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界面管理员/存档一

最新留言:3年前由Pseudo Classes在话题条目的正确名称是什么?内发布

设立“技术管理员”任命程序

已初步收集各位意见及方向,并归纳至#设立“技术管理员”任命程序‧意见咨询,分段作出详细咨询,请至前述段落发表意见。--J.Wong 2018年7月11日 (三) 01: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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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MediaWiki开发人员社群达成共识,并发出咨询文件,指出将会设立新用户组“技术管理员”,并将MediaWiki名字空间下JS/CSS页面修改权交由技术管理员拥有,相关权限最终会从管理员移去。目前文件显示,本月九号将会开始咨询。两周咨询期完结后就会开始过渡期。过渡期目前设定为两周。期内会正式设立新用户组,而管理员亦会拥有新权限,以免过渡期内出现混乱。过渡期后,管理员就会失去相关权限。往后,相关修改事宜将完全交由技术管理员负责。除非全域社群达成新共识,目前预设方案是由本地社群全权负责制定任命程序及作出任命,而授权者会是行政员或监管员。如无理解错误,行政员授权亦一如授予管理员及行政员权限般属单向授权。文件中提到社群应该在过渡期内完成制定技术管理员任命程序及选出技术管理员。又提到技术管理员可信程度应该最低与管理员一致,甚至应该比管理员为高。另外,候选人应该熟识JS/CSS编程及有良好账户保安操守,例如开启双重认证(2FA)。当然其亦有提到,社群所制定之任命程序可简单如用户当选管理员之后,简单询问其意向及是否熟悉JS/CSS编程及基本保安操守;以及,凡管理员要求就授予权限。如何任命,则交由诸位决定。

另外,由于时间仓卒,建议第一批技术管理员由目前管理员之中选出,尤其是最近有编辑过MediaWiki:Common.jsMediaWiki:Common.css、小工具及其他MediaWiki名字空间下之.js/.css页面者,例如︰User:ShizhaoUser:KOKUYOUser:Alexander MiselUser:XiplusUser:Jimmy XuUser:WhitePhosphorusUser:AntigngUser:Cdip150User:TechyanUser:WcamUser:春卷柯南User:BluedeckUser:LiangentUser:ShinjimanUser:Lanwi1User:Wong128hkUser:StangUser:ManchiuUser:Hat600User:AT(以上管理员共二十名,于2017年至今之时段内有编辑过前述页面,至于数量可浏览此查询结果)。另外,如何选,及准则如何,亦交由诸位决定。

以上。--J.Wong 2018年7月5日 (四) 04:25 (UTC)

一个简单问题也请各位讨论一下:鉴于本权限说是行政员和监管员授权,那么行政员是不是默认是本组成员?另外,这应是一个短期权限(像flood一样用后即除)还是一个长期权限?是否有类似于REVOKE的机制?-- Stang 2018年7月5日 (四) 05:26 (UTC)
另一个相关问题:现时我们不知道谁开了2FA。--1233( T / C 2018年7月5日 (四) 13:10 (UTC)
要求即可,暂非强制要求,是“良好账户保安操守”的举例。--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5日 (四) 14:49 (UTC)
从理念来说,任何无需此权限的用户不应被授予权限,以减少受攻击风险和影响。中期权限较好,如根据社群方针或申请的使用需求授予1/3/6个月,期限内无相关编辑则除去(是否先通知再议),并允许和建议不用时申请除权。--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5日 (四) 14:49 (UTC)
主要的js/css脚本如非必要的话绝大部分时间并不会修改,但是要修改的时候很多都是很急切的(以MediaWiki:Common.js为例,曾试过17个月没有被改,结果下次就因为MW后台突然有改动,继而急需修改),如祇设为中短期的临时权限,并不利于突发性的维护,所以“技术管理员”应该是长期永久权限给予受信任的用户作备用,当“技术管理员”严重操作失当或失信时才作罢免。--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7月5日 (四) 16:42 (UTC)
根据目前的补丁,未来默认只有techadmin用户组才有权限修改站点配置。该用户组可以由监管员和本地行政员赋权,但只有少数wiki的本地行政员是可以除权的(zhwiki不在此列)。——꧁༺星耀晨曦༻꧂留言2018年7月5日 (四) 18:36 (UTC)
如建议将此权限设为临时权限,请特别留意︰一、除非修改配置,否则本地行政员是没法除权;二、此权限不止用于修改MediaWiki:Common.js/.css,尚有一堆MediaWiki:Common.js/.css子页及一堆小工具代码,请衡量临时授权是否足以应付MediaWiki:Common.js/.css以外一堆页面之日常维护,特别是小工具;三、亦请同时考虑权限取得程序应该如何,会否需要经过投票?抑或只要申请就授予权限呢?如为前者,临时制会否过于繁复,以及会否阻碍或令技术帝失去意欲或动力去更新代码?--J.Wong 2018年7月6日 (五) 07:43 (UTC)

