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二公,出自1958年9月3日的《人民日報》社論《高舉人民公社的紅旗前進》,該社論總結自毛澤東於1958年8月在北戴河舉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1][2][3]。毛澤東認為人民公社的特點是「一曰大,二曰公」[1][2]。其中,「大」是指公社規模大,就是地大物博,人口眾多,工農商學兵,農林牧副漁,人多勢眾;「公」是指公有化程度高,就是社會主義程度比合作社高,把資本主義的殘餘逐步去掉,如取消自留地、私養牲畜,搞公共食堂、托兒所、縫紉組,實行工資制度,搞農業工廠,破除資產階級法權制度[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