) 14:16 (UTC)回复
  • 维基百科是透过讨论以达成共识,来解决编辑上的争议,而非透过诉诸法律威胁的。
  • 当然,维基百科并不禁止善意上有关法律方面的提醒,但禁止尝试利用诉诸法律诉讼之做法,来试图强行“解决”争议(参见“不要诉诸法律威胁”)。诉诸法律诉讼妨碍社群正常地透过讨论来解决争议,不利维基百科的正常运作。
  • 另一方面,提告维基百科的用户之做法,基本上社群不会因此而增加违反维基百科规定之内容。而负责营运维基百科维基媒体基金会位处美国,一般而言也只会遵从美国(及相关州份)的法律(参见 对维基媒体的审查和封锁 中列出的法律诉讼)。
  • 维基百科并不允许广告宣传,也并非个人的“履历表”。维基百科要求内容须要引用“可靠来源”,且须维持中立、客观的语调。 在 Talk:徐至琦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2年11月 相关讨论中,也有其他编者指出“我都会赞成请引用可靠文献,将相关经历串成有意义的散文段落。作品列表若只是参加节目的通告实无必要一一列出,只应择要说明。”“一些经历描述不能全部写入 不然会过于琐碎,也不能使用太过宣传的用词”等建议可供参考。
  • 希望阁下能够理解维基百科的规定及运作方式,也欢迎阁下在尊重维基百科的规定及运作方式的前提下,为维基百科作出贡献。感谢理解。

