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禮監,是明朝內廷管理宦官與宮內事務的「十二監」之一。由於明代胡惟庸案廢相後,皇帝需要另一套內廷機構輔助處理政務,因此宦官權力上升。司禮監主管皇帝文書、印璽、宮內禮儀等業務,後因明朝內閣制度的確立,獲得參與機務,代皇帝「批紅」的權力,遂上升為「十二監」之首,成為內廷權力最大之機構。司禮太監雖僅具有外朝四品之級別[1],但其權力可與內閣首輔匹敵,有「權過元輔」之稱[2]。著名宦官王振尚銘馮保劉瑾魏忠賢等皆曾任司禮監之主管。

歷史

「司禮監」的的設置淵源最初可以追溯到明朝初年設置的「內正司」。後「內正司」改為「典禮司」,不久「典禮司」再改稱為「典禮紀察司」[3]。典禮紀察司「掌內府一應禮儀,欽紀御前一應文字。凡聖旨裁決機務,已未發放,須要紀錄親切,御前題奏,及糾劾內官內使非違不公等事,而造筆墨表背匠屬焉[4]。」

洪武十七年正式設置設「司禮監」,繼承了「典禮紀察司」掌管宮廷禮儀,糾察內官人員違法犯紀行為[5],同時兼掌紀錄管理御前文書的職責。因此「司禮監」處理機要文書,在洪武年間即現端倪,並未像後世所知之的明太祖嚴禁宦官接觸政務。後來因中書省被廢,政務繁忙,從永樂時期開始內閣大學士入值文淵閣參與機務之外,司禮監也超出了僅僅作為皇帝代筆、處理庶務的功能範疇,承擔顧問、緝訪、輔政、外出閱兵提督軍務甚至託孤顧命的職責,其活動範圍逐漸深入涉及明代政治的方方面面。[6]

地位

明代內廷十二監為司禮監、內官監御用監御馬監司設監尚寶監神宮監尚膳監尚衣監印綬監直殿監都知監;除十二監外另有四司八局,四司為惜薪司、寶鈔司、鐘鼓司、混堂司;八局為兵仗局、巾帽局、針工局、內織染局、酒醋麵局、司苑局、銀作局、浣衣局。十二監、四司與八局合稱內廷「二十四衙門」。除專司清洗內廷衣物、便器的浣衣局外,其餘二十三單位皆設於皇城內。

因司禮監掌管機要,能對皇帝決策及朝政產生重要影響,遂上升為內廷諸宦官衙門之首。司禮監掌印太監秉筆太監常被時人比作內閣首輔、群輔,在其他衙門任職的宦官見到司禮太監必叩頭稱呼上司。原歸屬內官監的選拔考核宦官的職權,也被司禮監侵奪。[7]

組織

 
南明永曆政權司禮監禮儀房提督關防銅印,藏於德宏州博物館

明初,司禮監與各監主管設「太監」一,左右少監各一,各司設「司正」一,各局設「大使」一。以後編制擴張,各監分設「掌印太監」。明代中葉以後,司禮監設「掌印太監」一員,「秉筆太監」與「隨堂太監」若干,掌內外章奏勘合,代皇帝批紅。起初,東廠的主管並不一定是司禮太監。[8][9]嘉靖以後,司禮監權勢擴張,常由司禮監諸秉筆太監中最受寵幸一人提督東廠。也有掌印太監同時兼管東廠的情況,如嘉靖年間的麥福黃錦,萬曆時的馮保張誠陳矩,崇禎時的曹化淳[9][10]。司禮監掌印、秉筆與隨堂太監猶如內廷中的另一套機要秘書顧問班子,與內閣相對,內外夾輔、共襄朝政。

已知司禮監內部組織結構[11][12]

  • 掌印太監、秉筆太監、隨堂太監
  • 提督太監:管理皇城和內廷雜事,並掌管供明代宦官識字讀書的「內書堂」。提督太監下設「掌司」以及「監官」等管理具體事務。[11]
  • 文書房:掌管收發內外一切章疏、聖諭、旨意、票擬等文書,其功能類似於清代奏事處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或現代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 禮儀房:掌管選婚、選駙馬、誕育皇子女、選擇乳母等事務與禮儀。
  • 中書房:專管文華殿所寫書籍、對聯等件。
  • 御前作:專管製造御用龍床、桌椅、箱櫃等物件。
  • 內書堂:掌宦官教育,讀書。
  • 經廠:置經廠提督太監一名,總綰印刷業務,主要是印行皇帝指示刊發的書籍,相當數量的前代經史文獻,在明代為司禮監重新排印保存。明代中央政府另一個重要出版機構是國子監。目前台灣的國家圖書館(原「中央圖書館」)存有甚多司禮監主持編印的明版善本圖書,極為珍貴。
  • 六科廊辦事官:掌管六科廊內外章疏以及內官履歷檔案,撰寫傳行聖旨,題奏應行禮儀、應頒賞賜。

