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列表评选/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列表/第三次
支持,反对 => 6票支持撤销,未达最低票数要求。保留-HW论 献 抗议SOPA 2012年4月1日 (日) 04:13 (UTC)
因为该条目为“特色条目”,讨论重点即为“特色”,故不可按一般的列表要求之。
- 是有用的、全面的、真实的、稳定的、中立以及组织良好的。
- 有用:某个主题的列表应该以列表的形式列出与该主题有关的条目,并能够吸引用户来研究这个主题(参看Wikipedia:列表)。一个有用的列表必须是经过精心的组织,并含有大量的到现有条目的内部链接(蓝色链接)。
- 似乎没有精心组织?反正感觉来查个xx市有多少人口都查不到,是有些“没用”……
- 全面:在列表所界定的范围中,应该包括所有与之相关的主题。对于动态列表,绝对不能缺少任何主要的主题。
- 缺少重要内容,至少没有包括各行政区的面积和人口数,而读者可能就需要这个。
- 没有表现出各县级行政区的区别与差异,比如就有人完全不了解“盟”是什么,还要让读者查阅其他条目。(非主要反对理由)
- 准确可靠:需要有可供查证的可靠来源。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和外部来源(参看Wikipedia:可供查证和Wikipedia:可靠来源)。因此需要给出一个“参考文献”的章节来适当的给出文献来源,请参考Wikipedia:列明来源来了解如何按照所要求的格式提供参考文献,可以使用脚注的形式,推荐使用m:cite上给出的语法。
- 参考资料不符合格式。部分连接失效。(但这不是我反对的理由)
- 没有争议:列表中的内容没有争议性,参看Wikipedia:有争议条目指导。
- 稳定:列表上的内容不会导致发生编辑战,而且内容也不会经常发生大的变化。这不适用于对破坏的回退,以及根据读者的建议所作出的格式上的修改。
- 组织良好:列表便于检索,并且带有适当的额外的注释信息。
- 组织较为混乱,仅是省级行政区就不便于浏览,比如读者就很难轻易的找到陕西省在什么地方。如果按地理大区排列或许好些。
- 有用:某个主题的列表应该以列表的形式列出与该主题有关的条目,并能够吸引用户来研究这个主题(参看Wikipedia:列表)。一个有用的列表必须是经过精心的组织,并含有大量的到现有条目的内部链接(蓝色链接)。
- 列表应该符合格式手册以及相关专题的标准,应该包括:
- 开始段落应该简明扼要的概述该列表的主题和范围,并且为读者说明列表的格式安排等(范例),以方便读者检索列表。
- 有适当的章节安排
- 有完善的目录(参看Help:章节)
- 开始段落应该简明扼要的概述该列表的主题和范围,并且为读者说明列表的格式安排等(范例),以方便读者检索列表。
- 如果有适合主题的图片,那么应该有简明扼要的题注,并且符合版权要求。
- 总评:
有意见就直接列出来,光是(+)支持(-)反对有啥意思……
提名人: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2日 (五) 08:35 (UTC)
支持撤销
- (+)支持,还达不到特色列表的等级。—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3月04日 (日) 12:00 (UTC)
- (+)支持: 不达特色列表等级--Ronochen(留言) 2012年3月8日 (四) 08:03 (UTC)
↑投票者没有注明理由,所以本票无效,请投票者补充理由。
- (+)支持,应该撤特,只不过是几个模板堆在一起。-An Macanese 2012年3月9日 (五) 17:59 (UTC)
- (+)支持,根本没有列过出来。--TINHO(留言) 2012年3月11日 (日) 09:20 (UTC)
- (+)支持,感觉像是模板堆砌,作为一个行政区划列表,应当将面积、人口、首府,甚至ISO编码或地图,使读者能立即、清楚了解各行政区的大致情形。--Alexchris(留言) 2012年3月11日 (日) 09:51 (UTC)
- (+)支持: 本条目是拼装车,如同玩具车,大量无参考,本条目未达标未达到特色条目程度。本条目错误毛病太多弄错实际的现实性质。摆放中华民国的县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不合理有着争议。香港和澳门没有县级,或和县级程度/层次/相等的区级行政区,香港和澳门的区是地方名称,不是行政区,没区政府,没区长,香港和澳门是省级行政区,不是和县级程度/层次/相等的区级行政区。不合适成为特色列表。这条目和其他优良条目相比,无论水平、质和量都不比不上,还达不到特色列表层次级别,好多优良条目都未够资格候选维基百科特色条目 ,不说这条目特色条目未达标。这条目优良条目更未达标,下一次优良条目列表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列表。---Jackac(留言) 2012年3月13日 (二) 06:26 (UTC)
- (+)支持,模板堆砌确实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B2322858(留言) 2012年3月13日 (二) 10:32 (UTC)
- (+)支持,只是模板的堆砌。--Kolyma(留言) 2012年3月14日 (三) 17:05 (UTC)
- (+)支持:(可惜投票结束)有用程度一般,组织不良好,不方便查阅。Daveduv(留言) 2012年3月31日 (六) 11:54 (UTC)
↑该用户投票因超过时限而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
反对撤销
中立
- (=)中立只提名不投票。--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2日 (五) 08:46 (UTC)
意见
首先,个人认为制度面上有问题,为什么特色列表一定要8支持以上才能撤销??但特色列表候选最低只要5支持、2反对即可通过,是否重新检视特色列表得撤销标准。--B2322858(留言) 2012年3月16日 (五) 13:18 (UTC)
- ( ✓ )同意--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17日 (六) 08:32 (UTC)
- ( ✓ )同意--Alexchris(留言) 2012年3月24日 (六) 13:27 (UTC)
- ( ✓ )同意,另外,这个投票已经结束了吧?——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好友报到 ★贡献 2012年3月30日 (五) 01: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