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 (列表)
本页面有内容译自英语维基百科页面“WP:NLIST”(原作者列于其历史记录页)。 |
《维基百科:关注度 (列表)》草案已创建,供社群讨论
根据近来存废讨论中的一些问题与争议,我创建了《WP:关注度 (列表)》草案,大部分内容参考或直接翻译自英语维基百科en:WP:NLIST(列表关注度在英维并非独立指引,而只是en:WP:Notability中“Common circumstances”章节的一个小节)。以供社群讨论。首先邀请参与过或涉及到了相关讨论的一些用户:@日期20220626、红渡厨、Patrickov、YFdyh000、Nostalgiacn、银色雪莉、Underconstruction00、Factrecordor、神秘悟饭、Kethyga:--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9日 (四) 22:28 (UTC)
- 另再邀请@Sanmosa、向史公哲曰、Ericliu1912:--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9日 (四) 22:36 (UTC)
- 列举几个涉及到列表关注度问题的存废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女大使列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女部长列表》《许冠文电影作品列表》《周华健音乐作品列表》《广电总局禁限令列表》《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等等;另外,我方才又挂了{{关注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曾变更代管关系县级市列表》(虽然它竟是特色列表……不排除会发展成《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情况的可能)。--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9日 (四) 23:43 (UTC)
- WP:关注度 (列表)的条款的这个定义或许是有问题的,比如澳门医院列表、郭卓坚提呈的司法复核案件列表与所有飓风季时间轴均看起来很有可能不合条款规定。此外,这个翻译显然无视了enwiki那边“There is no present consensus for how to assess the notability of more complex and cross-categorization lists (such as "Lists of X of Y") or what other criteria may justify the notability of stand-alone lists”的说明。Sanmosa DC 2024年8月29日 (四) 22:49 (UTC)
- 为何不符合?据我所知,中国大陆的县志经常都会列出医院清单,澳门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省级行政区(人口体量则和县相似),不可能没有独立第三方来源统计境内的医院吧?(另外,澳门医院列表也有对应英维条目,至少英维并未认为其不符合英维关注度指引。)司法复核案件列表我暂时不太清楚。飓风季时间轴应该更加符合条款规定,比如据我所知,中国大陆有大量出版物(包括书籍、论文等)会详细讨论某一年西北太平洋所有台风(集合式讨论,包括直接出版针对性的《台风年鉴》等),气象方面科技水平发达得多的美国想必有更多可靠来源讨论某一年的飓风季。(且这些飓风季应该也在英维都有独立条目,甚至貌似很多中维飓风季条目就是译自英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9日 (四) 22:56 (UTC)
- “Lists of X of Y”相关问题我暂时还没研究(也没在存废讨论碰到过),而且英维那边也是“无共识”状态,感觉影响不大(只是作为“独立列表关注度”细节问题的一个补充,而非必不可缺的核心条款),我就暂时没考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9日 (四) 22:57 (UTC)
- 既然英维有这句话,我们也未达共识,应当照译出来。--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01:52 (UTC)
- 我认为有那句“为了拆分的必要,即使未达关注度,也通常可得到接受”已经足够了,这比英维要宽松多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07:38 (UTC)
- 并且如果将“无共识”直接写入方针指引,至少应当是“经过了很多讨论”的情况才需要,目前我没看到中维对“Lists of X of Y”问题有很多讨论。不过我刚刚将英维那一段最后一句话加入指引了,这样就更大幅宽松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4:52 (UTC)
- 既然英维有这句话,我们也未达共识,应当照译出来。--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01:52 (UTC)
- “澳门医院列表”明显符合要求,不知为何特意提出。医院属于政府会关注的内容,有政府来源《澳门统计年鉴》,很多政府文件都有。经济统计报告,如每年的第三方《澳门蓝皮书》也有记录。--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8月30日 (五) 00:58 (UTC)
- 注意到日期20220626声称“
1万个英维列表条目,9999个都没做到这一点
”(虽然前面加了所谓“假设”),也可现在这里给出相应的论据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9日 (四) 23:27 (UTC) - 我会比较在意艺人演出作品列表的问题。我之前从河合优实分拆出河合优实演出作品列表的考虑是:
- 穷举:即是看到有可靠来源提及就该收录;或者如果本身此表译自外文条目,它们举多少而又有来源佐证的我就放多少;
- 如果当中一些来源是会批量提及该艺人参与的作品,我即视为列表本身具关注度;
- 篇幅问题:假如作品列表占去条目本身篇幅超过一半,而主条目除去列表后有效长度仍达到DYK标准或以上,我就会独立写出这个列表,以免主条目过于拥肿。当然您们可以说我这个判断是原创,不过我是认为应该要为独立列表列明某种最低有效长度、或者以主条目和列表各自长度及/或其关系定义一个在中文维基百科适用的独立列表条件。
- 现在这个写法,我颇肯定上面的第2点会不符合“
此外,‘顺带提及’的概念也可类比应用于判断独立列表的关注度,即若某一独立可靠来源仅仅是列举了某一主题的几个项目用于举例说明或论述其他问题,则应当视作是‘顺带提及’(假想的)列表所有项目集合,而非‘有效介绍’整个列表,故无法佐证该列表具备关注度
”这句,甚至这个月刚登上FL的宇多田光影像作品列表也很可能不符合(至少我在引言找不到佐证列表本身关注度的来源)。 - 或者倒过来说,如果“
此外,‘顺带提及’的概念也可类比应用于判断独立列表的关注度,即若某一独立可靠来源仅仅是列举了某一主题的几个项目用于举例说明或论述其他问题,则应当视作是‘顺带提及’(假想的)列表所有项目集合,而非‘有效介绍’整个列表,故无法佐证该列表具备关注度
”这句要切实执行,我担心有大量艺人演出作品列表(包括FL)被合并回主条目、导致主条目过于拥肿的问题。--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0日 (五) 03:00 (UTC)- 你说的情况或可简单地在《WP:关注度 (人物)》中增加相关条文以得到解决(就像《WP:关注度 (虚构)》中那样),即增加“艺人作品可成独立列表”的相关条件(你甚至现在就可以动手写)。毕竟这一通用列表关注度指引仅是充分条件(对“关注度”这一问题而言)而非必要条件。--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03:11 (UTC)
- @Hikki@Prince of Erebor这两位都是上文提及列表的建立者--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8月30日 (五) 11:43 (UTC)
- 上次有个讨论提及一些列表是因主条目过长而分拆出来,是次草案是否影响此情况?--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8月30日 (五) 12:02 (UTC)
- 主条目已确有关注度者,其直接拆分列表应一律视为有关注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30日 (五) 13:56 (UTC)
- 已在草案中加上这句话(不过我有些担心它会被滥用,成为编者滥建琐碎列表或原创自定义主题列表的依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4:04 (UTC)
- 我甚少参与站务讨论,不过这次似乎牵涉我写的条目,那我就简单说一下我的观点:
- 我应该只写过郭卓坚提呈的司法复核案件这一篇列表比较有争议。我写之前是有参考过英维的NLIST,指引中明确写道列表主题只需要曾被可靠来源作为整体讨论(