反对分拆权限,管理员应继续持有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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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技术管理员”任命程序‧意见咨询

第一阶段咨询完结:
第一阶段咨询完结,稍后会就实际条文修订及任命程序细节作出咨询。至于咨询结果则如下列各段框框所显示。--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01: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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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MediaWiki开发人员社群达成共识,并发出咨询文件,指出将会设立新用户组“技术管理员”,并将MediaWiki名字空间下JS/CSS页面修改权交由技术管理员拥有,相关权限最终会从管理员移去。目前文件显示,本月九号将会开始咨询。两周咨询期完结后就会开始过渡期。过渡期目前设定为两周。期内会正式设立新用户组,而管理员亦会拥有新权限,以免过渡期内出现混乱。过渡期后,管理员就会失去相关权限。往后,相关修改事宜将完全交由技术管理员负责。除非全域社群达成新共识,目前预设方案是由本地社群全权负责制定任命程序及作出任命,而授权者会是行政员或监管员。如无理解错误,行政员授权亦一如授予管理员及行政员权限般属单向授权。文件中提到社群应该在过渡期内完成制定技术管理员任命程序及选出技术管理员。又提到技术管理员可信程度应该最低与管理员一致,甚至应该比管理员为高。另外,候选人应该熟识JS/CSS编程及有良好账户保安操守,例如开启双重认证(2FA)。当然其亦有提到,社群所制定之任命程序可简单如用户当选管理员之后,简单询问其意向及是否熟悉JS/CSS编程及基本保安操守;以及,凡管理员要求就授予权限。如何任命,则交由诸位决定。

上列段落各位已初步发表意见,及指出几个可行方向,现尝试归纳并细分于以下段落,供各位表态及发表意见。请踊跃发表意见,可用{{支持}}、{{同意}}及{{反对}}模板。不过并非投票,而是帮助最后归纳各方意见。--J.Wong 2018年7月11日 (三) 01:47 (UTC)

本次咨询将会持续至七月十九日。如有需要,个别段落可能会继续开放讨论。--J.Wong 2018年7月13日 (五) 10:49 (UTC)

一、是否委任此处所列之二十名管理员为“技术管理员”?

目前共识显示为委任该二十名管理员为第一批技术管理员。而配合段二共识,如该用户为行政员,则不会主动授权。如仍有意见,欢迎框外继续表达。--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 因为时间有限,我建议先那20名管理员获权先,我看投一个票比较好,支持/反对而已。--Cohaf留言) 2018年7月10日 (二) 18:30 (UTC)
  • 此段各位请表态是否支持委任该二十名管理员为“技术管理员”。如反对,是否可理解为支持第一批“技术管理员”亦需经获确立程序任命?--J.Wong 2018年7月11日 (三) 01:47 (UTC)
  • (+)支持。--云间守望 2018年7月11日 (三) 03:08 (UTC)
  • (+)支持建议人票--Cohaf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15 (UTC)
  • (+)支持--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支持。--B dash留言) 2018年7月12日 (四) 09:19 (UTC)
  • (+)支持--屈原虫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04:47 (UTC)

二、行政员是否应该同时拥有“技术管理员”权限?

目前共识为行政员如有需要,可以向自己账户授予“技术管理员”权限。不过,不建议长时间保有相关权限。如仍有意见,欢迎框外继续表达。--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 (=)中立:非所有行政员精于技术。--云间守望 2018年7月11日 (三) 03:10 (UTC)
  • (?)疑问既然行政员有权给于,也可以给于自己,有点像BAG成员包括所有行政员--Cohaf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26 (UTC)
  • 考虑到权限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站点安全性,行政员无论如何都是高风险的用户,没有必要再加设门槛。建议默认可以拥有,且行政员不需要任何流程即可授权,并可自己授权。并建议不需要该权限的行政员不保有该权限。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11日 (三) 09:57 (UTC)
  • (=)中立 看行政员意愿,如果不需要则可不保留,需要时允许直接授权。--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因为达师所说的原因,我同意行政员自动兼任技术管理员。如果行政员不想要这个权限,可以不用。随时想要的时候可以随时给自己加上。Bluedeck 2018年7月17日 (二) 18:01 (UTC)

三、候选人/申请者资历要求

三‧一、技术管理员可否授予非管理员?

