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競爭市場
可競爭市場(英語:Contestable market)在經濟學中指在市場中可以形成競爭性價格,即便市場上只有一家企業,即壟斷企業。可競爭市場的基本特點是進入退出壁壘(Barriers to entry and exit)很低;一個絕對可競爭市場是完全沒有進入及退出壁壘的。可競爭市場具有「打了就跑」(Hit and run)理論的特點,即潛在競爭者進入市場謀取短期利潤,當市場中的已有企業降低價格以回擊新競爭者時,競爭者便立刻退出市場。因此這種情況下,即使市場上僅有一個企業,該市場仍然具有極具競爭性。
可競爭市場的理論已經被用於反擊反托拉斯法的一些弱點,包括僅僅看市場是否壟斷並不意味著壟斷企業獲得高額利潤而消費者受害。然而該理論在實際世界中的應用卻頻遭質疑,尤其是真實社會能擺脫沉沒成本(Sunk cost)和完全取消進入退出壁壘的市場很少見。
低價航空業經常被用作例子說明可競爭市場。新入市場者可以租用飛機,並對市場內的高利潤有較快進入和退出的能力。實際上該市場仍然會有一些進入退出壁壘,也可能會遇到機場租用和空閒度,以及已存在企業採取的掠奪性價格(Predatory pricing)政策。
相反
參考資料
- (英文)William Baumol|Baumol, W. J.; Panzar, J. C. & Willig R. D. (1982)
- (英文)Antitrust,格林斯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