One accepted reason why a list topic is considered notable is if it has been discussed as a group or set by independent reliable sources
),不需要所有项目都被一并提及(The entirety of the list does not need to be documented in sources for notability
)。明报出版社的《走过20年——香港回归20年故事》,以及香港01[1]、BBC[2]等媒体都有以郭氏提呈的司法复核为整体作介绍,评价章节的部分社评都是对郭氏提呈过数十宗司法复核案的综合评价,我认为不论是新或旧的关注度指引都足以符合。 - 就《维基百科:关注度 (列表)》,我同意派翠可夫君所言,“顺带提及”那段似乎与上文矛盾。指引开首提到“
不一定需要枚举出该主题清单下所有项目
”,但下面又写道“即若某一独立可靠来源仅仅是列举了某一主题的几个项目用于举例说明或论述其他问题
”。首先,没有提及某主题的所有项目就只能是一种“举例说明”。而且基本上能被视为可靠来源的媒体都不太可能会发布单纯的列表(如某歌手的所有音乐作品)。即使是西方娱乐网站很流行的Top 10 list,例如这篇10 Underrated Donnie Yen Movies You Need To See,按照此指引的定义,应被视为“举例”和“用作讨论哪些甄子丹的电影被低估,而非对甄子丹电影的有效介绍”,不能用作证明关注度。这似乎会令很多作品列表不符关注度,我也不太理解加入这段的用意。就条目分拆问题,我觉得与其要case by case分析每篇条目是否过长,倒不如直接更新WP:SIZESPLIT,硬性规定主条目达到某一个长度才能独立分拆列表。—👑孤山王子📜 2024年8月30日 (五) 14:20 (UTC)- “
没有提及某主题的所有项目就只能是一种“举例说明”
”:不认可,比如草案中“浙江省登陆台风列表”也没有提及所有项目,但很显然行文是意在“统计”本身,而非举几个台风的例子来说明其他问题——加入的有关“顺带提及”的条文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即比如某一可靠来源只举了四个台风的例子来说明浙江省有四个地级市曾成为过台风登陆地、只在介绍演员的小段说明文字中举了他的三部作品,这种情况就属于“顺带提及”(如仅仅单纯地在介绍演员的年龄、出生地之后以“该演员代表作有《A》《B》《C》”收尾这种,不应当认为据此可建该演员所有作品的列表;甄子丹10部电影那个来源我认为基本上是可以佐证关注度的,它不仅是以“整个列表”为介绍对象而非用电影列表说明其他问题,而且“……的10部电影”其实暗含了它实际上研究了甄子丹的所有电影)。--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4:27 (UTC) - 换句话说,在“穷举所有项目”和“仅随便举了几例来明显辅助说明其他问题”之间其实有很大的灰色地带,而非“0-1”关系;条文已经明晰“并不需要穷举”也可以佐证关注度,我加入的“顺带提及”相关条文就是从另一方面说明“明显仅单纯举几例用以说明其他问题”的介绍性文字则不能佐证列表关注度。他们都只是对某种极端理解的“让步”,让步后仍处于谱系的两端,而未“相遇”或“超越”,故并不矛盾。--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4:33 (UTC)
- 👑孤山王子📜 2024年8月30日 (五) 14:49 (UTC)
-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刚刚修饰了一下,不知是否好些?另外您关于“统计”的观点其实对我来说都有些严了()我觉得用作“统计”是可以佐证关注度的(统计基本上是枚举的),比如某一来源罗列了澳门所有的医院,即便没有介绍性文字,我也认为可建“澳门医院列表”,故我暂时不加入“单纯统计无法佐证关注度”这一内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5:07 (UTC)
- 感谢接纳我的意见!嗯,我觉得目前的条文清晰多了。我个人对单纯的列表式统计是否算作有效介绍有些保留,但没有提出明令禁止使用这种来源证明关注度的打算,目前这样也ok。—👑孤山王子📜 2024年8月30日 (五) 15:33 (UTC)
嗯,我能理解你的意思了。但我觉得目前指引的用词似乎convey不到这个意思,此“顺带提及”跟GNG那个的定义不完全相同。与其以“其他问题”概括哪些情况不能证明关注度,倒不如直接写明哪种写作动机能证明关注度,例如可靠来源必须以介绍该列表的主题为主旨,单纯用作统计、提及但并非以列表项目为论述核心的举例说明等情况则无法佐证关注度。个人认为这样会比较好。— -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刚刚修饰了一下,不知是否好些?另外您关于“统计”的观点其实对我来说都有些严了()我觉得用作“统计”是可以佐证关注度的(统计基本上是枚举的),比如某一来源罗列了澳门所有的医院,即便没有介绍性文字,我也认为可建“澳门医院列表”,故我暂时不加入“单纯统计无法佐证关注度”这一内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5:07 (UTC)
- 👑孤山王子📜 2024年8月30日 (五) 14:49 (UTC)
- “
- 主条目已确有关注度者,其直接拆分列表应一律视为有关注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30日 (五) 13:56 (UTC)
- 近日没有精神参与这种深度的讨论。不过正巧我打算慢慢重建因侵权被撤销的FL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3],由于意识到原来的名称在定义上有问题,而且旧有的版本好像概述性质的独立来源不足(正是这讨论的重点之一吧),所以我改了个新名作草稿Draft:港铁车站艺术计划永久展品列表,并且打算找更多的来源,如这种[4],未知大家觉得可以吗?--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8月30日 (五) 15:46 (UTC)
- 此外,我很少写列表,但早期也为自己的小趣味写了一个维他奶电视广告列表。为什么选择这个品牌呢?因为纵观我见过的所有文献,这个品牌在内容丰富程度及时间跨度方面都是数一数二。建立时并没有想概述性来源(虽然后来可能有一点),思路是理论上当中多个广告手上都有具有效介绍的来源,但实在不好意思全部都开一个独立条目(除了乡情是价值最高之作),有些的独立潜质则比较擦边,所以就集合成列表,有点像虚构事物列表的关注度说法。希望对各位有参考价值。--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8月30日 (五) 16:26 (UTC)
- 不像一项可用于执行的规则,更是是编辑自己的论述(类似“尽管一些编者希望……”的评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31日 (六) 08:10 (UTC)
- 这句确实可以拿掉,不是规则本身,但写着也没问题吧?英维en:WP:NLIST也有非常相似的表述:“
although editors may, at their discretion, choose to limit large lists by only including entries for independently notable items or those with Wikipedia articles.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1:25 (UTC)
- 这句确实可以拿掉,不是规则本身,但写着也没问题吧?英维en:WP:NLIST也有非常相似的表述:“
- 对于可行的想法,可以考虑两条路线:一是“列表”这个概念符合“关注度”;二是列表收录的项目至少超过一个作为单体符合“关注度”但不足以为每项单独设立条目,而作为“列表”列项。——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31日 (六) 08:12 (UTC)
- 第一种路线似乎和本草案的核心想法非常相似,第二种路线则有将“列表”发展为“同类型小作品集”的风险。--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1:26 (UTC)
- 按上述讨论,英维亦承认有些情况未有达成共识,而中维本身亦已有WP:虚构集合,它正是走第二路线,不涉及第一路线。有些事物的确不适合仿效它,例如演员的影视作品列表自然不可以说所有作品都有个条目就可收录,但也有一些事物是与虚构集合可比的,如今列表关注度的制订只着重第一路线,恐怕会令人觉得不公平。据以往经验,之后若想再制订某类专门题材的列表关注度,必然难以摆脱第一路线,会变成只有虚构集合的条件与别不同。--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14:32 (UTC)
- 第一种路线似乎和本草案的核心想法非常相似,第二种路线则有将“列表”发展为“同类型小作品集”的风险。--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1:26 (UTC)
