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維斯盃
台維斯盃(Davis Cup)為受矚目的以國家隊作為比賽單位的男子網球團體賽事,它被描述為「網球世界盃」,獲勝者被稱為世界冠軍隊。是國際網球總會(ITF)所負責組織的賽事。賽事於1年中的分散的數個星期、於許多地點舉行,每年產生1個台維斯盃總冠軍。2006年時共有133個國家參賽,2016年時共有135個國家參賽。與台維斯盃相當的女子比賽是比莉·珍·金杯,前身為聯邦盃。在同年贏得台維斯盃、聯邦盃冠軍的國家有澳洲、俄羅斯、捷克、美國。
當前賽季、賽事或屆次 | |
運動 | 網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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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立 | 1900年 |
創始人 | 德懷特·戴維斯 |
隊伍數 | 18(世界組) 130(2016年) |
國家或地區 | ITF會員國 |
應屆冠軍 | 加拿大(第1次) |
奪冠最多 | 美國(32次) |
官方網站 | daviscup.com |
歷史
在1899年時,美國哈佛大學的四個網球隊成員提出與英國進行網球賽的構想,這四人中的其中一人德懷特·戴維斯策劃了比賽的賽制並且自己出錢買了獎盃。1900年,第一場台維斯盃比賽於美國波士頓舉行,之後逐漸發展成有全世界大量國家參賽的比賽。
現今的賽制
台維斯盃將全世界參賽的國家分成世界組(為最高層級)以及三個區域組:歐洲非洲區域組(兩大洲在第三級分開)、美洲區域組、亞洲及大洋洲區域組。各區域又分成四個層級。在一年中,同一個層級的國家相互比賽,其中最終勝出的數個國家於次年在所屬區域組中的晉升一個層級,而最終落敗的數個國家的則在次年降一個層級。但有二種情形例外:第一:亞洲及大洋洲第四級、美洲、歐洲和非洲第三級的國家不會再降級,因為已經是最低層級;第二:各地區第一級最後獲得優勝的八個國家(歐洲非洲地區取四個名額、美洲地區取二個名額、亞洲及大洋洲區域取二個名額)和世界組中第一輪落敗的八個國家進行世界組升降賽。在世界組升降賽中,獲勝的國家隔年可進入世界組,落敗的國家隔年則回到各區域組的第一級。
級別 | 組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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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世界組 16支隊伍 | |||
2 | 美洲組第一級 6支隊伍 |
歐洲/非洲組第一級 11支隊伍 |
亞洲/大洋洲組第一級 7支隊伍 | |
3 | 美洲組第二級 8支隊伍 |
歐洲/非洲組第二級 16支隊伍 |
亞洲/大洋洲組第二級 8支隊伍 | |
4 | 美洲組第三級 9支隊伍 |
歐洲組第三級 15支隊伍 |
非洲組第三級 10支隊伍 |
亞洲/大洋洲組第三級 9支隊伍 |
5 | 亞洲/大洋洲組第四級 11支隊伍 |
世界組與各區域組第一、二級
世界組有16個國家,賽制採單淘汰制,勝出的國家晉級至下一輪。最終勝出的國家即為該年的台維斯盃總冠軍。第一輪落敗的八個國家則進入世界組升降賽。在時間方面,第一輪約在2-3月時舉行,八強約在4-7月時舉行,準決賽約在9月時舉行,決賽約在11-12月時舉行。
各區域組第一、二級的賽制亦採單淘汰制,勝出的國家晉級至下一輪。第一輪落敗的國家則進入資格保衛賽。在資格保衛賽中,落敗的國家晉級至下一輪,最終落敗的國家在次年降一個層級。
在世界組與各區域組第一、二級,當二個國家相互比賽時,舉行四場單打和一場雙打比賽,共五場比賽(通常是星期五進行兩場單打比賽,星期六進行雙打比賽,星期日進行兩場單打比賽),取得其中三場比賽勝利的國家勝出,五場比賽皆須進行;若於第五場比賽前分出勝負。剩餘比賽改採三盤二勝制。賽事舉行的地點在其中的一個國家內舉行(等到下次這二個國家恰巧又相遇時,則輪至另一個國家舉行)。負責舉行的國家擁有選擇比賽的地點、球場種類以及比賽時多數觀眾為其加油的優勢,一般稱為具有「主場優勢」。
各區域組第三、四級
各區域組第三、四級的賽制則採分組循環賽。大致上,同區域組同級的國家群在同一期間、地點進行賽事,但也有例外。兩個相遇的國家之間以三場比賽定勝負(二場單打和一場雙打)。歐洲/非洲在第三級分開比賽。第四級僅亞洲/大洋洲組設立。
近年來總冠軍名單
以下為近年來獲得台維斯盃總冠軍的國家:
當前ITF排名
ITF台維斯盃國家和地區排名, 截至2023年11月27日[update][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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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家和地區 | 積分 | 排名變化 |
1 | 義大利 | 535.63 | ▲ 5 |
2 | 加拿大 | 534.38 | ▼ 1 |
3 | 澳洲 | 516.00 | ━ |
4 | 西班牙 | 463.75 | ▼ 2 |
5 | 塞爾維亞 | 445.38 | ▲ 2 |
6 | 克羅埃西亞 | 436.00 | ▼ 2 |
7 | 英國 | 432.50 | ▼ 2 |
8 | 德國 | 419.00 | ━ |
9 | 荷蘭 | 405.44 | ━ |
10 | 捷克 | 390.38 | ━ |
11 | 美國 | 385.50 | ━ |
12 | 芬蘭 | 373.25 | ▲ 2 |
13 | 法國 | 364.75 | ▼ 1 |
14 | 哈薩克 | 355.25 | ▼ 1 |
15 | 瑞典 | 343.00 | ━ |
16 | 智利 | 342.69 | ━ |
17 | 比利時 | 336.13 | ━ |
18 | 南韓 | 331.38 | ━ |
19 | 阿根廷 | 329.25 | ━ |
20 | 哥倫比亞 | 319.00 | ━ |
參考資料
- ^ Nations Ranking. daviscup.com. International Tennis Federation. [2010-12-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