技术管理员权限可以授予非管理员用户。如仍有意见,欢迎框外继续表达。--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 (+)支持授予非管理员。--云间守望 2018年7月11日 (三) 03:09 (UTC)
  • (+)支持,可授予资深用户。--B dash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47 (UTC)
  • (+)支持授予其他用户。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11日 (三) 10:01 (UTC)
  • (+)支持--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支持--屈原虫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04:48 (UTC)

根据元维基的设定,只有管理员才可以成为技术管理员,否则就不会有上述收紧权限的事情。--1233( T / C 2018年7月13日 (五) 07:09 (UTC)

没有此类规定。只说了“管理员拥有高危权限”,所以得减权。但不影响非管理员用户成为技术管理员。——꧁༺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10:01 (UTC)
如果是这样,就不会连一些维基的界面修改者也被牵涉其中。--1233( T / C 2018年7月14日 (六) 03:45 (UTC)
其实并不能够说明什么,如果受影响社群能够证明委任程序堪比管理员,能够验证候选人可信程度堪比管理员,个人相信自可别论。而且分拆后,同样可以再次委任该等持权人成为技术管理员。又或者经社群共识,修改用户组权限组合。就算是监督员、用户核查员及行政员,已经成为管理员亦只是建议条件,而非必然条件。所以无论是从网站保安新方向而言,抑或从本地社群决定而言,都不见得将技术管理员权限授予非管理员会衍生任何问题或抵触任何既有政策及惯例。目前最重要,仍然是社群就此议题达成共识。--J.Wong 2018年7月14日 (六) 11:54 (UTC)
元维基的反馈——꧁༺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2:00 (UTC)
其要求是可信程序至少要堪比管理员,所以社群制定较灵活授权政策,并无与咨询文件及权限设立原意相抵触,只要人选确乎可信而程度堪比管理员即可。这亦可以满足诸如只想处理技术但不欲处理站务者之要求。--J.Wong 2018年7月13日 (五) 10:32 (UTC)

三‧二、建议资格须如管理员一致?是否有其他建议?

参考本段意见,整合出以下数个资格要求︰
  • 编辑次数3,000次或以上。
  • 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
  • 在过去三个月内平均每日的编辑次数多于一次。
  • 用户页有自己编写的内容。
  • 有理由认为熟悉JavaScript/CSS语言或需要编辑相关页面。
如仍有意见,欢迎继续于框外发表。--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 编辑次数3,000次或以上。
  • 连续担任巡查员回退员至少3个月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一年或以上。
  • 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
  • 在过去三个月内平均每日的编辑次数多于一次。
  • 用户页有自己编写的内容。
    ——管理人员权限申请指引
  • (!)意见需要有相关技能,效仿BAG成员提名人最好拥有机器人或至少AWB一样--Cohaf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19 (UTC)
  • (+)倾向支持。另参考WP:BAG--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意见,建议增加技术性要求,例如有协助维护一些常用的站内脚本或css(例如贡献过或当前负责维护中)。——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3日 (五) 00:44 (UTC)
  • 我觉得要求巡查员或回退员的要求可以移除。——꧁༺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08:52 (UTC)
  • (!)意见我的版本如下
    • 编辑次数3,000次或以上。
    • 并且编辑CSS/JAVASCRIPT约???次以上
    • 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并且账号创建以来没有任何扰乱型编辑/编辑战的禁封
      ——管理人员权限申请指引
  •   说明与其巡查,回退,CSS/JAVA比较好的质量评估,数目可以变化。这权本身就是以防扰乱,所以申请人不能有扰乱型编辑。账号创建以来也可以缩短。无需一年,有一些有才华的新人,且证明实力的我是建议可以授权,因为没有多少人有相关经验,也可以减轻20名管理员的负担。--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09:03 (UTC)
  • (!)意见,编辑不一定,像Mediawiki空间的js/css不能普通用户编辑,但是可以提意见要求修改或修复,这样也能体现一定的脚本编写能力。——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3日 (五) 09:32 (UTC)
    • 1.不易统计“并且编辑CSS/JAVASCRIPT约300次以上”。(虽然可以写个脚本来统计)。2.由于普通用户不能编辑MW空间的js/css页面,所以对自己的js/css页面编辑超过300次要求过高。——꧁༺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09:59 (UTC)
  • 多少次就空白吧--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10:05 (UTC)
    • (!)意见:(1) 巡查权和回退权与技术管理员技能无关,不能当作要求;(2) 不能“账号创建以来没有”,例如一位编者曾经因编辑战被封,但是承诺永不再犯,而且几年之内不再编辑战,若继续限制则属不合理;(3) 对JS/CSS编辑次数的要求改为“有理由认为熟悉JavaScript/CSS语言”。编辑次数难以统计,不能反映技术水平,而且编辑次数很多但皆为importScript他人程式的话亦不能证明熟悉JavaScript;(4) 见下面讨论。需要留意编辑JS/CSS页面不一定必须熟悉这两个语言,例如编辑界面文字。--静雨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2:59 (UTC)

    四、短期权限 vs 长期持有,抑或并存?