- 此外,依我在演艺文化方面的常识,认为具代表性的颁奖礼中的终身成就奖或同等奖项(如十大中文金曲的金针奖)得主,可预想其相关范畴作品列表具关注度。@Milkypine、Sammypan、Will629、Fake12345、Banyangarden:未知几位有何意见?--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14:33 (UTC)
- 我倾向认同这种说法,或许可以直接加在《WP:关注度 (人物)》里。--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4:36 (UTC)
上面很多人都提到特色列表,如果在评选时都有看特色列表标准,而不是单纯投票,应该能注意到“特色列表标准”第三条提到的在长度和/或主题中,它满足独立列表的所有要求
。去看一下独立列表中的选择标准和“合适的列表主题”就直接和间接提到列表的“收录范围”和“关注度”。当然“独立列表”作为早期翻译自英维指引的页面,内容已经过时,但是目前中维评选特色列表就是这个标准,已经在好条目方面形成评判标准的共识。--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16:28 (UTC)
说个事,中维其实目前有1个类似的关注度指引《维基百科:关注度 (性质表)》,性质表的关注度指引是针对条目的补充数据页、资料表和性质表相关的内容之收录准则。
。———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9月6日 (五) 07:47 (UTC)
- 哦对了,当时讲这个话,讲一半讲漏了,我是想说要不要把《维基百科:关注度 (性质表)》和《维基百科:关注度 (列表)》合并到一起算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6日 (一) 12:56 (UTC)
七天时间已过,总结一下讨论。讨论用户基本就采纳该关注度指引达成共识,就目前草案版本 公示7日,2024年9月22日 (日) 01:36 (UTC)结束。若有人在公示期对该草案有任何质疑且该草案确实存在其所说的问题,我会酌情结束公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5日 (日) 01:36 (UTC)
- (!)意见:上述讨论真有明显共识达成了?--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3:35 (UTC)
- 一来在草案提出后基本所有的意见业已解答,二来最后留言距今已过七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可以假定有采纳共识的。当然如果阁下对当前版本提案仍有质疑,也欢迎提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5日 (日) 13:57 (UTC)
- 回忆存废讨论,@日期20220626曾经反对英维列表关注度的其中一部分,未知是否解决。重看上述讨论,亦引述了日期君“1万个英维列表条目,9999个都没做到这一点”,亦有人提到FL宇多田光影像作品列表应该会不达标,可是至今日期君与宇多田光影像作品列表的主编@Hikki未有任何发言,未知两位是否没有意见?
- @Cwek曾提出两条路线,现在此方案只走其中一条路线(因自由雨日君反对“同类型小作品集”倾向),是否没有意见?我自己而言,因此方案与WP:虚构集合各走一条路线,未能统一,在未解决此问题前(-)倾向反对。
- --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6:26 (UTC)
- 其实我并非反对“同类型小作品集”,只是反对单纯以比如“有两项符合关注度即可建立包含这两项的列表”这种过于宽松的关注度标准(当然我不会对已有采用该标准的《关注度·虚构》等提出异议),因为这样实在是太容易滥建各种列表了,甚至极易导致原创研究问题——编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行组合各种项目(因为只要有两项满足关注度就行了嘛)建立大量的从未被任何可靠来源集合式讨论的集合。如果是“已有可靠来源讨论过的”,比如说地方志里会有《XX县各码头简介》这种章节,里面每个码头都有几句话介绍,那建立《该县码头列表》小作品集我当然不会觉得有任何问题(因为没必要为每个码头创建一个条目——假设它们都不是什么知名的码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0日 (五) 17:41 (UTC)
- 除了WP:虚构集合,还有WP:ACGN。要两个一起看,前者是关注度要求,后者是内容要求。拆出来的列表,就脱离了作品本身,不再有MOS:PLOTSOURCE豁免权,所有内容都要有来源。角色内容需要引述作品章节作为第一方来源,或者第三方来源,这也是WP:ACGN的要求。
- 要同时符合关注度和内容格式两者,才是有效的拆分,反之就会塞回去
分拆内容若无关注度或者不符合分拆条目的要求,就应并回主条目或其它既存子条目
(Wikipedia:格式手册/虚构#条目的拆分)。 - 你只看到前面的关注度,不看后面的,也就感觉“太容易滥建”。--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27日 (五) 14:02 (UTC)
- @Nostalgiacn:啊抱歉,我确实对虚构、ACG方面的内容了解非常浅……我打算这两天有空好好读一下。另外,您对“第二条路线”写入《关注度·列表》这方面有什么见解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7日 (五) 19:46 (UTC)
- 其实目前的讨论趋势,更多是偏向特色列表标准中要求的选择标准。说以点带面也好,翻译自英维,或者追随这套英维标准编写的特色列表,都在潜移默化影响这中维在列表的要求。
- 你说到的第二条路其实就是Wikipedia:独立列表#常见选择标准(英维内容指引)的
列表每个项目都不符合关注度标准
情况,所以我上面说“独立列表中的选择标准和“合适的列表主题”就直接和间接提到列表的“收录范围”和“关注度””。 - 下面有人提到英维有些列表看起来不符合关注度要求,这是因为本地支持拆分的条件不及英维充分,缺少了维基百科:条目长度(英维编辑指引)。英维那边条目太长,删减压缩无果后,应该要拆成(WP:SPINOUT),所以部分拆出来的列表就是会有
列表每个项目都不符合关注度标准
情况。 - 上面合并可以再展开一下,其实无论是一般条目,还是列表,两者之间处理上是很弹性的,存废讨论除了删除,还有合并和重定向(NT:GNGRL),不说个案了,一些重定向自身的说明已经很简单明了:{{关注度重定向}}(子主题不足关注度,重定向到母主题)、{{列表重定向}}(个体关注度不足,重定向到列表)、{{可扩充重定向}}(子主题未来可期,内容不足,重定向到母主题)
- 虽然目前是在讨论“关注度”,但是也可以适当提一下合并和重定向的情况,毕竟建立列表不是唯一选择,丰富母主题也未尝不可。--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28日 (六) 05:56 (UTC)
- @Nostalgiacn:啊抱歉,我确实对虚构、ACG方面的内容了解非常浅……我打算这两天有空好好读一下。另外,您对“第二条路线”写入《关注度·列表》这方面有什么见解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7日 (五) 19:46 (UTC)
- 其实我并非反对“同类型小作品集”,只是反对单纯以比如“有两项符合关注度即可建立包含这两项的列表”这种过于宽松的关注度标准(当然我不会对已有采用该标准的《关注度·虚构》等提出异议),因为这样实在是太容易滥建各种列表了,甚至极易导致原创研究问题——编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行组合各种项目(因为只要有两项满足关注度就行了嘛)建立大量的从未被任何可靠来源集合式讨论的集合。如果是“已有可靠来源讨论过的”,比如说地方志里会有《XX县各码头简介》这种章节,里面每个码头都有几句话介绍,那建立《该县码头列表》小作品集我当然不会觉得有任何问题(因为没必要为每个码头创建一个条目——假设它们都不是什么知名的码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0日 (五) 17:41 (UTC)
- 一来在草案提出后基本所有的意见业已解答,二来最后留言距今已过七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可以假定有采纳共识的。当然如果阁下对当前版本提案仍有质疑,也欢迎提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5日 (日) 13:57 (UTC)
- 在下有点担心,如果这一指引通过,中文维基百科是否会有一大批特色列表由于关注度存疑而被提删。--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9月19日 (四) 08:42 (UTC)
- 不破不立。而且阁下要知道的是,现在本来就有一个特色列表在走存废程序。--———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2日 (日) 15:47 (UTC)
- 不对。。。。我好像被绕进去了。。。。。即使没有这个专门领域的关注度指引,那也应该遵守通用关注度指引。专门领域的关注度指引是为了降低下限的,如果降低了下限都不能满足,那说明这个条目本身就不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2日 (日) 15:59 (UTC)
