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
部分國家的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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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英語:district)是對特定地區或地方的泛稱;若做為專有名詞,多用來用作行政區劃的單位。在一些國家,區域是由地方政府管理。世界各地對「區域」的定義可大可小,包括郡縣、基層政權、市轄區、學區和政區等。
香港的政區會按照十八區來劃分。此外,亦有區議會分區、地理分區等,立法會地區直選分為五大選區,以及以全港作為選區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馬來西亞的區一般指的是巫金(mukim),而若是英文「District」或馬來文「Daerah」一詞則指縣。在大多數情況下,行政區邊界和選區邊界(選區)相互超越且不對應。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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