    大部分意见支持两者并存。不过前设是本地行政员可以移除“技术管理员”权限。--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 另外,上次讨论之中,YFdyh000君亦建议可“短期授权(如3个月)作为实习,有实际绩效再研究转为长期授权”。如何呢?--J.Wong 2018年7月11日 (三) 01:47 (UTC)
    • (+)支持并存。--云间守望 2018年7月11日 (三) 03:08 (UTC)
    • (+)支持(▲)同上--Cohaf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21 (UTC)
    • (+)支持并存。--B dash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49 (UTC)
    • (-)反对短期授权,唯一原因是短期授权者除权只能去meta。如果本地行政员具备除权权限,则(+)支持并存。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11日 (三) 09:59 (UTC)
      • @hat600可以更改设定成本地行政员可以除权,技术面不是问题。--Xiplus#Talk 2018年7月11日 (三) 10:58 (UTC)
      • 技术层面(本地除权)支持最好。考虑了两种情况,工具维护所需的短期(如3~6个月)授权,证明自己的短期授权(如机器人试运行)。到期移除方面是还需讨论的,相当于一个考核总结。--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倾向支持并存。--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支持并存。  吐槽:本地无权除权有点麻烦。--Junjie Yuan留言) 2018年7月12日 (四) 10:41 (UTC)
    • @Junjie Yuan无需吐槽,在下方投一票支持本地行政员除权一案把。--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00:53 (UTC)
    • (!)意见,如果只能meta除权的话,不支持短期权限,否则否则反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3日 (五) 09:34 (UTC)

    四‧一、是否容许行政员解除技术管理员权限?

    稍后于“技术管理员”方针通过以后,将会提请Phabricator修改设置,以允许行政员移除技术管理员权限。如仍有意见,欢迎于框外发表。--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基于上列讨论,似乎大家都倾向于两种授权模式并存。如此,请也就此议题凝聚共识,以便稍后向Phabricator提交申请,修改本站设定。--J.Wong 2018年7月12日 (四) 10:27 (UTC)

    五、产生办法

    观乎下列意见,除了“共识制”以外,其余三个方案都认为可行。现建议长期持有权限者可经“一票两用”或“独立投票”产生。而短期权限则可以透过类似BAG之组织审批授权。如仍有意见,欢迎于框外发表。--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五‧一、管理员投票时“一票两用”

    • (+)支持:当然可行。--云间守望 2018年7月11日 (三) 03:04 (UTC)
    • (+)支持强烈支持--Cohaf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23 (UTC)
    • (+)倾向支持此方案。--B dash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53 (UTC)
    • 应该允许管理员通过较为简化的方式获取技术管理员权限。因此(+)支持投票结束后一并授权。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11日 (三) 10:02 (UTC)
    • 可以注明并一并投票和授权。--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有条件支持如在RFA的时候同时申请技术管理员,仍需证明其技术。(技术管理员在技术上面的要求应高于管理员)——꧁༺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3:22 (UTC)
    • (+)支持:--屈原虫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04:49 (UTC)

    五‧二、经独立投票产生

    • (+)支持不反对--Cohaf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23 (UTC)
    • (+)支持 投票页应注明当前权限和维护成果。--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支持:这样子达成共识我也不反对。-云间守望 2018年7月13日 (五) 09:17 (UTC)
    • (+)支持,相当于管理员的编辑脚本角色分离,参照巡查员等做法,独立授权。——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3日 (五) 09:35 (UTC)
    • (+)支持,避免不活跃者长期占用高风险权限;有利技术精英。--Temp3600留言

    五‧三、共识制,候选人申请并经社群考验及对答后,按共识决定是否授权

    • (+)支持:技术管理员确实偏向技术,而且除了界面之外有更多的事情做。--云间守望 2018年7月11日 (三) 03:07 (UTC)
    • (+)支持也不反对--Cohaf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23 (UTC)
    • (+)支持--B dash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51 (UTC)
    • (-)倾向反对,基于善意推定和开源精神,只要申请的候选人表示自己懂css和/或js即可,考验没有必要,这又不是公司招聘程序员,还要考试。如果非要有考验,那么也应该限定在常规的css和js技术范围内(尽量不脱离mediawiki所涉及的css和js范畴),毕竟编程以及IT相关的技术范围太大,谁也不可能什么都会,只要懂得技术管理员能用到的相关技术即可(甚至不需要全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11日 (三) 12:17 (UTC)
    • (-)倾向反对,标准和方法模糊,容易拉票造势。--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五‧四、申请制,设立类似BAG之组织审批授权申请