- 根据在下的个人经验,英语维基百科似乎没有严格遵循这一指引,很多列表一来没有列出足以证明其拥有关注度的来源,二来看上去不是很像符合这条列表关注度指引,像List of isolated islands and archipelagos、List of murder convictions without a body、List of people who disappeared mysteriously: 1990–present、List of unusual deaths似乎都是如此。如果enwiki实际没在遵守这一指引的话,将其引入中维或许过于严苛。--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9月25日 (三) 04:06 (UTC)
@自由雨日:看了一下目前的讨论,目前针对该草案主要有两个疑问。一是Cwek君提到的“两条路线”中的第二条路线并未纳入草案。二是参考英维的情况,目前的草案对于中维来说是否过于严苛。前者阁下已对为何没采用第二条路线做以说明,但对第二个问题自公示后还尚未答复,不知阁下可否回答。--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6日 (四) 13:38 (UTC)
- 是否有“对中维来说过于严苛”的实例,比如明显应保留的列表可能因为不符关注度而删除?--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6日 (四) 20:45 (UTC)
- 例如各种acg条目的角色列表(拆分的原因是因主条目过长而拆分)还有某些特许经营权的国际变体(例如环球小姐)----吃瓜群众 2024年9月27日 (五) 04:48 (UTC)
- 有没有读过草案?“过长而拆分”明确写在草案里,是允许的。特许经营权举个具体例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7日 (五) 05:40 (UTC)
- 哦像你最近创建的草稿那样?那也应该属于指引草案中“由于展示原因拆分”的情况,可以允许。--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7日 (五) 05:45 (UTC)
- 例如各种acg条目的角色列表(拆分的原因是因主条目过长而拆分)还有某些特许经营权的国际变体(例如环球小姐)----吃瓜群众 2024年9月27日 (五) 04:48 (UTC)
列表是否适用关注度?
如果是,如何才能够达到所谓“关注度”?如果依照一般条目的标准,是否代表“关注度不能继承”,需要有同一可靠来源对列表内的所有栏目进行有效介绍才可收录?如此高门槛明显不合逻辑,本站大部分列表亦不能够达到-某人✉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25 (UTC)
- WP:关注度 (列表)(未成为正式指引),但“
需要有同一可靠来源对列表内的所有栏目进行有效介绍才可收录
”显然是不需要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26 (UTC)- 不要求对栏目进行有效介绍(即不要求列表项目具有关注度),甚至都不要求列出所有项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28 (UTC)
- 你觉得[5]这个里面符合列表关注度的有多少,我刚刚随便点进去一个,就感觉不符合。--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4:45 (UTC)
- 哪个?--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8 (UTC)
- [6][7],第二个不确定,但第一个肯定没,至少条目就不像给出关注度来源的样子,。--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59 (UTC)
- 但除了关注度来源,还有“
“由于格式和展示等原因”从某一内容过多的主条目中拆分出来
”和“能够实现《列表格式手册》中所描述的“列表的用途”
”两种“豁免”条件。--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7日 (日) 07:04 (UTC)- 那好像只要不是点列的列表,后面两个条件其实也能轻易符合?--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7:07 (UTC)
- 那就看编者能把对“能实现‘列表的用途’”这一句的解读发挥到多大的程度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7日 (日) 07:10 (UTC)
- 已经移到Eric liu个人用户页的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末任省级行政长官列表,看上去就是标准的符合列表用途。--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7:15 (UTC)
- 我认为不符合,而且判断谁是“末任”本身就存在原创研究问题。--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7日 (日) 07:20 (UTC)
- 那如果有来源说这些人是末任,只是都分散在各个来源里面,没有单一来源将他们汇集成表格呢?--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7:22 (UTC)
- 稍等,我先仔细研究下《列表的用途》(顺便对照下英维修饰下语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7日 (日) 07:32 (UTC)
- @日期20220626:好了,我终于研究完了,并且大修了原先的拙劣翻译。如果“末任”完全没有原创问题的话,我认为属灰色地带,很难说一定不符合“列表的用途”但也难说有用(如果有用,为什么会没有任何可靠来源把它们汇聚成表格呢?);且就算有用,导航模板就够了,提供除了名单之外的大量信息就很有“原创研究”的味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7日 (日) 09:00 (UTC)
- 要删列表的话,反倒是用原创研究或编者自行分析等理由提删还更容易一些。--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9:05 (UTC)
- 灰色地带,大概率会无共识保留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9:06 (UTC)
- @日期20220626:好了,我终于研究完了,并且大修了原先的拙劣翻译。如果“末任”完全没有原创问题的话,我认为属灰色地带,很难说一定不符合“列表的用途”但也难说有用(如果有用,为什么会没有任何可靠来源把它们汇聚成表格呢?);且就算有用,导航模板就够了,提供除了名单之外的大量信息就很有“原创研究”的味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7日 (日) 09:00 (UTC)
- 稍等,我先仔细研究下《列表的用途》(顺便对照下英维修饰下语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7日 (日) 07:32 (UTC)
- 那如果有来源说这些人是末任,只是都分散在各个来源里面,没有单一来源将他们汇集成表格呢?--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7:22 (UTC)
- 我认为不符合,而且判断谁是“末任”本身就存在原创研究问题。--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7日 (日) 07:20 (UTC)
- 已经移到Eric liu个人用户页的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末任省级行政长官列表,看上去就是标准的符合列表用途。--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7:15 (UTC)
- 那就看编者能把对“能实现‘列表的用途’”这一句的解读发挥到多大的程度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7日 (日) 07:10 (UTC)
- (!)意见。了解,感谢阁下说明。我在这边先作个编辑摘要纪录,方便我以后日后爬梳。以后遇到动画的人物列表因关注度不足而被提删存废讨论一事,我就要把你上面这些话拿出来跟众人展示。
还有,@Summerize:我建议你看一下上面这人的发言,列表存留似有【豁免】条件。现在已有两个日本动画角色列表被你提删存废讨论,然后存废讨论最终决议是合并到母条目里。
现在这两个条目难阅读的要死,又臭又长,哪两个条目?
就是异世界悠闲农家、平凡职业造就世界最强。其中平凡职业造就世界最强,这条目还是目前2024年10月当季热播动画条目,现在正要播第三季。
不晓得【汝意欲何为?】,你是“未来打算大规模提删动漫角色列表,进行提删存废准备合并到母条目里面吗?”然后先拿这两个条目试刀试一下水温,跟众人展示一下你提删存废讨论的锋利刀工?
