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第一辦公室

國務院第一辦公室是1954年至195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設立的辦事機構。

國務院第一辦公室/政法辦公室

1954年11月10日,國務院發出命令[1]設立國務院第一辦公室,協助總理掌管內務部公安部司法部監察部的工作。1959年6月,國務院第九十次全體會議決定國務院第一辦公室改為國務院政法辦公室。1960年12月19日,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撤銷國務院政法辦公室,從即日起停止辦公。[2]

國務院內務辦公室

1963年4月1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出通知宣布設立國務院內務辦公室。[3]主要職責是統一管理公安部內務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國務院宗教事務局四個單位的政策性問題和重要業務。黨內受中央政法小組領導。1966年5月停止工作。

參考文獻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任命國務院副秘書長,各辦公室正、副主任,各部、委員會副部長、副主任、委員,外交部部長助理等負責人的命令」,《山西政報》,1954年22期,第49-50頁。
  2. ^ 「國務院關於撤銷政法辦公室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60年34期,第14頁。
  3. ^ 「國務院關於設立內務辦公室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63年09期,第14頁。