    • (+)支持--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支持。比如需要短期或有专门目的(如维护个别小工具)者,建议用类似BAG的方式批准。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15日 (日) 03:12 (UTC)

    六、辞任及除权安排

    将参考其他高级权限做法,如监督员、用户核查员等,解任案一经通过,技术管理员权限将会与管理员权限一并移除。不活跃门槛则定为六个月。如仍有意见,欢迎于框外发表。--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六‧一、除权安排

    请恕在下另加一项,有关技术管理员之安排。依在下的建议,RFA时可以选择一票二用或仅申请其中一项。同理,RFDA时应否作同样安排,由联署者决定一票二用还是必然两者同时除权?又或是社群投票时选择所除何权?另,不活跃技术管理员的安全隐患比普通管理员更大,因长期没有活动解任的时间应否较短?JC1 2018年7月12日 (四) 14:07 (UTC)

    之前也有想过是否需要咨询此议题,不过认为应该会参照目前用户核查、行政员及监督员等处理方式,即解任案一经通过,就会移除所有权限。此次修订完成后,就会提案修订《管理员离任方针》。至于不活跃期,则欢迎各位提意见。或者可以连同下列六‧二一起讨论。--J.Wong 2018年7月13日 (五) 11:07 (UTC)
    不活跃的技术管理员
    • 出于安全考虑,当技术管理员1个月内没有1笔编辑的时候,应当除权。(我觉得行政员也应该这样)——꧁༺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11:39 (UTC)
      • 建议另案。在行政员活跃期限未调整以前仍按6个月处理。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15日 (日) 03:09 (UTC)

    六‧二、辞任后复职安排

    上次讨论之中,达师君如此写道︰“另外建议尽可能不设置辞任后恢复权限的门槛,以鼓励用户在账号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辞去权限,隐患消除后可予恢复。”各位,意见如何呢?--J.Wong 2018年7月11日 (三) 01:47 (UTC)

    • 降权思路没问题,但“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辞去”和“隐患消除后”不对,此时应当修改密码或站内(如用户页)声明而非降权,“隐患消除后可予恢复”有账号易手风险。可考虑短期内(如3或6个月)赋权无需门槛,更长要考虑社群变化和账号易手风险。--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再细议之下,结论未有改变,不活跃门槛维持于六个月。--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01:03 (UTC)
  • 行政员权限另案不代表技术管理员权限另案。我同意星耀晨曦所言,一个月内没有编辑则移除权限,此亦应适用于由行政员为自己加上的权限。另外,由于时间较短,我认为因一个月不活跃而移除权限者可以于(对上一次编辑起计)六个月内无需经过社群投票,直接由行政员决定是否为其补回权限。JC1 2018年7月21日 (六) 02:13 (UTC)
  • “行政员权限另案不代表技术管理员权限另案。”不太明白。至于后面就似乎与达师君所言有所矛盾,未知达师君有何看法。--J.Wong 2018年7月21日 (六) 02:34 (UTC)
    • 我认为达师所指的“建议另案。”应该是指“(我觉得行政员也应该这样)”应该另案。故此“行政员权限另案”不代表现在讨论的“技术管理员权限”亦应另案。JC1 2018年7月21日 (六) 17:46 (UTC)
    • 如此就唯有请达师君解释解释了。如果达师君在一段时间后仍未给予回复,在下会将此题重新交予社群讨论。--J.Wong 2018年7月22日 (日) 00:09 (UTC)
      • 我说的意思是:包含技术管理员在内,不活跃期限问题另案。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22日 (日) 07:45 (UTC)
        • 反对另案,既然这里讨论技术管理员的各种事宜,为何仅不活跃一项要另案讨论?JC1 2018年7月22日 (日) 08:51 (UTC)
  • 达师君,姑勿论是否与行政员看齐,请问对JC1君上列相关意见,有何看法?--J.Wong 2018年7月23日 (一) 04:06 (UTC)
  • 另外,亦建议JC1君多交代一点理由,个人当然明白其一可能出自于安全考虑,此权限亦是应安全考虑而生,然而,亦要顾及实际需要,一个月时间其实非常短,学生而言,可能为了准备考试,在职人士,可能遇着高峰期,均有机会需要暂时放下维基百科,这么短时间内来来回回赋权收权,都未免增加行政负担。建议多平衡安全考虑及实际需要,过分侧重于其中一面均并非好事。--J.Wong 2018年7月23日 (一) 04:15 (UTC)
    • 也是,一个月期限亦只是参考上方既有建议。经你一说,我认为四个月或以内都可以接受(不过对于行政员来说,把权限当作flood来用,有需要加上,没有需要除下的话是一个好习惯,但不强求)。JC1 2018年7月23日 (一) 16:14 (UTC)
    • 但既然都可以去到四个月了,差两个月,风险有差那么多么?--J.Wong 2018年7月24日 (二) 03:25 (UTC)
  • 不肯另案,那我只好(-)反对任何低于6个月的提议。在行政员的活跃期限调整以前,我认为不需要设定更严格的不活跃期限。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25日 (三) 09:28 (UTC)
  • ꧁༺星耀晨曦༻꧂君、YFdyh000君,也请发表一下意见,以资解决争议。--J.Wong 2018年7月25日 (三) 09:54 (UTC)
  • 无任何编辑与无技术编辑的期限分立如何,前者避免账号风险和不活跃,后者避免对技术向非活跃人士的过快解任。如2(或3)个月无任何编辑、6个月内无利用权限的技术编辑(需详细定义,另议)。这样也有缺点,就是当技术丰富、品行俱佳的维基人真的很忙而不再活跃于维基百科,会导致此权限解除,不过重获此权应该不难、符合安全需求。上方未见再议快速复权之方案。--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10:04 (UTC)
  • 看了一下下面“行政员不活跃标准”的讨论,我认为一些意见是对的。加上目前降低不活跃标准并没有在提高安全方面有很多效用,我认为界面管理员跟随行政员标准也行。——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11:32 (UTC)
  • 既然没有人支持,关闭讨论算了。JC1 2018年7月25日 (三) 14:35 (UTC)
  • 其他