你如果真想这么作,我建议你先找超级长的动画人物列表的条目进行动刀,诸如,关于我转生变成史莱姆这档事角色列表、在地下城寻求邂逅是否搞错了什么登场人物列表、ONE PIECE角色列表。
建议不要找没啥人注意的小动漫条目试刀,这样我可以观看后续会怎么演变发展,到底要怎么处理这些动漫人物列表,到底是“这些动漫人物列表存在显示维基百科的乱象?”,还是“你对这些动漫人物列表提删存废讨论显示你造成的乱象?”。
哪一个呢?--Znppo(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49 (UTC)- @Znppo:回复阁下部分题问:
- 阁下说的“豁免条件”应该是出自Wikipedia:关注度 (列表)的内容,但在下挂关注度模板时该页面尚未建立。
- 在下并没有“
先拿这两个条目试刀试一下水温
”的意思,不知阁下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再说在下先前已为数个角色列表挂过关注度模板,例如:带着智能手机闯荡异世界。角色列表、贤者大叔的异世界生活日记角色列表、笨蛋,测验,召唤兽角色列表、精灵使的剑舞角色列表、我的朋友很少角色列表、乃木坂春香的秘密角色列表、转生成蜘蛛又怎样!角色列表、果然我的青春恋爱喜剧搞错了。角色列表,没必要试水温。 - 在下只是挂上关注度模板,条目是否需要合并是经由社群共识得出的,也有符合关注度而被保留的角色列表,例如:IS〈Infinite Stratos〉角色列表。
- 阁下举出的“超级长的动画人物列表”在下认为勉强符合WP:ACGN,如果您想要“
观看后续会怎么演变发展
”,请自行处理。
- 以上,谢谢。--夏冰 周防有希我牢破 2024年10月28日 (一) 13:42 (UTC)
- @Summerize:,
先回复1:Wikipedia:关注度 (列表)仅是草案,不具任何约束力,跟无一样的存在,跟你提删条目的时间点,孰前孰后无关。
回复2:我看到的仅是我监视列表里的两个被你提删的动漫人物列表条目,至于你有没有提删其它条目,我毫不知道,因为这不在我监视列表里,我是到你现在讲才知,原来你早就大砍这些动漫列表条目了,建议继续以你的方式维护维基百科,我无意见。原来你不是试水温,而是早就浸在水里了,是我错怪了你。
回复3:至于存废讨论也要看发起提删时间点,参与的人不同决议自然也不同,不是每次都相同一批人看到你的提删存废条目,也许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回复4:我觉得动漫人物列表的提删标准应该要一致的,你觉得有一致就好,我提的那几个超级长人物列表条目,内容甚至没引相关参考来源就写了一大堆(甚至连第一手数据也没),你觉得有符合关注度,那就有,我不回应此点,我也不会主动提删这些条目,我只是想吃瓜,没瓜吃就算了。
至于人物列表的“豁免条件”,这是自由雨日讲的内容,我是初次听闻,我不知道他的引用来源是根据哪个维基百科方针指引。你有兴趣你自己跟他接洽商谈,这不是我讲的内容,跟我无关,我是ping你来看有人讲过这些内容而已。以上回应完毕。--Znppo(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4:57 (UTC)- “
人物列表的“豁免条件”,这是自由雨日讲的内容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15:01 (UTC)- 抱歉我讲的不精确,应该是“由于格式和展示等原因”从内容过多的主条目拆分出来的这段,符合豁免条件相关内容,在此更正。--Znppo(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5:08 (UTC)
- 这是我们在讨论的《WP:关注度 (列表)》中的内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15:11 (UTC)
- 抱歉我讲的不精确,应该是“由于格式和展示等原因”从内容过多的主条目拆分出来的这段,符合豁免条件相关内容,在此更正。--Znppo(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5:08 (UTC)
- “
- @Summerize:,
- @Znppo:回复阁下部分题问:
- 那好像只要不是点列的列表,后面两个条件其实也能轻易符合?--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7:07 (UTC)
- 但除了关注度来源,还有“
- [6][7],第二个不确定,但第一个肯定没,至少条目就不像给出关注度来源的样子,。--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59 (UTC)
- 哪个?--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8 (UTC)
- 你觉得[5]这个里面符合列表关注度的有多少,我刚刚随便点进去一个,就感觉不符合。--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4:45 (UTC)
- 不要求对栏目进行有效介绍(即不要求列表项目具有关注度),甚至都不要求列出所有项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28 (UTC)
- @紅渡廚、Sanmosa:-某人✉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29 (UTC)
- 这里我引述我在WP:存废复核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女部长列表的意见,在一个介绍特定主题的条目并不存在的情况下,介绍该特定主题的列表会实际上同时肩负了介绍该特定主题的条目的机能,而这并不算继承关注度的情形,这点红渡厨本人是同意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37 (UTC)
- 现任日本政令指定都市市长列表,这个列表关注度都影响你创建的条目了,你考虑一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02 (UTC)
- @红渡厨:这个应该能满足“独立可靠来源以列举、表格等方式罗列、讨论了某一项目集合”的要求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7日 (日) 14:24 (UTC)
- [8],这个“指定都市市长会”的组成人员全部是各市市长,铁定不行。--———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7日 (日) 14:44 (UTC)
- 然而这列表好像是符合“在一个介绍特定主题的条目并不存在的情况下,介绍该特定主题的列表会实际上同时肩负了介绍该特定主题的条目的机能”的情况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1:17 (UTC)
- 该特定主题似乎也应该要有关注度,本来我对列表就是这样理解的,但自由雨日曾声称“树有关注度,但建立树列表就很荒谬”。--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1:40 (UTC)
- @日期20220626:(※)注意:请停止曲解我的言论和说出和你当时意思不相符的话。我们当时讨论的明明是“该特定主题有条目的情况下”,完全未涉及Sanmosa的情况。在主题有关注度的情况下,他说的我根本不反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5:43 (UTC)
- 哦,你详细阐述你的立场就行,我就记得你当初说了这些。--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5:49 (UTC)
- 啥叫“就行了”,怎能随意曲解他人的言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5:58 (UTC)
- 我把你曾经说过的话复述一遍就叫“曲解”了?我哪记得你当时说过什么前提条件,倒是这句话我印象深刻。--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03 (UTC)
- @日期20220626:啥叫“把曾经说过的话复述一遍”,这不仅是复述,而是明显蕴含了“我不赞同Sanmosa的说法”这一观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08 (UTC)
- 那句话我感觉就这个意思,我又不记得你强调过前置条件,既然我复述了,你补充了前提条件,不就好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14 (UTC)
- 要是我没上线呢?别人根据你的言论就会完全误解我的观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19 (UTC)
- 没上线就不知道了,顶多Sanmosa或其他人不支持我引用的这段话。--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35 (UTC)
- 。。反正你的行为不妥,一望而知,不多说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44 (UTC)
