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軒孺(?—?),號平田江西吉安府廬陵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四月二十五日生。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江西鄉試八名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會試九十名,三甲一百二十五名進士[1]。刑部觀政,三年授廣東新寧縣知縣,四年與七年廣東同考,所取舉人莫大猷被革去功名,房考劉軒孺被降二級。崇禎十五年復官江西泰興縣知縣[2]

參考文獻

  1.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履歷便覽》:劉軒儒,平田,易二房,戊戌四月二十五日生。廬陵人,乙卯八名,會九十名,三甲一百二十五名。刑部政,癸亥授廣東新寧知縣,甲子本省同考,壬午補泰興知縣。曾祖西,庠生。祖時紹,庠生。父錢選,庠生。
  2. ^ 《江西通志》
官銜
前任:
吳裕中
明朝順德縣知縣
天啟年間
繼任:
黃金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