    如有遗留,请在此提出。另外,关于候选人或申请人资历要求,由于元维基咨询文件已作以下要求,包括熟悉JS/CSS编程及基本保安操守,例如高强度密码及双重认证(2FA),以及提升保安是此次分拆之目的所在,所以就不将这两项要求纳入咨询范围。而该两项要求亦已写入《技术管理员》。--J.Wong 2018年7月11日 (三) 01:47 (UTC)

    说点题外话。编辑技术页面其实不一定就要懂技术,像我这样不太懂技术的人,也就改改用字、排板,未必一定要懂得怎样写编程才可以编辑。因此,在考虑怎样决定技术管理员的人选时,或许技术熟练程度并非唯一指标。—AT 2018年7月11日 (三) 15:01 (UTC)
    也同意AT所说的。可能可以效仿模版编辑员的"条例",给一些常常给于建设性技术的编辑此权利,前提是该用户的意见一定要是可行且施行时没大碍。相信会谨慎用权者就可以给于权力。  吐槽一下,我们模版编辑员方针也还没完成,这一项政策无疑加重了社群的负担。单单了解政策的时间可以写一条不错的条目了。--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2018年7月11日 (三) 20:02 (UTC)
      吐槽一下,与模板编辑员方针可互相借鉴与吸纳,都是受信任的技术维护员,只是风险和范围不同。--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提醒“候选人亦应该熟识”似乎非元维基规定要求,而只是益处介绍。--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但这正正反映原设计构想为何。不过,其实正如Kokuyo君,其虽多次编辑相关页面,不过据在下所知,并不熟习JS/CSS编程。如此,在下于本次意见咨询后,整理方案时,会将之转为建议。--J.Wong 2018年7月12日 (四) 10:38 (UTC)
    我认为设计思想是开发人员可提高对此组用户的安全设置要求和监测,但尚不是对用户行为的官方要求,只是建议,故本地方针不应依此定为强制标准。--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12日 (四) 11:21 (UTC)

    小结

    已初步总结上列各段意见,并列于段落右边框框之内,如对各段落议题或总结或其他相关议题仍有意见,请从速发表,稍后将会按上列各项总结修订《技术管理员》。并于修订以后,提交至此,寻求通过,正式确立为方针。--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已补充。JC1 2018年7月21日 (六) 02:13 (UTC)
    上面的讨论看来没有人支持新方案,不再强求并已关闭讨论。至此再重新公示。JC1 2018年7月25日 (三) 14:45 (UTC)
    其实还有后续。--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01:03 (UTC)