- 没上线就不知道了,顶多Sanmosa或其他人不支持我引用的这段话。--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35 (UTC)
- 要是我没上线呢?别人根据你的言论就会完全误解我的观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19 (UTC)
- @自由雨日:本人反而觉得您误会了,日期只是拿了您的论点去跟他自己和Sanmosa君的论点比较,不是指您有反驳他或者Sanmosa君。如果这样也不行,那本人认为以后大家不要引用他人的论点再讨论什么了,不然很容易触雷。--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31 (UTC)
- @Patrickov:我劝你了解清楚之后再来发言。那根本就不是我的论点,“树列表”只是我曾用过的一个论据,用来证明另一个完全不同的论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33 (UTC)
- @自由雨日:失实是一回事(本人会再问日期君,见下),但本人没看出日期君“引述”您的那段话有“
蕴含了‘我不赞同Sanmosa的说法’这一观点
”啊 - @日期20220626:有没有Diff证明?现在本人在ANM看东西/被提报得多了,大约知道拿Diff出来比较好--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38 (UTC)
- @Patrickov:你自己理不清逻辑就不要乱评价嘛。当时我和日期讨论的重点是,他认为任何列表只要“A”有关注度那就可以建“A列表”,所以我用“‘树’有关注度难道可以建‘树列表’”来反驳他。但Sanmosa是在说,当“A”不存在条目时,“A列表”即使不满足列表关注度也可以存在,因为肩负了介绍“A”的职能。这显然完全不是同一问题。--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42 (UTC)
- @自由雨日:那很抱歉,本人看了下面日期君的证据之后,就肯定自己不是没看清楚就乱评价了。从他那段话本人真的看不出他有暗示过您“不赞同Sanmosa(君)的说法”。本来您直接澄清他的引句跟现在(或者Sanmosa君的主张)有什么不同之处就好,但不用一开口就指责他曲解言论。甚至您刚才一开口就“劝”本人“了解清楚才发言”也是同样的问题。
- @日期20220626:如果是这样,本人建议您以后还是避免在非直接回应自由雨日君的情况下引述他说过的话了。
-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02 (UTC)
- @Patrickov:请你读完下面这段话,理清了逻辑再来评价,谢谢。--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04 (UTC)
- @自由雨日:本人的意思是,就算您能够论证他是曲解您的言论,也不要随便出口。这些言论确实是会令人火大,就算它是事实也是如此。另一方面,您见本人两次建议日期君改变做法,其实也是认为他是可以不用提及您或者您的论点的,因为他不引述就不会有曲解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22 (UTC)
- @Patrickov:这个问题的主要责任是日期20220626逻辑不清导致他人很可能混淆。当然我“曲解”一词可能确实是用得不当,我本意不是说他“故意”曲解,纯粹就是“乱(逻辑混乱)说”导致“事实上”使他人曲解的意思。但主要责任仍然在他,“
本人建议您以后还是避免在非直接回应自由雨日君的情况下引述他说过的话了
”一句则是暗示我是“不允许他人引述”的“小气”的主要责任人了,显然不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47 (UTC)- 要说责任顶多是我没看到上文,不过看上文也不是必须的,而且你能不小心看错别人的话,我当然也可以不特意爬楼或漏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51 (UTC)
- @Patrickov:这个问题的主要责任是日期20220626逻辑不清导致他人很可能混淆。当然我“曲解”一词可能确实是用得不当,我本意不是说他“故意”曲解,纯粹就是“乱(逻辑混乱)说”导致“事实上”使他人曲解的意思。但主要责任仍然在他,“
- @自由雨日:本人的意思是,就算您能够论证他是曲解您的言论,也不要随便出口。这些言论确实是会令人火大,就算它是事实也是如此。另一方面,您见本人两次建议日期君改变做法,其实也是认为他是可以不用提及您或者您的论点的,因为他不引述就不会有曲解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22 (UTC)
- @Patrickov:请你读完下面这段话,理清了逻辑再来评价,谢谢。--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04 (UTC)
- @Patrickov:“照你的逻辑就会推导出“书包有关注度所以可建书包列表”“树有关注度所以可建树列表”这样的荒谬结论” [9],我在这里援引原话,怎么叫曲解了。自由雨日要是自己不去说出“若无主条目,则主条目列表可以建立” ,我怎么会知道他会持这一立场?--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0:47 (UTC)
- @日期20220626:你有读过我上面这句话吗?请自行理清逻辑,谢谢。我只会犯像下面那样看错字的错误,不会犯你这种逻辑混乱的错误。--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11:21 (UTC)
- 我一开始主要是希望Sanmosa最好是证明现任日本政令指定都市市长列表中的日本政令指定都市市长要有关注度,然后又想到你之前所说“树有关注度所以可建树列表”这样的荒谬结论”。你要支持Sanmosa“在一个介绍特定主题的条目并不存在的情况下,介绍该特定主题的列表会实际上同时肩负了介绍该特定主题的条目的机能,而这并不算继承关注度的情形”你就直说,说我什么曲解,听上去就令人火大。--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1:35 (UTC)
- 但你确实是在曲解啊。我现在就好好把逻辑给你理一遍:Sanmosa首先说的论点是,“A”条目不存在的情况下(记为条件一),可以创建“A列表”而不违反“关注度不能继承”;然后你下一句的“
该特定主题似乎也应该要有关注度
”是认为他的论点还不够强,还需要有“A需要有关注度”这个条件(记为条件二),到这里都没有问题,即你的意思是“只有不仅条件一要满足,还要满足条件二,才能创建列表”;再下一句,“本来我对列表就是这样理解的
”,就开始偷换了论题了,将前文条件加强到的“条件一、A条目不存在,条件二、A有关注度”时“可以创建A列表”换成了“条件二、A有关注度”时“可以创建A列表”(即将论题完全换成了“只要满足条件二,就能创建列表”),直接删去了一个条件又改变了充分必要条件逻辑,将条件大大弱化;然后最后一句引用我曾经说的话,说我曾经反对“满足条件二时可以创建列表”。也就是说,你的“自由雨日曾声称“树有关注度,但创建树列表就很荒谬”
”这一句实际上涉及的完全就是和Sanmosa无关的论题。自己理不清逻辑,被人指出曲解却还说“火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11:48 (UTC)- 我回他的时候都没看到他提到的前提,“该特定主题似乎也应该要有关注度”仅针对他的日本市长列表条目,后面说的话自然和Sanmosa说的前提无关,而且此讨论主题是“列表是否适用于关注度”,所以引用你曾经的话也不是离题。你说了之后我才知道他前面说了什么,以及知道你是支持“无XX(XX有关注度)条目,则可建立XX列表条目”,所以我认为我一开始说的时候没有曲解你的话,你现在是错误地默认我看了Sanmosa的话并进而得出所谓曲解的结论。如果我看到Sanmosa说到的前提,以及若当初你说这话的时候特意提到这一前置条件,且在我记得的情况下还故意只强调你说的后半句,才是故意曲解、断章取义。--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16 (UTC)
- 就算你没看到他的前提,你回复的这句“
“该特定主题似乎也应该要有关注度”仅针对他的日本市长列表条目
”仍然蕴含了“只有A有关注度,才能建A列表”这个逻辑啊(是在说只有“现任日本政令指定都市市长”概念本身得有关注度,才能建这个列表);但是我当时“树”的例子是反驳“只要A有关注度,就能建A列表”这个逻辑(“只要现任日本政令指定都市市长有关注度,就能建这个列表”),这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仍然存在偷换论题,即你“本来我对列表就是这样理解的
”一句中的“这样”根本就不是Sanmosa说的议题和你前一句中的“这样”。但读者若没细看,就很容易会将“这样”理解为是Sanmosa的议题及你的第一句的延伸,进而认为我反对Sanmosa的论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31 (UTC)- 我没看到Sanmosa说的前提,且发表“只有A有关注度,才能建A列表”的时候,自然会想到你之前所说的那一句“即使A有关注度,也不能意味着可以建A列表”,因为你这一句话比我的要求更严厉,所以提一下,希望能引起Sanmosa的注意。