評價

司禮監秉筆諸太監權力來自明代特有的票擬與批紅制度。明代廢相,內閣與各部大臣奏議公事先行「票擬」,由皇帝「硃批」決定可否。由於廢相後繁瑣朝議使皇帝無力負荷,加以若干君主廢弛朝政,遂有秉筆太監代為「批紅」的制度。即各部公文奏議交司禮監分類後,揀選其要呈送皇帝。皇帝或親批,或由秉筆口述大要而皇帝口決,秉筆代為「照閣票批紅」,發還內閣與各部依據批紅撰寫正式詔書執行[7]。在皇帝怠政時甚至有部分宦官趁機藉此掌控朝政,排斥朝廷忠良,釀成宦官操權之禍。有明一代以英宗時的王振武宗時的劉瑾熹宗時的魏忠賢最為甚[13]

歷任司禮監太監

參考文獻

  1. ^ 胡丹. 《明代宦官制度研究》. 浙江大學出版社. : 329. ISBN 9787308166508. 圖5-1 內官升轉示意圖 
  2. ^ 清·張廷玉等. (卷74). 《明史》. 凡內官司禮監掌印,權如外廷元輔;掌東廠,權如總憲。秉筆、隨堂視眾輔。 
  3. ^ 胡丹. 第一章 “二十四衙門”:明初對宦官制度的涉及. 《明代宦官制度研究》. 浙江大學出版社. : 23. ISBN 9787308166508. ⋯洪武十七年二月紀察司尚存,至四月重定內府官制時,該司卻無,卻有了司禮監。據此可以推定,司禮監是洪武十七年由典禮紀察司改升而來,兼由該司執掌,⋯ 
  4. ^ 明·朱元璋. 《皇明祖訓錄·內門》. 洪武十四年(1380年). 
  5. ^ 卷161. 《太祖實錄》. 司禮監,掌宮廷禮儀。凡正旦、冬至等節,命婦朝賀等禮,則掌其班位儀注及糾察內官人員違犯禮法者。 
  6. ^ 胡丹. 第二章 明代內朝新論:以司禮監為中心,第三節 司禮監“樞輔”“顧命”地位的形成. 《明代宦官制度研究》. 浙江大學出版社. : 92–104. ISBN 9787308166508. 
  7. ^ 7.0 7.1 明·沈德符. 补遗一. 《万历野获编》. 司禮今為十二監中第一署,其長與首揆對柄機要,僉書秉筆與管文書房,則職同次相。其僚佐及小內使,俱以內翰自命,若外之詞林且常服亦稍異。其宦官在別署者,見之必叩頭稱為上司,雖童稚亦以清流自居,晏然不為禮也。內官監視吏部掌升選差遣之事,今雖稱清要,而其權俱歸司禮矣。 
  8. ^ 胡丹. 《明代宦官制度研究》. 浙江大學出版社. : 130. ISBN 9787308166508. 這意味著,「司禮當道」也在東廠稽查範圍之內;輯訪重權不僅不由司禮監控制,反而對其有所制衡。 
  9. ^ 9.0 9.1 胡丹. 附錄,明司禮監、東廠、南京守備太監年表. 《明代宦官制度研究》. 浙江大學出版社. : 388–426. ISBN 9787308166508. 
  10. ^ 明·劉若愚. 卷五·三朝典礼之臣纪略. 《酌中志》. 
  11. ^ 11.0 11.1 明·劉若愚. 卷十六·內府衙門職掌. 《酌中志》. 
  12. ^ 王天有. 第四章 宦官機構. 《明代國家機構研究》. 故宮出版社. 2014年3月: 200–201. ISBN 9787513405676. 
  13.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七十二·職官一)「然內閣之擬票,不得不決於內監之批紅,而相權轉歸之寺人。於是朝廷之紀綱,賢士大夫之進退,悉顛倒於其手。」
  14. ^ ·王世貞等,《弇山堂別集》(卷90·中官考一):「二十五年二月己丑,遣尚膳太監而聶、司禮太監慶童,齎敕往諭陝西、河州等衛所屬番族,令其輸馬,以茶給之。甲辰,尚膳太監而聶等至河州,召必里諸番族,以敕諭之,諸族皆感恩意,爭出馬以獻,於是得馬萬三百四十餘匹,以茶三十餘萬斤給之,諸族大悅,而聶遣使入奏,命以馬分給河南、山西、陝西衛所騎士。」
  15. ^ ·張廷玉等,《明史》(卷304·宦官一):「 金英者,宣宗朝司禮太監也,親信用事。」
  16. ^ ·王世貞等,《弇山堂別集》(卷90·中官考一):「見《水東日記》又司禮太監金英、范弘,各有銀記之賜,而又不傳見墓誌。景廟於興安、王誠、舒良輩,亦各有賜。」
  17. ^ 《司禮監太監葵庵覃公(昌)墓志銘》:「成化乙酉,始進司禮監右少監,乙巳,命掌本監印。」
  18. ^ 《明史》列傳第七十五:「弘治五年,召為大理右少卿。南京守備太監蔣琮與兵部郎中婁性、指揮石文通相訐,連數百人,遣官按,不服。中錫偕司禮太監趙忠等往,一訊得實。性除名,琮下獄抵罪。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宣府。」