    元维基技术人员社群咨询案结果

    详见此段,以下为翻译本︰

    感谢各位,本次咨询已经完结。收到 Ajraddatz 建议以后,用户组已经重命名为“界面管理员”。这个应该是唯一重大改变。往后步骤则包括︰

    • 下星期一将会向全部维基站点发送通知(如此,翻译员就可在此周末翻译通告)。通告稿本周三方会定稿,欢迎此前作出订正或提供意见。此后则会通知翻译员翻译通知稿。
    • 与此同时,将会创建新用户组,而行政员将会有权赋予或移除权限。若然社群已经决议如何任命界面管理员,则可以开始作出任命。
    • 四周以后(即8月27日)将会发送另一次通知(尚未拟稿)及从其他用户组移去CSS/JS页面编辑权。万一仍有用户未收到通知,当用户尝试编辑相关页面时,将会收到特制错误讯息。
    • 8月27日之前,全域界面编辑亦会获得新权限及更名为全域界面管理员(或分拆,如打算有非界面管理员界面编辑)。

    --J.Wong 2018年7月24日 (二) 02:09 (UTC)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界面管理员”任命及解任程序‧意见咨询二

    已通过及修订:
    按公示结果确立《界面管理员》为方针及相应修订《管理人员权限申请指引》及《管理员解任方针》。--J.Wong 2018年8月21日 (二) 19:27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背景︰早前,MediaWiki开发人员社群达成共识,并发出咨询文件,指出将会设立新用户组“技术管理员”,并将MediaWiki名字空间下JS/CSS页面修改权交由技术管理员拥有,相关权限最终会从管理员移去。相关咨询本月九号开始,至廿二号完结,为期两周。三十号会开始过渡期,为期四周,至八月廿七号。期内会正式设立新用户组,而管理员亦会拥有新权限,以免过渡期内出现混乱。过渡期后,管理员就会失去相关权限。往后,相关修改事宜将完全交由技术管理员负责。除非全域社群达成新共识,目前预设方案是由本地社群全权负责制定任命程序及作出任命,而授权者会是行政员或监管员。行政员会有权授予或移除此权限。文件中提到社群应该在过渡期内完成制定技术管理员任命程序及选出技术管理员。又提到技术管理员可信程度应该最低与管理员一致,甚至应该比管理员为高。另外,候选人应该熟识JS/CSS编程及有良好账户保安操守,例如开启双重认证(2FA)。当然其亦有提到,社群所制定之任命程序可简单如用户当选管理员之后,简单询问其意向及是否熟悉JS/CSS编程及基本保安操守;以及,凡管理员要求就授予权限。如何任命,则交由诸位决定。

    本地第一次咨询已经完结,而结论则已归纳至《界面管理员》。此次咨询将会进一步探讨任命及解任程序细节。请踊跃发表意见,可用{{支持}}、{{同意}}及{{反对}}模板。不过并非投票,而是帮助最后归纳各方意见。暂定亦已一周为期,至八月二日,会尝试初步归纳结论。--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修订管理人员权限申请指引

    修订案获得通过。如仍有意见,欢迎在框框外发表。--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15 (UTC)

    更新草案于此。此项修订通过以后,界面管理员投票时间就会定为“两周”,通过门槛就会定为“有效支持票数25票或以上,且有效的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80%”,投票资格为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使用者。--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修订管理员离任方针

    修订案获得通过。如仍有意见,欢迎在框框外发表。--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15 (UTC)

    更新草案于此。大量替代“管理员”为“管理人员”并于首段定义“管理人员”。另外,无论是何种途径除权,五项管理人员权限均会同步移除,除非另有指明。按上次咨询结果,不活跃门槛为六个月。而此修订案如果通过,则会赋权行政员紧急除权界面管理员或按投票结果除权界面管理员,以及界面管理员解任投票资格为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使用者,通过门槛为“总有效票数达25票或以上,且支持解任票数超过50%”,与及其他解任程序条文适用于界面管理员。以及一个额外修订,按目前惯例,将解任投票共识决定权表明属行政员,剔除管理员。至于后一句“如果该共识需由投票决定,其支持解任所需票数的指标可由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视肇事管理员滥权程度或违反事实衡量,此通过指标通常为至少25张有效票的50%以上。”,则由于兹事体大,建议社群另案再议。--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短期权限授予机制

    短期权限将采申请制,用户可参与讨论,表态是否赞同申请,并附以理据支持。最终由行政员按讨论内容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将设立Wikipedia:申请成为界面管理员/临时处理申请。--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15 (UTC)

    第一次咨询结果显示短期权限采申请制,由类BAG组织审批。实际细节尚需议定,请各位就以下各项发表意见。--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申请场地