- 另外你好像真的比较喜欢用一些负面词汇,“偷换”、“曲解”。--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48 (UTC)
- @日期20220626:“曲解”一词我承认用得不当;但“偷换(论题)”是辩论专用的术语,纯粹中性地指一种造成这类错误逻辑的行为,并不是“负面词汇”。另外你的逻辑又错了,“只有A有关注度,才能建A列表”和“即使A有关注度,也不能意味着可以建A列表”表示的是同一个意思,即都是“A有关注度是建A列表的必要条件”,根本就没有更严厉,看来你仍然没有完全理清你最前面的逻辑错在哪里……除非你把那句话说成“
该特定主题似乎也应该要有关注度。只要该主题有关注度,那就可以建列表了,本来我对列表就是这样理解的,但自由雨日曾声称“树有关注度,但创建树列表就很荒谬”
”,即“发表‘只要……,就……’的时候,想到自由雨日更严厉的要求,所以提一下他说的”,那才是合理的逻辑(当然这么回复仍然存在和Sanmosa不是同一个议题的问题)。--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59 (UTC)- 文字上的表述和数学上的充分必要条件我觉得有些不太一样,甚至可以不用去刻意提充分必要条件。字面上来说,“A有关注度是建A列表的必要条件”、“只有A有关注度,才能建A列表”都强调必须A有关注度,那就行了。“即使A有关注度,也不能意味着可以建A列表”,意在强调A就算有关注度也不行。--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3:15 (UTC)
- @日期20220626:“曲解”一词我承认用得不当;但“偷换(论题)”是辩论专用的术语,纯粹中性地指一种造成这类错误逻辑的行为,并不是“负面词汇”。另外你的逻辑又错了,“只有A有关注度,才能建A列表”和“即使A有关注度,也不能意味着可以建A列表”表示的是同一个意思,即都是“A有关注度是建A列表的必要条件”,根本就没有更严厉,看来你仍然没有完全理清你最前面的逻辑错在哪里……除非你把那句话说成“
- 就算你没看到他的前提,你回复的这句“
- 我回他的时候都没看到他提到的前提,“该特定主题似乎也应该要有关注度”仅针对他的日本市长列表条目,后面说的话自然和Sanmosa说的前提无关,而且此讨论主题是“列表是否适用于关注度”,所以引用你曾经的话也不是离题。你说了之后我才知道他前面说了什么,以及知道你是支持“无XX(XX有关注度)条目,则可建立XX列表条目”,所以我认为我一开始说的时候没有曲解你的话,你现在是错误地默认我看了Sanmosa的话并进而得出所谓曲解的结论。如果我看到Sanmosa说到的前提,以及若当初你说这话的时候特意提到这一前置条件,且在我记得的情况下还故意只强调你说的后半句,才是故意曲解、断章取义。--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16 (UTC)
- 但你确实是在曲解啊。我现在就好好把逻辑给你理一遍:Sanmosa首先说的论点是,“A”条目不存在的情况下(记为条件一),可以创建“A列表”而不违反“关注度不能继承”;然后你下一句的“
- 我一开始主要是希望Sanmosa最好是证明现任日本政令指定都市市长列表中的日本政令指定都市市长要有关注度,然后又想到你之前所说“树有关注度所以可建树列表”这样的荒谬结论”。你要支持Sanmosa“在一个介绍特定主题的条目并不存在的情况下,介绍该特定主题的列表会实际上同时肩负了介绍该特定主题的条目的机能,而这并不算继承关注度的情形”你就直说,说我什么曲解,听上去就令人火大。--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1:35 (UTC)
- @日期20220626:你有读过我上面这句话吗?请自行理清逻辑,谢谢。我只会犯像下面那样看错字的错误,不会犯你这种逻辑混乱的错误。--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11:21 (UTC)
- @Patrickov:你自己理不清逻辑就不要乱评价嘛。当时我和日期讨论的重点是,他认为任何列表只要“A”有关注度那就可以建“A列表”,所以我用“‘树’有关注度难道可以建‘树列表’”来反驳他。但Sanmosa是在说,当“A”不存在条目时,“A列表”即使不满足列表关注度也可以存在,因为肩负了介绍“A”的职能。这显然完全不是同一问题。--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42 (UTC)
- @自由雨日:失实是一回事(本人会再问日期君,见下),但本人没看出日期君“引述”您的那段话有“
- @Patrickov:我劝你了解清楚之后再来发言。那根本就不是我的论点,“树列表”只是我曾用过的一个论据,用来证明另一个完全不同的论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33 (UTC)
- 那句话我感觉就这个意思,我又不记得你强调过前置条件,既然我复述了,你补充了前提条件,不就好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14 (UTC)
- @日期20220626:啥叫“把曾经说过的话复述一遍”,这不仅是复述,而是明显蕴含了“我不赞同Sanmosa的说法”这一观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08 (UTC)
- 我把你曾经说过的话复述一遍就叫“曲解”了?我哪记得你当时说过什么前提条件,倒是这句话我印象深刻。--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03 (UTC)
- 啥叫“就行了”,怎能随意曲解他人的言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5:58 (UTC)
- 哦,你详细阐述你的立场就行,我就记得你当初说了这些。--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5:49 (UTC)
- 我好像没有这种感觉。“
该特定主题似乎也应该要有关注度
”“A有关注度是建A列表的必要条件
”“只有A有关注度,才能建A列表
”在我听来都是在强调“A有关注度”这一必要条件。所以我会觉得你后面突然在没把论点转成“只要A有关注度,就可以建A列表”(逻辑大翻转,变成充分条件)时就直接接“列表是这样的”(即“这样”在我看来——以及我认为一般读者看来——仍然是指前面的必要条件),再接我反对充分条件的论据,我就觉得将用我的论据错误用在了另一事物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13:24 (UTC)
- @日期20220626:(※)注意:请停止曲解我的言论和说出和你当时意思不相符的话。我们当时讨论的明明是“该特定主题有条目的情况下”,完全未涉及Sanmosa的情况。在主题有关注度的情况下,他说的我根本不反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5:43 (UTC)
- @Sanmosa,不管这个条目的主题是“现任日本政令指定都市市长列表”亦或者是“现任日本政令指定都市市长”,阁下提供的指定都市市长会的来源都肯定不能构成有效的关注度证明啊。。。这来源属于是一望而知地有利益冲突。--———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53 (UTC)
- 那我觉得这个要求可能过严,对列表而言或许仅要求“独立可靠来源介绍了某一项目”与“可靠来源以列举、表格等方式罗列、讨论了某一项目集合”同时得到满足即可。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28 (UTC)
- @Sanmosa:但“(不要求‘独立’的)可靠来源以列举、表格等方式罗列、讨论了某一项目集合”可能会有大量过度统计清单的出现?比如铁路官方部门发布的客流量数据当然是(非独立的)可靠来源,如果以这个作为关注度标准,那就可以建大量的客流量统计列表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33 (UTC)
- 注意我说的是“独立可靠来源介绍了某一项目”与“可靠来源以列举、表格等方式罗列、讨论了某一项目集合”同时得到满足,“铁路部门的客流量”应该比较难有独立可靠来源介绍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56 (UTC)
- 阁下今天怎么突然连通用关注度指引写的什么都忘了,
“独立于主题实体”:要排除下列与主题实体有关联之人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我宣传、广告、自身发表的个人出版物、自传、新闻稿等。
“指定都市市长会”再怎么也不是对于这个条目的独立来源。--———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01 (UTC)- 我不认为不存在一个介绍“政令指定都市市长”这个概念本身的独立可靠来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07 (UTC)
- 那不就不满足你前面说的“同时满足‘独立可靠来源……’与‘……’”了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16 (UTC)