--SCP-0000留言2022年11月16日 (三) 16:29 (UTC)回复

(1)我附带的都是“可靠来源”除了主流媒体、权威型理财杂志、中国国媒,都是经过媒体考查才报导的,由我引用至百科,不构成不中立(除非那几名维基人能证明媒体都是错的,只有他们对)
(2)已经造成维基百科的主角徐至琦感到恐惧与困扰,她甚至已公开发文于粉专,表达自己的担心(我相信她是在替自己留证据,她打过几次官司都胜诉,是有法律概念的人)
(3)绝无广告宣传,因新闻连结内她都有说已将公司卖掉了,此仅为她过去的经商重要记实(否则郭台铭已辞退董事长,百科仍写鸿海,也是广告?周杰伦曾出过的专辑他们要不要都全删?)
(4)现存的徐至琦百科已由3位资深维基人减除大量作品(包括百集的录影与其它广告、代言、电影),徐本人亦接受,告诉我暂时不要引起纠纷,先维持目前的维基百科的精简内容。
(5)但昨日该位反复修删的网民(sean1105)再度无理举报! 说我非劝导非善意告知,而是用法律威胁,ㄧ个管理员昨日封禁了我的账号, 至今不听解释不解开,我发现事态严重再度告知徐本人。
(6)有网民(相信是删或冻结账号的ㄧ员)于刚刚(11月16日 晚10时50分)跑去徐的粉专留言说有权全封禁其账号,她已立刻截图存证,对方的脸书网址亦已记下。
(7)这些人让徐小姐心神不宁长达ㄧ周、感到受伤,原以为事情已告段落,因我被禁封,她今日于粉专再度发文,希望该几位网民不要因不知法而触法,算是最后的劝导(来自她本人)。
(8)她要求的只是解封我的账号(因为我根本没“威胁”而是善意解释),这个要求并不过分。--leslie留言2022年11月16日 (三) 16:58 (UTC)回复
(:)回应:首先就由本人简单的叙述维基百科所定义的“法律威胁”(或法律威吓)是指什么吧。
  • 维基百科的“法律威胁”指:在维基百科内任何一则条目章节有二个以上的编辑者(维基人),对于编辑内容、看法上的不同产生“争议”,其中一方不循站内“申诉管道/争议解决流程”,而是直接在条目编辑摘要(或对方的用户讨论页),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留下令人倍感压力或者不适的讯息,例如:“倘若...则...报警处理”、“交由司法途径解决”、“由法务/廉政内部研议处理”、“善意提醒您的做法可能会触犯XX法XXX的XX条XX项”...诸如此类“令人心生畏惧”的话语皆可算是法律威吓的构成条件的用语。
  • 为什么“不能法律威吓”?原因是因为维基百科的构成主要基础在于“信任”,然后再加上“民主”(或称自由,在遵守相关规范前提下)与“和平”(也可以说理性)架构而成,维基百科算是族群的大熔炉,涵盖世界各地各行各业各种年龄层男女的维基人基于前三项基础而来维基百科,使用甚至编辑修改维基百科的任何条目章节;而如果一旦说出“法律威吓”的用语,那么就代表:您试图要打破这三项基础(信任、民主、和平)即便您个人主张“出于善意,无恶意”,那么屡次的“解释”,也会看起来像是“强辩”,因为许多其他维基人也试图引导您“熟读方针”并教导如何解决纷争,但是您却执意坚持您的做法,难道不是吗?
  • 人人都曾经是新手,坦承错误并且改善,是可以被获得原谅的,只是,怕的就在于,不坦承自己的错误,甚至于推诿责任过错与他人,更甚者扭曲曲解事实,这才是真正的让人感觉到遗憾的地方。
--陈仁宏today来个🍩吧 2022年11月20日 (日) 23:10 (UTC)回复
错字。该恶意检举的维基人是 sean0115(我善意提醒他,他说我威胁?);不详细查实并冻结我账号的管理员是 Mys_721tx--leslie留言2022年11月16日 (三) 17:01 (UTC)回复
您真的理解什么叫“不要诉诸法律威胁”吗?您下次遇到这种问题是不是还会“善意提醒”别人不要“因不知法而触法”? ——魔琴 留言 贡献 ] 2022年11月16日 (三) 17:50 (UTC)回复
徐小姐因此心神不宁真的很遗憾,可是您留在这边的每个字不也让Sean君造成压力吗?您在这里还是口口声声“法律”啊,对普通人的明示暗示即是造成心理压力唷,还好在台湾有法律扶助基金会,不好意思题外话,本人有在他们的协助下打赢官司恢复名誉也有得到合理的赔偿。她是名人有名誉,Sean君呢?在维基百科的规则之下他没有做错任何事,上面都有很清楚的说明了,要看懂并不难,还有他是维基人,请您不要用网民称呼他。也麻烦您们不要再明示暗示台上台下后续有什么的,如果真要有进一步的动作,请不要忘记我算上我一份,谢谢。--Mafalda4144留言2022年11月19日 (六) 01:40 (UTC)回复
在下身为一名未成年人,对于此事真的感到非常烦心,甚至失眠了。别说“遇到”了,在下还是第一次见到有公众人物(或其代表方)扬言要出动法律团队去控诉手无缚鸡之力的青少年。
至于为何本人提报“诉诸法律威胁”呢?维基人并不像公众人物一样,背后有律师;维基人只是普通的市井小民,背后自然也没有律师,对于“法律”相关字眼自然就特别敏感,看到了之后自然就不希望再次感到可能被提告的恐惧。
到容我本人再提醒一遍,维基人背后不像阁下,是没有法律靠山的。
根据[1]威胁要提告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暴力,尤其某网民以及某自称律师的网民,在完全状况外,并且已知对方是未成年人时,先是指控维基人是网军,而后自知说不过去,又改称维基人是带恶意的,还扬言要提出告诉,这点我想不只本人,任何人看了都是会感到非常愤怒的。希望徐能请该网民好自为之。本人已经对此快要有PTSD了,阁下们好自为之吧。--Sean0115 2022年11月19日 (六) 11:26 (UTC)回复
散了散了,已经被剥夺讨论页权限+禁发邮件了。 ——魔琴 留言 贡献 ] 2022年11月24日 (四) 03:11 (UTC)回复
感谢,不然此事件还无法落幕--陈仁宏today来个🍩吧 2022年11月24日 (四) 03:53 (UTC)回复

封锁通知

 
如果您认为有合理的理由可获解封,请阅读封禁申诉指导,然后在unblock-zh lists.wikimedia.org提交封禁申诉。若您重新注册账户使用匿名身份在讨论页申诉,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您用作申诉的账户亦会被封禁。

 ——魔琴 留言 贡献 ] 2022年11月24日 (四) 03:4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