    审批者资格

    • 会否由现任界面管理员审批?--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最长时限

    其他

    • 如有遗漏,欢迎于此提出。--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 短期授权运作良好的,是否可在限制用途的前提下延长或转为长期授权?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26日 (四) 15:43 (UTC)
      • (▲)同上,简单投票附合理理由并公示即可,有异议可反对或另行讨论。--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6:00 (UTC)
      • YFdyh000君可否提供更多执行细节,以资讨论?--J.Wong 2018年7月28日 (六) 02:50 (UTC)
        • 暂无更多想法。先试行再回头改也可以。运行稳定、沟通良好即可,规则还没法全面,比如何种功能、标准/流程能位列小工具。--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28日 (六) 06:50 (UTC)

    界面管理员页面确立为方针

    确立为方针。--J.Wong 2018年8月21日 (二) 19:27 (UTC)
    • 正如之前所言,现时内容大部分之前咨询之结果或者属于事实描述。除了短期权限未有细节外,其余均可以先行审视。--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 已按此段咨询结果修改界面管理员页面。现交付公示,为期七日。期内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之为通过,正式确立为方针。--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51 (UTC)

    界面管理员资格要求

    移除“用户页有自己编写的内容。”--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47 (UTC)

    (!)意见可以不要“用户页面”有自己写的内容吗?有一点无关?--Cohaf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5:25 (UTC)

      • 不反对。可以改为建议而非要求,有助于其他人了解和沟通。--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6:00 (UTC)
        • 个人认为应该废除,界面管理员都是技术类,他们应该专心于技术,用户页面免了吧?沟通也不一定,只要界面管理员之间好好沟通,我们不懂技术的没什么事沟通。应该改为用户讨论页面里用户对其它用户的意见有及时,良好的反应还差不多。--Cohaf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6:58 (UTC)
        • 可以,如果到咨询期完结时,无人异议,可以移去相关要求。--J.Wong 2018年7月27日 (五) 01:29 (UTC)
    • 用户页面有内容的初衷是为了让社群能够对用户有了解。这一点上是不是界面管理员似乎没有影响。我认为以这个理由反对废除可能不充足;但也认为出于沟通需要(这种事偶尔会有跨语言沟通需求),应该建议有一个WP:BABEL。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8月2日 (四) 12:28 (UTC)
    • 同上,改要求建立Babel--Cohaf留言) 2018年8月3日 (五) 06:16 (UTC)
    • (&)建议既然是跨语言活动,又有巴别,元维基讨论页面如何?--Cohaf留言) 2018年8月3日 (五) 14:14 (UTC)
    • 但亦有用户并不喜欢于用户页添加巴别。另外,Cohaf君所指是否说这可以是跨语言规则,所以要提交元维基讨论?--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15 (UTC)
    • @Wong128hk写错了,应该是要求申请人设立meta User page。然后在meta user page 加个芭比框  囧rz……--Cohaf留言) 2018年8月6日 (一) 07:18 (UTC)

    2018年7月5日前上任之管理员申请成为界面管理员事宜

    管理员如为2018年7月5日前上任,经三日投票,简单多数支持,则可以取得界面管理员权限。--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19 (UTC)
    • 已拥有管理员权限者新申请界面管理员权限只能经过投票,似有不妥,也许以前认为自己不需要界面权限的管理员,一段时间之后又需要了;或者是否应开放(对现在是管理员的用户)一次性的申请权限渠道?当然,如果上面所列20位之外的管理员都不需要此权限的话,自然可以不做。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26日 (四) 15:43 (UTC)
      • 简单投票即可,比如申请人+1人赞同(或24~72小时公示)+批准人赞同。--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6:00 (UTC)
      • 没想过这个问题,可以设立日落条款,至于条款内容,欢迎提出建议。--J.Wong 2018年7月27日 (五) 01:29 (UTC)
    • 3天投票,支持,反对而已,程序应该简单,不要搞到想rfab这么复杂,多数票就行。但是公告称需要有相关条文,无需最低票。--Cohaf (请多多关注界面管理员课题)留言) 2018年7月27日 (五) 04:59 (UTC)

    其他

    外部脚本

    站内小工具、个人common.jsglobal.js页面调用站内其他用户、维基媒体其他站点(如英文维基、共享资源)、外站(如wikiplus)之脚本的风险,尚无总结、研究(如cookies泄露、诱导操作的可能性)和要求,“良好账户保安操守”中不含。--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16:08 (UTC)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条目的正确名称是什么?

    到底叫“界面管理员”还是“界面管理员”啊? -- 陈龙英 留言·签下你的大名2019年8月16日 (五) 04:56 (UTC)

    地区词差异。 2020年8月2日 (日) 13: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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