- 这样说吧,以“政令指定都市市长”为例,现在我手头上存在一个介绍“政令指定都市市长”这个概念本身的独立可靠来源,但这个独立可靠来源并没有“以列举、表格等方式罗列、讨论‘政令指定都市市长’的集合”,而现在我手头上也存在一个“以列举、表格等方式罗列、讨论‘政令指定都市市长’的集合”的可靠来源,但这个来源并不独立。这种情况属于我所说的“同时满足”,满足该两个条件的来源可以但不必为同一个来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21 (UTC)
- 哦,我知道你的“同时满足”是这个意思,只是你前一句刚说“
不存在一个介绍“政令指定都市市长”这个概念本身的独立可靠来源
”(应该是口误?因为和你现在说法完全矛盾)。--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27 (UTC)- 我说的是“我不认为不存在”,这是双重否定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58 (UTC)
- 哦哦,不好意思又看错了 囧rz……--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59 (UTC)
- 我说的是“我不认为不存在”,这是双重否定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58 (UTC)
- 那就是阁下表述错误,您这种应该叫“满足其一”--———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29 (UTC)
- 没有吧?他现在的说法就是“同时满足”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32 (UTC)
- 我并没有表述错误。现在的情况是有条件A与B,以及来源C、D与E,条件A与B都需要被满足,但是满足条件A与条件B的来源可以是不同的来源,也就是说来源C满足条件A、来源D满足条件B是我认为可以接受的情况,而来源E同时满足条件A与B也是可以接受的情况。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10:00 (UTC)
- 哦,我知道你的“同时满足”是这个意思,只是你前一句刚说“
- 这样说吧,以“政令指定都市市长”为例,现在我手头上存在一个介绍“政令指定都市市长”这个概念本身的独立可靠来源,但这个独立可靠来源并没有“以列举、表格等方式罗列、讨论‘政令指定都市市长’的集合”,而现在我手头上也存在一个“以列举、表格等方式罗列、讨论‘政令指定都市市长’的集合”的可靠来源,但这个来源并不独立。这种情况属于我所说的“同时满足”,满足该两个条件的来源可以但不必为同一个来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21 (UTC)
- 那不就不满足你前面说的“同时满足‘独立可靠来源……’与‘……’”了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16 (UTC)
- 我不认为不存在一个介绍“政令指定都市市长”这个概念本身的独立可靠来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07 (UTC)
- 哦哦不好意思,看错了。不过我仍担心可能会有过度统计清单,比如这些算不算有效介绍客流量[10][11][12]。--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06 (UTC)
- 此前台铁客流量统计条目被转移到维基学院了,有顾虑可以写到方针里面。--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09 (UTC)
- 首先关注度不是方针,其次这种顾虑应该是非常大范围的,除了客流量还可能有不可预见的情况出现,比如会不会出现“某超市上架的薯片列表”有关注度等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11 (UTC)
- 或许我说得清楚一些,是“铁路部门的客流量”这个概念本身应该比较难有独立可靠来源介绍。你这里列举的三个网站全部没有对“铁路部门的客流量”这个概念本身作介绍,因此一律不算。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10 (UTC)
- 此前台铁客流量统计条目被转移到维基学院了,有顾虑可以写到方针里面。--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9:09 (UTC)
- 阁下今天怎么突然连通用关注度指引写的什么都忘了,
- 注意我说的是“独立可靠来源介绍了某一项目”与“可靠来源以列举、表格等方式罗列、讨论了某一项目集合”同时得到满足,“铁路部门的客流量”应该比较难有独立可靠来源介绍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56 (UTC)
- @Sanmosa:但“(不要求‘独立’的)可靠来源以列举、表格等方式罗列、讨论了某一项目集合”可能会有大量过度统计清单的出现?比如铁路官方部门发布的客流量数据当然是(非独立的)可靠来源,如果以这个作为关注度标准,那就可以建大量的客流量统计列表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33 (UTC)
- 那我觉得这个要求可能过严,对列表而言或许仅要求“独立可靠来源介绍了某一项目”与“可靠来源以列举、表格等方式罗列、讨论了某一项目集合”同时得到满足即可。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28 (UTC)
- 该特定主题似乎也应该要有关注度,本来我对列表就是这样理解的,但自由雨日曾声称“树有关注度,但建立树列表就很荒谬”。--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1:40 (UTC)
- 然而这列表好像是符合“在一个介绍特定主题的条目并不存在的情况下,介绍该特定主题的列表会实际上同时肩负了介绍该特定主题的条目的机能”的情况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1:17 (UTC)
- [8],这个“指定都市市长会”的组成人员全部是各市市长,铁定不行。--———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7日 (日) 14:44 (UTC)
- @红渡厨:这个应该能满足“独立可靠来源以列举、表格等方式罗列、讨论了某一项目集合”的要求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7日 (日) 14:24 (UTC)
- 现任日本政令指定都市市长列表,这个列表关注度都影响你创建的条目了,你考虑一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02 (UTC)
- 这里我引述我在WP:存废复核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女部长列表的意见,在一个介绍特定主题的条目并不存在的情况下,介绍该特定主题的列表会实际上同时肩负了介绍该特定主题的条目的机能,而这并不算继承关注度的情形,这点红渡厨本人是同意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37 (UTC)
- 可能要考虑它是条目的子项(拆分)还是独立列表?需要有关注度来源介绍了列表成员定义的主体内容?--YFdyh000(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35 (UTC)
- 我(+)支持将WP:关注度 (列表)订立为正式指引。———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4:10 (UTC)
- 现在总体判断依靠通用关注度,核心应该是“这个事物列表的‘事物’总体是否符合关注度的要求”,或者允许是“事物列表下列的某些项目具有符合关注度的要求”就可以?
- 另一部分条目拆独立列表是单纯基于条目长度需要,但WP:条目大小不成规范;另一个可以依据的是Wikipedia:资料页来拆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07 (UTC)
- 关于列表所允许的“若能够实现《列表格式手册》中所描述的“列表用途””,对应的Wikipedia:格式手册/列表、Wikipedia:分类、列表与导航模板不是规范,可能无法成为法理基础。——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10 (UTC)
- 关注度的话,是要有可靠来源曾将这些事物一一列出,不过条目可列出来源没有的项目。--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18 (UTC)
- 我希望能看到你好星期六的列表有时候视频没有,也不知道是没播还是不在平台,这个很重要,谁删掉的!wikipedia 为什么这种基本的细节也没有--180.242.196.68(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0:2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