  19. ^ 故宮博物館舊藏弘治御製琴之腹款為墨書三行在龍池內右二左一,為:「大明弘治十一年歲次戊午,奉旨命鴻臚左寺丞萬脛中製琴人惠祥斲於武英殿,命司禮監大監載義,御用監太監劉孝、潘德督造。」
  20. ^ 《明故內官監太監辛公墓志銘》:「弘治辛酉,選入禁庭,服司禮監太監扶公安名下。有撫育愛之,選內書館,從翰林儒臣讀書,手不釋卷,學通古今,精曉儒業,善習楷法。」
  21. ^ 《大明故司禮監太監李公墓志銘》
  22. ^ 《皇明故司禮監太監魏公墓志銘》:「庚午,西藩潛通內宄,公協謀擿發,論功行賞,轉司禮監掌印。」
  23. ^ 《大明故司禮監太監高公墓志銘》:「甲寅,遣祭順妃。戊午,賜蟒衣,許乘馬禁中,始進司禮為太監,仍兼局事,賜玉帶。」
  24. ^ 《大明故司禮監太監高公墓志銘》:「辭弗獲,司禮太監溫公祥、蔣公貴亦為速,予乃敘其履歷歲月,而以恤典先焉。 」
  25. ^ 《明故御馬監監丞席公墓志銘》:「正德庚午,選入內庭,服屬司禮監太監簡庵張公為名下。」
  26. ^ 《明故御馬監太監王公墓志銘》:「訃聞,上悼惜,命司禮監右監丞鄭公潤、御馬監奉御楊公端主襄事。」
  27. ^ 《大明故東廠總督前司禮內官監太監宋公墓志銘》:「壬寅,升太監。秋,管教演內中和,樂成,賜大紅紵絲蟒服。」
  28. ^ ·王世貞等,《弇山堂別集》(卷90·中官考一):「世廟賜司禮監太監張佐,銀記四,曰「集謀補德」、曰「端忠誠慎」、曰「輔忠」、曰「勵忠」。」
  29. ^ 《明故司設監太監蘇公墓志銘》:「嘉靖壬辰正月二十有七日,司設監太監蘇公以疾終於正寢。聞於上,賜彩幣、寶鏹,遣司禮監官郭公璇以禮治葬。」
  30. ^ 《黑山會流芳碑記》:「托司禮監太監李公仲、內官監太監袁公亨、督理工程,區畫規制,日夜在此,多效勤勞。」
  31. ^ ·張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而是時,司禮諸閹滕祥、孟沖、陳洪方有寵,爭飾奇技淫巧以悅帝意,作鰲山燈,導帝為長夜飲。」
  32. ^ 《皇明司禮監管監事太監鄭公墓志銘》:「壬申夏五月,恭遇穆宗升遐,今上嗣登大寶,軫念公勤藎,晉升太監,在乾清宮近侍,司禮監辦事,隨賜坐,蟒服扔,歲與祿米十二石,許在禁內騎馬及坐凳杌。」
  33. ^ 《重修黑山會褒忠祠碑記》:「各捐貲俸助工:……原任司禮監秉筆太監:孫德秀、張鯨……」
  34. ^ ·張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陳矩,安肅人。萬曆中,為司禮秉筆太監。二十六年提督東廠……三十三年掌司禮監,督廠如故。」
  35. ^ 《重修黑山會褒忠祠碑記》:「各捐貲俸助工:司禮監秉筆太監:孫隆、成敬。隨堂辦事太監:魏伸。」
  36. ^ 《明故司禮監秉筆太監管監事瑞庵杜公墓志銘》
  37. ^ 《明故太監鄒義墓誌》
  38. ^ ·張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棟死,夤緣得通於忠賢,由文書房升秉筆太監,匝月五遷,與體乾、文輔及石元雅共為忠賢心腹。」
  39. ^ ·張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文輔,初為客氏子侯國興授讀,諂附忠賢,由司禮秉筆歷掌御馬監,總督太倉、節慎二庫。」
  40. ^ ·劉若愚,《酌中志》(卷15·逆賢羽翼紀略):「其年秋。逆賢與王體乾串同一路,特升史賓、諸棟、梁棟、張文元、裴升秉筆,永貞遂入諸棟之幕,而棟掌兵仗局印,時在局居住。」
  41. ^ ·張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 張彝憲,莊烈帝朝司禮太監也。」
  42. ^ ·張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 王承恩(秉筆),太監曹化淳名下也,累官司禮秉筆太監。」
  43. ^ ·張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 方正化,山東人。崇禎時,為司禮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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