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單
倉單是倉庫保管人應客戶請求籤發的證明客戶財物所有權的證明文件。[1] 客戶把物品交付給倉庫保管人時,倉庫保管人應當把倉單交給客戶。[2] 倉單可轉讓,此時倉庫內的商品所有權也由一方轉交給另一方[3]。
參考文獻
- ^ 赵林如,中国市场经济学大辞典,中国经济出版社,2019.01,第1097页.
- ^ 王凤鸣,物流法律法规,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8.01,第103页.
- ^ CTA and EAGC. Structured grain trading systems in Africa (PDF). CTA. [27 February 201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